为什么汉谟拉人喜欢住在空气干燥的地方。
“哦~这糟糕的丛林,让我太难受了,我需要加快速度,相信宇宙时间塔很快就要落成,一定要在落成那一天就完成工作回去,我可不想我的生命浪费在毫无价值的时间坐标上,宇宙时间,那才是高级文明应该享受的生命。”
想到这,他活动了一下润滑后舒服很多的手臂,把光能枪随便仍在悬浮车的后座上,稍微加快了速度开始前进。
这悬浮车上面有着可以随时关闭的隐藏车棚,不过这位汉谟拉的生物基因专家,很显然有着浪漫的一面,比较喜欢开敞篷车。
他甚至还哼起了汉谟拉星球的小调,惬意非凡。
“嗯,昨天那种带有鳞片的动物很神奇,竟然能够自动断掉尾巴,但是今天它的尾巴已经长出了一些,这样的细胞再生能力,对我的研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需要这种力量。
那只会变色的家伙也很不赖,可以随着环境改变颜色,这能大大增强我们汉谟拉战士的生存能力,也很值得嫁接到基因内来。
天呐,我喜欢上这些带鳞片的家伙了,细想想,我宁愿长出一身的鳞片,也不想要这天天需要上润滑油的机械肢体,我受够了,哦?这只带鳞片的家伙怎么这么大个儿?”
他看着眼前三米多长的大家伙啧啧称奇。
不过他并没有任何恐惧,连车都没下,而是举起右臂,使劲往前一伸,那右手臂便好像钓鱼竿一样,节节变长,甚至伸到一半的时候,还因为滞涩卡壳,让他不得不再加一点润滑油。
“哦,这下好多了,灵活多了,这该死的潮湿丛林!”
润滑后的手臂伸缩自如,那只右手也摸到了三米多长大家伙的脑袋上。
那是一只成年的尼罗鳄,它看到一只手臂伸到自己的脑袋上,立马一口咬上去。
而那名汉谟拉的基因学家,则是看着手臂屏幕上的数据:
“哇呜,好大的力气,不过除此以外似乎没什么特殊的能力,我们不缺力量,那么就去死吧。”
自言自语着,他跳下悬浮车。
三分钟后,那只巨大的尼罗鳄已经扁扁的趴在地上,没了呼吸。
这位汉谟拉星的基因学家双手喷洒出液体,清洗了因为猎杀鳄鱼而留下的血迹,这才惬意的蹬上悬浮车继续前进。
只是,他混没发现,自己扔在车后座的光能枪已经不知何时没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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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草草吃了早餐,地字盘内储存了不少盐水,拿好了电磁感应探测器,便大踏步准备去野外寻找金属矿藏,这一次他信心十足。
顽徒似乎是觉得待在家中无聊,也或许是准备出去再找点适合自己的小手段,反正她很想和每次自言自语都极为讨厌的恶兽一起去丛林荒野。
“只是搭个伴而已,否则太无聊,但凡有个能说话的,我都绝不会选择和这个恶兽同路。”
这样内心五脏交流后,顽徒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
然而,就在俩人准备妥当,迈步出树洞的那一刻,二狗子火急火燎的跑回来,直接撞到八九腿上。
八九正要骂狗,二狗子先嗷嗷叫道: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咱们被堵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