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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更不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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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谁要是收集够了三斤碎玻璃就可以在他这里换一本小人书看,或者是换一分钱。

    拉丝厂收六厘六一斤,万峰给他们三厘三一斤,他还赚了一倍的利润。

    当村里的孩子得知三斤不值钱的碎玻璃就可以换到一本小人书或者卖一分钱的时候,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了,一时间所有的半大孩子都出现在田边、山顶、沟畔,到处寻找那些在阳光下闪光的东西。

    短短几天的时间整个将威大队的小孩都知道了这件事,就连于与将威大队相连的黑礁公社黄辉大队、小孤山公社的大浦子大队也有人知道了这一消息。

    反正所有能发现玻璃的地方都是小孩,让万峰始料不及的是最后就连一些大人都加入了寻找碎玻璃的行动之中,毕竟三斤就能卖一分钱,这对一个公分只有几分钱的农村来说也是很有诱惑力的收入。

    万峰在自己姥姥家和许斌家各设了一个点,放学后基本就在这两个点收购这些碎玻璃。

    看小人书就换小人书看,当小人书周转不过来的时候他就给他们现钱,十多天下来他竟然收购了一大堆的碎玻璃。

    万峰把账本拢了一下,发现自己已经收购了两千多斤碎玻璃了,他认为自己有必要去拉丝厂出售一次了。

    今天是星期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万峰笑是个好日子。

    早晨万峰就跑了一趟拉丝厂,确认那个收购的家伙在厂子后就马不停蹄地跑了回来找到了洼后小队长张海。

    “张海舅,我今天要雇队上一辆马车,你看行不?”说这话的时候,一盒握手烟被万峰顺手揣进了张海的兜里。

    “雇马车?小机用马车干什么?拉媳妇呀?”

    那个时候娶媳妇通用交通工具就是马车,再高档点就是手扶拖拉机,再高档点的就是骑自行车了。

    万峰嘿嘿嘿地笑:“娶媳妇我还小,再说也没主呀。”

    张海伸手在万峰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那你要马车干什么?”

    “我有些碎玻璃要送到崔屯去,我给钱,拉一趟给一块钱你看怎么样?一上午就行了,以后说不定过几天就用一次。”

    从洼后到崔屯充其量也就三四里地,在八零年一块钱的运费相当不少了。

    张海稍一寻思就答应了,反正现在大车也不紧张,就派了一辆两匹马拉的大车带着板链子装了一大车。

    赶车的车老板就是梁万。

    当然一毛钱的烟万峰还是不吝啬的,别小看这一毛钱足以打惦的他们乐乐呵呵滴。

    两个人一左一右坐在马车上一边赶路一边扯闲篇,很快就到了拉丝厂卸车泡称。

    现在万峰已经知道拉丝厂收购的人叫宋元成了,他家在刘屯住,就是挨着将威大队卧虎屯和卧虎屯就隔一条三米宽河沟子的村子。

    不值钱的握手烟自然进了他的腰包。

    宋元成对万峰能弄来一大马车的碎玻璃表示吃惊不小。

    “小家伙,看不出来呀,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碎玻璃?”

    “收得呗,我家又不产这玩意儿。”

    宋元成好好看看万峰自言自语道:“你这小机不简单呀。”

    收点碎玻璃有什么不简单的,以后我还会干更不简单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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