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盯着镜子的眼神直了。
怔怔然,颇为不敢置信的样子。
江梓楹试探着伸出手,轻轻抚上了脸颊的皮肉。这里,一天前被硕鼠啃下了两个指甲盖大小的肉。伤口狰狞,一辈子也恢复不了,可现在才过了多久,创口翻卷的红肉不见了,倒是长出了粉色的……新肉?
这、这……
她清楚自己的恢复力,伤口的修复速度虽然比普通人强点,但也在人的范畴内。流血大疤的修补,要更慢些。
一天前的创口,24小时恢复一半,是她出现了幻觉,是医院的药太好,还是她的体质也跟硕鼠和蛇一样变异了?
突兀地,宿舍的座机传来急促的铃声。
江梓楹接起电话,就听见沈云霆欣喜的声音:“小江,老周救回来了!”
“啊?”
“老周救回来了!”对面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愣是喜极而泣,“他活了!截掉了三米长的肠子,十六小时的手术,他熬过来了!老周活了!”
“诶,我马上到!”江梓楹搁下座机,飞快地往脸上贴完药,拎起外套就往外跑。
冷不丁地,她的视线对上了放在门框里的画。
白色的幽灵托起棍子,寂静大山中落下了雪花。稚嫩的笔触画出了一股神圣的意味,她的耳畔仿佛再度响起了三个字:去找他。
去找他……
一种感觉偶尔出现,可以被称之为“错觉”。一种感觉反复出现,不能被称之为“偶然”。
江梓楹摩挲着画,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刻钟后,她拍下了画放在自己围脖上,并不抱希望地配了一句话:“一个孩子的画,主题是‘去找他’。我是个粗人,看不懂画里的意思,有谁能为我解答吗?”
五分钟过去了,没有回应。
哐!门被关起,江梓楹已经跑在前往医院的路上。
……
病房内,捡回一条命的老周精神头不佳,可他抓着沈云霆的手倒是有劲。他断断续续地说着话,沈云霆无法用力挣脱,只好劝道:“老周,我得出去了,你必须休息。”
“沈队,我看到……白光升起。”
“是雪花。”沈云霆叹道,“你受了重伤,意识都模糊了,难免看错。不要再伤神了,快休息。”
“白光升起……”老周不肯松手,他吸着氧,非要把话说完不可,“有人,一个男人!在光里!他让雨落下来,是暖的……”
沈云霆一顿:“暖雨?”雪后是下了雨,雨水也确实是暖和的。
只是那时候老周一只脚跨进了鬼门关,早已人事不省,他从何处得知?
沈云霆不禁凝神细听。
“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只知道是白色……我要说出来,沈队。”老周的眼中溢出神采,“我怕不说,我醒来就忘了。对……我会忘记的,会忘掉。”
“老周,你……”
“暖的雨,叫功德霖。”老周的呼吸逐渐重了起来,瞳孔涣散,似是睡意涌了上来,“落在人身上,活死人肉白骨,有功德在身的人不会死,没功德护持的人会暴毙。”
“我活了,沈队。”
大手术过后的人,依然在阴阳之间徘徊。脱离了肉身的桎梏,在两头游走的灵魂足以通玄。于万般奥妙的造化中,窥见大神通的一星半点。
哪怕只与天地接洽一息,所获的信息也远超想象。而当人向死而生,真正活下来之后,他会慢慢地遗忘玄之又玄的状态,渐渐回归平凡的日常。
老周经历了,也猜到了,他迫切地想在忘记之前说出来,否则……否则会怎样,他也不知道。
“沈队,去找他!”
手劲蓦然变大,老周的眼睛已经闭上,话却条理清晰:“白色、泛着光的男人,去找他,找到他。”
“他在这里,一定一定要……”快啊!
声音化作了绵长的呼吸,心跳血压平稳,病房里空寂无声。
老周睡着了。
沈云霆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病房。他刚推开门外出,便见到了赶来医院的江梓楹:“刚睡下,状态恢复得很好。”
“你的脸怎么样了?”沈云霆回过神问道,“我认识一个皮肤科的资深医生,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帮你联系她。”
江梓楹摸着脸,摇了摇头:“没事,不急。倒是沈队你的胳膊怎样了,我记得你……”被硕鼠咬掉了几块肉。
“无妨。”沈云霆笑笑,上下晃动胳膊,“最近都没换药,不过耍起来倒是比平时更有劲了。”
两人聊了会儿,干脆一起去别的病房看看战友。
末了,江梓楹陪沈云霆去了科室换药,她本做好了看到一条血胳膊的惨状,殊不知医生把沈云霆的纱布一拆,别说旁人,当事人都傻了!
一天前被硕鼠咬掉不少肉的胳膊,这会儿已经消了伤疤。不仅看不见红肉,也没有新长出的粉牙,而是被填补得满满当当,只剩七零八落的牙印烙在皮肤上。
江梓楹捂住嘴:“天呐。”
医生震惊了:“怎么回事?你割屁股肉填皮了?”
沈云霆:“……没。”
他细致地摩挲皮肉,当初彻骨的疼痛完全消失,状态好得像是从没受过伤。
这是怎么回事?
【功德霖……活死人肉白骨……】
【沈队,找到他!】
沈云霆豁然起身,一脸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