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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3章 两脚羊和饶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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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粲乘乱起兵,军粮无法凑够,就经常去抓民间的幼儿来,用大锅蒸熟了吃肉。

    这家伙恬不知耻的跟兵士们说,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没有超过人肉的了!只要咱们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

    他下令让部下四处抓捕妇女儿童,只要不是壮劳力,都抓来杀了,大锅蒸熟,分配给士兵们当做军粮享用。

    每每攻下一座城池,朱粲这个魔头,就会传令将弱小的男女孩童分配给各部当做军粮,杀来吃肉。

    还有五代时期,有个叫赵思绾的家伙,跟这个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的时候,城中早已经没有粮食了,这丫就杀妇女儿童作为军粮,按照一定的配给分给军队个人!

    不光是为了杀人做军粮,每当犒军之时,这家伙必定命令部下杀上几百人来享用。

    听说这丫最爱吃人的肝脏,而且吃的十分残忍。

    他命人将活人绑在木柱子上,活生生的捅刀子进去,将那人肚子剖开,直接剜出肝脏,当着还没断气的活人的面儿,叫厨子将那副活生生血粼粼还带着体温热气儿的肝脏切了,炒熟下酒。

    等活人的肝脏吃完,人还没死,在柱子上兀自惨叫不已。

    据记载,这个大魔头从作乱开始到战败而亡,一共吃掉了活人肝脏共计六十六副!

    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

    一旦战乱,粮食肯定是最要紧的事情。官兵们找不到军粮吃,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渍起来,然后晒成肉干,当做军粮。

    登州人范温阻止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道临安,一路上都是依靠这种“粮食”充饥,一直到进城后还在吃这种方便携带的“人肉干”。

    他们白这些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又老又瘦的男人肉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这种老男人的肉太老,要多加把火才行;年轻的妇女的肉,叫做“不羡羊”,意思是年轻妇女的肉味道十分鲜美,比羊肉还好吃;小孩肉叫做“和骨烂”,就是说小孩的肉很鲜嫩,煮起来会连肉带股一起熟烂掉。

    这群烂人,还真特么的讲究……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少军粮也同样抓来活人杀了吃。

    他们也认为小孩肉是最上等的,女人肉次之,男人肉最次,而且这帮孙子吃人还特么吃出花儿来了!

    这群孙子吃人的办法有很多种!

    直接把活人放进一只大缸里,外面加上火,直接用炭火烧烤,一直到把里面的人烤熟吃。

    有的把人放在铁架子上,下面架上炭火,像我们现在烤羊肉串儿似的烤的滋滋作响来吃。

    有的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城的皮肤,说是这层皮肤发苦,再取人身上的肌肉,割下来吵着吃。

    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子里,直接上锅煮。

    有的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渍,腌好了可保存长久不坏,随吃随取。

    有的只取男人的两条腿吃,为的口感劲道,有的只吃女人的****,为的肥嫩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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