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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官员!
红毛番活动了三天,一无所获,最终回到谈判桌上。
这回不说什么了,唯有砍价。
“一条船年费六千银元,太贵了!”
“是啊,是啊,这么贵,进港还要交税,这样的生意哪做得成?”
“做不成生意,没船来的话,你们也没收入啊,大家都不好!”
“要双赢,双赢!”
“降价!降价!”
“一条船年费二千银元最合适不过!”
……
红毛番们七嘴八舌提出诉求,杨天生呵呵笑道:“一口价,位位6000银元!”
好说歹说,红毛番甚至摆出了很强的证据,卡尔先生与杨天生算一下,年费分别6000、5000、4000、3000、2000银元时大家的得失,经过他的计算,他认为定在3000银元为好。
“不是收得越高越好,我们现在是运输主力,当年费太高,我们会亏本,我们只能运输最值钱的货物,其它货物我们只能放弃了……”卡尔先生如是说。
涉及到一个边际成本的问题,还涉及到我方运输力的问题,倒是说到了杨天生的心窝里。
东南国航运发达,但人口还是少,国家定下的方针是我们不搞远洋贸易,即不会运输到西方去,也不攻取美洲。
一句话,海洋太大,船运速度太慢了。
只要欧洲被华人攻取,美洲也是华人锅里的菜,逃不了!
双方继续谈判,有工商部人员参加进来,最终达成协议《东南国与诸国东印度公司友好通商协议》,主要规定了:
一、收取3500银元的年费,东南国在索马里摩加迪沙得到一块地盘,各国到此办理水引,交纳年费,得到令旗,在印度洋、东南亚、大明各处海域畅通无阻;
此处各国指的是荷兰、英国、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后来有神圣罗马帝国、瑞典、丹麦等国的东印度公司加入。
二、各国船只进港载货物,依法纳海关税;
三、守法交税的各国船只在相关海域时,东南国及大明给予国民待遇。
这点很重要,比方说船只到港,就不存在着谁优先的问题,否则各国船只被压舱或者不能进港装货卸货,有可以招致损失。
看在钱的份上,就应该给人家国民待遇。
四、东南国、大明及其贸易国都开放港口,各国在旭日城设立领事馆,负责处理外交和商务问题,实行辖地管辖,即服从当地法律。
各国可在开放港口内设立商馆,但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否则给予赔偿,商馆取消。
五、各国尊重华人在东方的势力范围,包括大明、东南亚和印度、波斯等地。
同样地,华人要尊重欧洲人在非洲的利益。
双方约定互不侵犯!
六、各国可在东南国及大明领事馆所在城市设立教堂,但宗教不得出教堂,上街拉人是不允许的,即不得自由传播。
七、东南国与各国联合打击海盗,保障海途平安。
……
另外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即《海上救助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