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下去,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糖醋肉塞进了嘴里,“对啊,这两天堆的文件太多了,为了可以早点回来就忘了吃饭了。”
沈华笙一脸无奈的跟着坐在她的对面,给她夹着她爱吃的菜,“我怎么感觉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调换了呢?”
“昂?”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没反应过来。
他抿唇笑了笑,“感觉我就像是在家给你做饭暖被窝的全职老公,而你是出去上班挣钱的那个女强人。”
宋知歌倒是一下子就嗤笑了出声,“对哦,你这么一说我也这么觉得了。”她咬着筷子咯咯的笑了几声,提议着“那么从今往后,你负责在家暖床做饭,我负责挣钱养家,可好?”
“好啊。”沈华笙倒是顺从着她的话眯起了眼笑着回应。
一顿饭下来,早就忘记了关于蒲淘之间的不愉快的事情,相谈融洽。
吃饱过饭后,自然是需要运动一番的,还没等她洗好澡,沈华笙便钻进了浴室一起挤着。
就这么发出了让人听着都会面红耳赤的声音来,一夜旖旎。
谁也没有问八卦新闻上的事情,更加是没有人提,因为都是心知肚明,并不觉得是有什么不对的,对于他们之间来说,花费精力在处理这些事情上面,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翌日,宋知歌所定制的婚纱已然是做好,正通知着他们去试穿一下。
因为是按照着自己的尺寸而定制的,所以倒是穿起来正好,还别说,一件合穿的婚纱,可比一件不合尺寸的婚纱穿起来好看的多了,让她都愣是挑不出毛病来,爽快的跟沈华笙付完了尾款便离开了婚纱店。
他们所举办的婚礼极为的简单,来的人加起来都不到十个,宋知歌不由的暗了暗眸,有些难受了起来。
曾经她还跟夏晴打闹着说,要是自己举办婚礼的话,那么她一定是自己的伴娘,可是现如今却是连她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不知道。
沈华笙看着她有些愁眉苦脸的不禁问道,“怎么了?等会不是就要举行婚礼仪式了?不高兴?”
她摇了摇头,只是有些惋惜,“阿笙,我好难过,夏晴不在。”
沈华笙由于是在坐着牢,所以也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会闹的如此的不愉快,导致夏晴甚至是江城都不愿意待下去了。
他也不知道要如何安慰,就只是静静的在一旁陪着她。
忽然顾菱钰走了进来,见还搂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立刻分开了他们来,“哎呀,你们怎么不着急的啊?”
宋知歌面上立刻染上了一抹红晕,不好意思了起来,“新郎快出去外面守着,我等会再将新娘子给你带出去。”
说着也不等沈华笙同意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来的人只有许琛,薄凉,林慕迟,还有顾菱钰。
其实许琛原本是不愿意见到沈华笙的,但是宋知歌的婚礼只有一次,他不得不来了。
顾菱钰在给宋知歌小心翼翼的补着妆,原本就漂亮的五官,再化上精致的妆容,衬托着她愈加的成熟,极其魅惑人心。
就连顾菱钰都不禁的看待了,“哇,知歌,你一定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新娘了。”
说的宋知歌面上的红晕更盛,看起来更加是诱人。
婚礼简单的不能够再简单,没有伴娘,没有伴郎,亦没有小花童。
宽敞的宴会厅,却只有一个神父,早就准备就绪,宴席的门大开,响起了婉转的一首结婚进行曲,宋知歌紧张的心脏都几乎要跳出来了,灯光打在她洁白的婚纱上,煞是好看,所有人都为之一振,目光怎么也没有办法从她的身上移开。
眼前的沈华笙正穿着一身新郎服笔直的站在那等着她一步步走近。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王子,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王子,因为宋知歌今天格外的像一个公主。
顾菱钰感动的将宋知歌的手递交了过去给沈华笙,两个人携手牵着一步一步的走向了神父。
神父正在说着百说不厌的开篇词,剩下的便是询问着,“沈华笙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宋知歌小姐为妻,从此爱她护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并且忠诚一生?”
“我愿意!”他洪亮的喊出了声音。
神父再次看向宋知歌,“宋知歌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沈华笙先生为妻,无论他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与失败,都会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他,爱护他,与他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我愿意!”她的声音里几乎都带着颤抖。
“那么,现在有谁反对这对新人结为夫妇的吗?”
宴会厅内一片寂静,忽然,“咔嚓……”从宋知歌刚刚进来的那个宴会大门处,闪现出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她的声音尖细而大声,带着浓浓的抗议,“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