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