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倜傥中和自己反目成仇,我也照样不言不语。这是我对他的默契,这也是我对他平时成我之美的报答。当然,更得重要的是,我承认,除了和狐朋狗友三杯两蛊淡酒之后,我已经不会吹了,我已经不会说了。
沉默和佝偻,是大多数男人最终的形象。
不知是岁月使我无言,还是沉思使我静默,反正,在自己的沉默中,我看到一种岁月的沧桑。这时候,同那雄辩滔滔的形象,就像一面男人们用三角裤做的胜利的旗帜在我心中高高飘扬。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崇高的男人形象,就是这样一个快乐的精灵,有一天他居然千里迢迢赶到我家,二话不说,一个劲地叫拿酒来拿酒来。多年形成的默契,我也二话没问,只是一个劲地傻乎乎地陪他喝酒。我知道,这家伙今天一定是心里有事了,一会儿准说。果然,酒过三巡,他就大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再和他干一杯,他就唱:我把自己倒进了酒杯他见我没有搭理,就只好不打自招了,他叹了口气说:和那女孩没戏了。我知道那个女孩是指小燕子。我觉得我没必要多说,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不喜欢对别人评头论足,尤其是在背后。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一般都不去议论别人的是非。所以,这一次,虽然我看得出他很希望我说两句,而且最好是说两句她的坏话,可是我却什么都没说,我只是劝酒:还是喝酒,喝酒。
不过说句实话,要说还是挺有东西可说的。在我们局外人看来,同和小燕子在一起是不适合的。用同的话来说是:我就喜欢轻浮的女孩子。小燕子就是他要找的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当然,我知道,同这里说的“轻浮’’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裤带子很松的那种轻浮,而是活泼、阳光、先锋、会玩会享受、玩世不恭、无所谓的意思。因为同也是这样“轻浮”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去度假,去露营,去社会考查,甚至去体验生活都是一对好搭档,都能创造出许许多多的罗漫蒂克,但他们就是不能在一起生活过日子,他们就是不能来真格的。但局内人的同却不明白这一点。
开始,同还是那么玩世不恭,那么轻轻松松,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回家时就回家,玩泡拍拖,两个人很有点棋逢对手,大玩青春太极的味道。
那真的叫玩,叫享受,叫青春,叫可乐。
但这可乐,是要心境、年轻当然还要那时间和金钱做底子的。可是后来,我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了,同开始来真格了,开始走火入魔了。他们两个开始避开大家,开始从公众场合退出。这样平静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又开始浮出水面。我们知道,静默往往酝酿着大的动作。果然,这一浮现,同就开始不断地制造乡村级的轰动。从不拿笔,对写信深恶痛绝的同开始拿起笔疯狂地写信。而且在写每一封信之前必先净手焚香濑口,而且采用古代的传递方式――人工送信。他写好一封,就跑到门口随便叫一个人送去,工钱是大团结一张。这第一天,他写了十一封,意在一心一意;第二天写九封,意指天长日久;据说,这两天里被同差去送信的,有幼儿园的小朋友,有儿孙满堂的老人家,但更多的是花季少女,雨季少男。这二十封热情洋溢的情书,据说至少有十五封被送信的人或背诵或复印。当然,事后有专家分析,这是同制造轰动效果的计划的一部分。总之,一时之间,整个怀溪传诵的是同一心一意、天长日久的故事和情书的内容。第三天同写了两封,可能是想和小燕子比翼双飞。这一次,是同亲自送的。平时就是两三步路也要坐三轮车的同,这次却破例光着脚丫前往,美其名曰“用脚心丈量爱情的距离”
燕子真是不简单的女孩子,我的朋友同这几乎使每一个怀溪人都感动的要笑出来的壮举,她却能心静如水,傲然不动。面对着小燕子的冷,和大多数男人没有二致的同,就觉得她美如洱海天池,艳若寒塘月影。被婉言相劝别“这样”的同站在她家小溪边的堤坝上潜然泪下:得女如此,今生何求!没办法,同开始发动鲜花攻势。他在三天之间每一天把怀溪所有的鲜花店的鲜花全部买光,甚至连送到坟山去的菊花也不放过。这三天之间,好像怀溪所的鲜花店都搬到小燕子家去了。用现在流行的称呼,她家应该叫是“鲜花总汇”、“鲜花大世界”好多过路人还以为她家在搞什么开业庆典,都说好大气派,后来听说不是搞什么开业典礼,而是有人要搞这家人的女儿,都说好大的浪费,这么多花拿去喂兔子,可以省一天的兔食,而且母兔吃了保准奶水充足,细皮嫩肉。哎,真是浪费金钱。当然,这话要是让同听见,是会很不屑的。要知道,在爱情面前,钱是臭的,是绿的,是薄的,是硬的。为了爱情,砸锅卖可乐罐也在所不惜。当然,钱也是个要想到的因素。怀溪人摸出同的心思,第四天,有一家鲜花店居然去进了一小车的鲜花。本来要送一个星期鲜花的同,结果只好送了三天。这一次,小燕子似乎是被感动了,大家这么想。好像也是这么回事,因为这之后,我的朋友同就暂时在怀溪消失了,好像一个人得了真宝偷偷地躲到一个地方去叫芝麻开门一样。后来,我陆陆续续听到些关于他们的情感故事,大家轻描淡写:两个孩子,一场游戏。
现在同碰了壁,带着悟来了,我真想告诉他,小燕子这种女孩子,不是属于哪个人的,至少现在不是。现在她只会属于青春,属于阳光,属于所有向她献花,能给她带来快乐的男人。有一天,她也许会令人生气,令人惋惜地属于某一个平平庸庸的男人,但我们等不到那一天。正当我犹犹豫豫,不知到底应该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却把酒杯一放,说:不喝了,没事了,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才遇一二,实在情理之中。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连屁股也没拍一下,走了,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英雄气概。
同他走了,快乐又那么浓郁那么深情地围着他。那烦恼,那痛苦似乎就那么在他的日子里经过一下,就烟消云散了。他像一块透明的玻璃,愁云只能在他身上呵一层薄雾就被初阳蒸融了。他袭着一身快乐走了,留下我在感叹。我想,快乐一定是一种基因,是一种属于个人本质的东西。一个拥有快乐基因的人,别人是无法剥夺他要快乐的。即使他走了,烂了,在他的头发里,牙齿里,也都是快乐。
后来,我听说,同和小燕子成了那种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他们又经常快乐地在玩,笑,吃。我不知道同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现在的情况,也许,我是那种太正经的人,太不快乐的人,他怕我会去找他的快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