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入北京各级法院的人,都有个切身的感受,那就是法官们对于自家性命的“严防死守”因为不论你是什么人,无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后方能进入,当然了,法院的工作人员除外。而进入法院后,要再想进入法官的办公区,那更是不行的。
法官被喻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守护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但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对能否保障自家的生命都没有足够的把握。联想到因阻碍拆迁被打伤的北京警察,在广西荔浦县检察院自家门前被警察打成重伤的副检察长,妻子被警察打伤的维稳办厅级官员官员们的忧虑并非空穴来风。故而他们纷纷“躲”在碉堡里。
但躲在碉堡里的,不仅有法官,还有警察和检察官。自从杨佳事件、湖南永州事件等发生后,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安全措施,检察院系统也未雨绸缪然而在部分机关纷纷“碉堡化”的同时,社会也开始“碉堡化”了。君不见,各个社区、各个商场都有保安吗?甚至村庄都开始了碉堡化,据报道,2010年4月,北京市大兴区就率先试点村庄社区化封闭管理,开始“封村”村庄建围墙、安街门,封闭不常用的路口,人员和车辆持证出入大兴之后,昌平区将分三批在100个村推进此项工作。不仅村庄在“碉堡化”因为发生杀害幼儿和学生事件,学校和幼儿园也开始“碉堡化”了。如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规定,幼儿园围墙至少高3米以上,一律使用砖墙或者铁质栅栏,且每日执勤人员不得少于4人,实行接送卡制度
其实,社会“碉堡化”并非今日才有的景观。在历史上,不论哪朝哪代,都有城池,城墙,这也是一种碉堡化。最著名的莫过于万里长城了,筑墙御敌,初衷很好,然而这又不免成为后人的笑柄。
为此,我在想,连每日向人民输出正义、公理和未来的公、检、法都开始“碉堡化”了,社会上各机关、各单位、各家各户也纷纷加高加固、加防护栏就不足为奇了。然而,碉堡化真的就能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吗?其实,社会碉堡化正是社会失序的物理表征。当今的官员们试图通过工作场所的碉堡化来保障自家的性命,正是缘木求鱼——古往今来,谁见过成功的例证?如果这种碉堡化能够让社会和谐,让人们生活在安全保障里,那么还要公、检、法干什么?只需要将自家的院墙加高、加固就可以了嘛!然而,这无疑是不行的。其实,在正常的社会里,法律才是社会每一个成员权益的碉堡。不保护法律这个碉堡,法官和人民都将无处寄托自己的性命和灵魂。不能守护社会正义的,必不能守护自己。碉堡化是不能够造就和谐社会的,要想整治社会秩序,必须加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