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物,小人都要问一句:是警察叔叔吧?连交通路口着装不是很正式的交通协管,女儿都要问一问:是警察吗?看见人家单位门口的保安,高兴的告诉我:我看见警察叔叔了。我给她泼冷水:那你还不如交给孙雨(天天在我们门口站岗的保安,最爱逗弄小孩,而且是不惜一切手段把孩子惹哭为至的那种),女儿从小同孙雨打心眼里亲是亲,但同他拉开距离,这基本上也属于自学成才的之类。我以为女儿会反对,没想到女儿答应的挺痛快:好。也许女儿无可选择了吧。我才不愿走到马路对面把钱交给一个不相干的小保安,而且现在时间都有点赶不上幼儿园里的早饭了,老实告诉她:交给他们等于不交,他们和警察虽然属于同一范畴,但根本不是一回事。我一般坚持不欺骗女儿,哪怕她是一个小人儿,所以女儿对我看似深刻枯燥的大道理,只要我给她摆出讲道理的模样,一般都听,从她还不会说话就保持这一品行,至今。
车等红灯,我发现路口有一威严的人民警察在指挥交通,一阵窃喜:难题终于可以解决了。可没敢指给女儿看,谁知道人家警察什么态度,人家那么忙,交给人家一毛钱让人家怎么处理?或许警察内部真有这样的制度,可近几年媒体上报道的也是关于巨额财产拾金不昧的利益分割上,一毛钱,找人家麻烦嘛,这年头连我这样的守法公民都有不法鲸吞不明财产的念头,可见这是一个社会事实,虽然不法,但已固化为社会的一种行为模式。
下车后,还要倒回走一段才到女儿的幼儿园,也要经过刚才有警察叔叔的路口,一路上女儿还是念念不忘寻找人民警察,远远发现路口没了警察的身影,我急了,我必须在短短的几分钟的路上为女儿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否则等到放学后只我们母女俩人,没有第三个公众人物出场,这个问题更难解决,小女的耐心是有限的,她要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不是扯上一个虚无飘渺的理由让她等待。一路上都在想着谁符合这种公众人物的标准,小商亭的售货员?她们一般是私营企业,缺乏公信度;迎面而来的送孩子的家长,我也是家长的一部分,还不如交给我,而小女在一开始断然拒绝的人就是我;一大早就工工整整坐在鞋摊旁等待顾客的修鞋师傅,蛮具有职业精神的,可他也是个体经营者,同样属于服务业范畴。快走到路口了,路口空荡荡的,那个警察忽然销声匿迹了,我只有提出:要不交给你老师吧。孩子是一张白纸,等着大人涂抹,小女无限探究的“啊”了一声,那意思等着我的合理解释,我只有随便嘟囔一句算是回答,女儿也不深究。其实这个方案在心里翻腾过好几次,故意按下去了,小女上的是幼儿园最小的小托班,小托班的孩子,好多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凡家长送过去学生,都希望观摩一下孩子是不是适应集体生活,老师开门放孩子进去,接着就毫不留情的把眼巴巴瞅着孩子的家长硬生生关在外面,也许这是她们多年工作的成功经验,不这样就不可以甩掉众多家长,家长粘糊起来是没完的,吃了无数次类似的闭门羹后,形成一条件反射,看见孩子的老师,所有的愿望自动压缩到没有,只剩下一个信条:孩子交给你了,随便你修理。平时关于孩子衣食住行的话都不敢多说,现在忽然十二分庄重的把老师叫出来,仅仅为了上交从别处捡来的一毛钱,连自己都觉着矫情。可现在实在是没办法,这个问题若留到明天解决,也是今天这个流程,而且充满不确定性,何况女儿一般不会让这种“热点问题”过夜。
转过街角,意外的发现刚才的警察正安安稳稳的坐在警车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看见救星还在,不免喜出望外,其实女儿根本没看见警察,路过警车时我颤声提醒女儿:警察叔叔。女儿停下来,她还没有过这样的直接经验,只一停顿,她就走到警察叔叔面前说:警察叔叔,给你。警察叔叔愣了一下,我快速向警察解释了一下,警察明白了,很有点踌躇说:我也没法给你处理啊!我赶快恳求说:你就收下吧,我也没法处理。警察马上领回了我的苦心,对女儿说:小朋友,谢谢你。
女儿步伐轻快的向学校飞奔,还不忘表达她的心情,不到三岁的女儿话还说不好,但她总能找到表达自己的方式:
“交给警察叔叔,我多高兴啊!”
“不交给警察叔叔,我就不高兴。”
“我高高兴兴的上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