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该说法倒让小编们觉得颇有几分道理,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不能答应我的条件。按他们的说法:身后事不如手边钱,没有什么比赚钱更重要的,安排那么多宣传,到时候弄本半死不活不温不火的玩艺,砸谁手里都是个死。
谈判陷入僵局,没辙了。那就图穷匕现,亮底牌吧—最后一招,看我飞刀!于是我说,那就先传个8万字给你们审审,觉得有价值的咱们再谈行不?
然后就行了。不用谈了—小编们喜出望外的嘴脸我也不用看,就算远在千里之外,也能听到他们一个个心跳得扑通扑通地。
编辑们理应觉得发财了,就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实体版权估计都能让他们攒着劲儿地发达上一把。然后一份合同瞬移至我的邮箱,在出版这一块上果然定得很死,直接就把这书划归他们了,我笑着签了又马上给传回去,没办法,催得太急。他们好象觉得我上了套,拿回合同书,立马集体弹冠相庆,一个个喜极而泣,翩翩起舞。
我微笑不语,嗯,我想—这一回,咱们骑驴看唱本,谁坑谁还指不定呢,呵呵。
看过合同,那帮编辑彻底放下心来,这才跟我说了实话,且喜不自禁地狂拍马p,他们说让我给害惨了,这本书看得人人哭得唏哩哗啦,江河泛滥涕泗横流,办公室里是个人的都在寻死觅活,纸巾都给扯完了。还说希望我立马就把全本发上去供他们近水楼台地先行瞻仰一把,哭死拉倒。我说那可不行,我有我的规矩,每天10万字,只能这么传,你们慢慢等着哭吧。当然,事实上,其实我想说的是,以后全本出来的话,你们理应哭得更加惨烈,但那时候应该就不关书的事了,政治将让你们恸哭,嘿嘿。我冷笑一把,绝对够阴险。
当然,政治,显然是个绝对的问题,我已经考虑得很充分了。上传第一部分后,我按惯例在书前弄了个简介,跟别的现实题材一样,此地无银地告诉大家,本书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而且书里全部用的化名—不是怕别的,秋叶跟横刀,已经再没什么好怕的了,我只是不想这本书那么快地被封杀而已。当然,封杀是肯定的,时间早晚问题,我只希望被禁之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真相为人们所知。就是这样。
因为这本书,只有我知道,后面是什么。
残酷,血肉模糊的残酷。真相,太平世表层下被掩埋至深的真相。
同心里地产纠纷。林曼琴剽窃案。联合执法强制拆迁血案。我的英雄与罪犯史。窃婷。双规与检控。欲加之罪,刀俎与鱼肉。玫瑰之伤。冤狱。法律之痛。秋叶之死。
还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我在政场的所见所闻亲历亲为,林林总总,包罗万象。
我当然知道这本书的结局。在写作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结局,绝对无言,嘿嘿。那么现在,我就想着怎么一部一部,点点滴滴地细说从头,把这些东西从容讲完—显然不能一次性地弄出来,那样的话,就没人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