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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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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官穿浅淡色衣服,饰黑角带朝拜参见。

    到逭一天,皇帝亲自在奉先殿祭祀,仍然率领百官到孝陵祭祀。

    高皇后忌日如同这样办理。

    童德四年命令,凡是遇到皇帝、皇后忌日,通政司、礼科、兵马司不准审问囚犯奏事。

    宣德五年,敕令百官在皇帝、皇后忌日朝见参拜停止奏事仪式。

    英宗即位,召见礼官和翰林院讨论皇帝、皇后忌日用什么礼仪。

    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学士杨溥提议:“每年高庙皇帝和皇后、文庙皇帝和皇后以及仁宗的忌日,穿浅淡色服装,不敲击钟鼓,在奉天门处理政事。

    宣宗忌日,一周年行小祥祭的这天,在西角门处理政事。”听从其议。

    弘治十四年命令,凡是遇到皇帝、皇后忌日,朝拜参见的官吏不能穿纡丝纱罗衣。

    景皇帝、恭让皇后忌日,遇到节气,穿青丝花样衣。

    宣宗忌日,遇到祭祀,穿红衣。

    弘治十六年八月,吏部尚书马文升说:“宣德年间,仁宗忌日,各司全部免去奏事。

    从太祖到仁宗的生日和忌日,都停止朝拜。

    此后不知什么时候,仁宗忌日,依照先前一样奏事。

    只有太祖至宪宗忌日,百官穿浅淡色服饰,饰黑角带。

    皇帝也出来处理朝事,敲击钟鼓,奏事。

    我想,从仁宗到宪宗,世代有远近,服丧有隆重碱省之分。

    请求从仁宗忌日、英宗生日忌日,处理朝事,敲击钟鼓。

    如果遇上宪宗以及孝穆皇太后忌日,不处理朝事,穿浅淡包服饰,吃素食,不做别的事。

    或遵循宣宗时的规定,从太祖到宪宗生日忌日,都停止朝拜一天。

    宪宗、孝穆忌日,按照臣所拟定的办理。”皇帝下发礼部讨论。

    礼部大臣说:“经傅所记载,忌日是亲人死的日子。

    那么死日为忌,并不是说出生的日子。

    上面说忌日不用,是不在这一天做别的事。

    说忌日不奏乐,是说不能举行吉事。

    这一天应当专心专意哀悼思念父母,其余的事都不做。

    但是前朝事例,直到现在还在施行,不敢改变。”皇帝于是酌情规定穿浅淡色服饰处理政事。

    嘉靖七年命令,皇帝、皇后忌日,只祭祀本位。

    嘉靖十八年命令,高庙皇帝、皇后忌日在景神殿祭祀,历代皇帝、皇后忌日在永孝殿祭祀。

    嘉靖二十四年命令,仍然在奉先殿祭祀。

    凡是番国王死。

    使者报丧的奏疏到达,在西华门内北方设皇帝用的帏幄。

    皇帝穿素服乘舆到帏幄。

    太常卿上奏:“某国世子派遣番国大臣某官某人,上奏某国王臣某死。”承制官到使者面前宣读制命说:“皇帝询问你某国王某,得什磨病而死?”使者回答死亡的原因。

    它的礼仪大致如同吊王公大臣丧事的礼仪,只是不号哭致哀。

    凡是塞外都督等官报丧到京,永乐年间派遣官员带着香和银钞下旨祭奠。

    后来制定规程,因其上奏请求,给与表彰威仪文辞、德行忠信的祭文,命令带回自己祭奠。

    来京城病死的,派遣官员下旨祭奠或者赐予棺材赐葬。

    后来规定年终类总上奏,派遣官员祭奠。

    如果在边防战阵中战死,不限于此例。

    凡是外国使臣病死的,命令所在主管官吏赐给棺材并且祭奠,有想送回安葬的准许。

    洪武二年,开平王常遇春死于军中。

    报丧到京,礼官请求按照宋太袒为趟普号哭哀悼的旧例。

    于是规定制度,凡是王公死,丧耗报太常司,晓示百官,在西华门内北面的地方设置皇帝用的帏幄,陈设皇帝座位,放置素色褥。

    设报丧人的位置于前面,东西向设百官陪哭位,慰问位在报丧者位置的北面,面向北。

    赞唱礼仪的二人,位置在报丧者位置的北面,导引报丧者二人,位置在赞唱礼仪的人的南面,导引百官的四人,位置在陪哭的北面,都东西向。

    那一天,在奉天门准备仪仗迎驾。

    皇帝穿素服乘舆到帏幄,乐陈列在帏幄的南面,不奏乐。

    太常卿上奏:“某官来报丧,某年月日,臣某官因某疾病死,请号哭哀悼。”皇帝哭,百官都哭。

    太常卿上奏停止哭,百官报名拜慰完毕,分班站立。

    报丧的人拜四拜退下,太常卿上奏说礼仪结束。

    皇帝返回宫中,百官出幄。

    束宫太子为王公号哭哀悼的礼仪相同,祇是设帏幄于柬宫西门外,陪哭的人都是束官的属官。

    凡是王公大臣报丧奏闻,太史监选择皇帝亲临丧礼的日期。

    拱卫司设大篷帐在死丧人家的大门外,设置皇帝座位在正厅中。

    主管官吏设百官的篷帐在大篷帐的左右。

    侍仪司设百官的陪立位置在厅前的左右,导引礼仪的四人,位置在百官的北面,东西向。

    设丧事主持人以下的拜位于厅的前面,主妇以下的哭位在灵柩北面的帏幔中。

    这一天,皇帝銮驾到大篷帐,从辖车上下来,登上乘舆,进入大篷帐换素服。

    百官都换服,先进入到厅前,分班列陪侍站立。

    垒帝的乘舆出大篷帐。

    丧主以下除去缠于头、腰的麻带,去掉丧杖,服衰服,出来在大门外迎候。

    远远看见皇帝的乘舆,停止哭泣,拜两拜,进入门内处于西面。

    乘舆入门,将军四人在前面引导,四人在后面跟从。

    进入到正厅。

    皇帝从乘舆上下来,上到灵座前面,百官列班在后面。

    皇帝哭,百官都哭。

    太常卿上奏停止哭,上三遍香,祭三巡酒。

    出来到正厅的御座,丧主以下的人到厅下的拜位,拜两拜。

    承制官到丧主前面说“有制命”

    丧主以下的人都跪下。

    宣读皇帝制命完毕,都拜两拜,退下立在厅的西面。

    太常卿上奏说礼仪结束,皇帝登上乘舆,出来到大篷帐中,改换服装。

    皇帝的乘舆出大篷帐,丧主以下的人到前面拜两拜退下。

    皇帝从乘舆上下来登上辖车,丧主人扶着杖哭着进入。

    众仪卫赞唱,大致如常仪。

    那些公、侯死、葬停止上朝的礼仪,洪武二十三年制定。

    凡是公、侯死在家中的,听到丧耗停止上朝三天。

    下葬,停止上朝一天。

    死在外地的,听到丧耗,停止上朝一天。

    灵柩到京城,停止上朝三天。

    下葬,仍停止上朝一天。

    凡是停止上朝的日子,不敲钟鼓,各官穿浅淡色衣服朝见参拜。

    最初制度,从都督到都指挥死,停止上朝两天。

    永乐以后重新制定,只有公、侯、驸马、伯以及一品官去世,停止上朝一天。

    凡是中宫皇后的父母死,丧事报太常寺,转报内使监。

    此前,在别殿的束壁下设垫褥,作为皇后号哭哀悼的位置以及内受封号妇女以下哭奠的位置。

    皇后出来到别殿,内使监令上奏说“考某官在某月某日死”如果是母亲死就说“妣某夫人”祖父、祖母死与此同。

    皇后哭,内受封号妇女以下都号哭,竭尽哀思。

    皇后讯问死因,又号哭竭尽哀思。

    于是穿素服,内受封号妇女都穿素服,停止号哭,返回宫中。

    内使监令奏报皇帝。

    得到圣旨:“皇后赶回吊丧。”遭丧之家在停丧的屋子东面设垫席,在下面设随从哭临的内受封号妇女哭奠的位置,主丧人以下的哭位在停丧屋子的西面,主妇以下的哭位在停丧屋子的北面帏幔下。

    到这一天,内使监进呈涂有白色的服丧车,准备仪仗导引。

    皇后穿着素服出官,登上乘舆,三面用白布作帷,到阁外,下乘舆,登上涂有白色的服丧车。

    到遭丧之家的大门内,从车上下来哭着进入,仍然用行帷围绕保护。

    随从哭临的人都哭着进入。

    丧主以下,下到西阶下面站着号哭。

    皇后从束阶登上,进入来到停尸骸的束面,靠着尸骸号哭,跟从吊丧的人都哭。

    丧主从西阶登上,都在尸骸的西面号哭。

    皇后到奖奠位置,内使监令跪着请求停止号哭。

    应该进名拜慰的到皇后面前,按通常礼仪进名拜慰。

    如皇后要等候穿好丧服,随从哭临的受封号妇女中应该返回的便先返回。

    如果当天没有立即赶回吊丧,便在这天的申时又在别殿号哭。

    尚服官裁制皇后齐衰和跟从吊丧的受封号妇女的孝服,等到遭丧事之家服丧服的日子进呈。

    到灵座前拜两拜,上香,复返原位,拜两拜。

    如果为诸王外戚号哭哀悼,仍然在别殿面向南,不设垫褥。

    太常司奉圣旨派遣使者吊丧。

    此前,在遭丧之家的正厅北面设置宣读制命的位置,面向南;丧主接受吊丧的位置在南面,面向北;妇人站着号哭的位置在灵柩北面的帷幕下面。

    这一天,使者到达。

    丧主去掉丧杖,除去麻带,穿衰服,停止号哭,出来在中门外迎候,又先进入,到厅前的拜祭位。

    内外停止号哭,使者进入,到宣制位称有皇帝制命。

    丧主以下拜两拜跪下。

    宣读制命说:“皇帝听到某官死,派遣臣某人吊丧。”丧主以下又拜雨拜。

    吊丧礼结束,内外都号哭。

    使者出来,丧主到中门外,拜送,扶丧杖号哭进入。

    如是宫使便称有令。

    至于派遣使者赠送助葬物以及致上祭奠,它的仪式也相仿。

    赠送助葬物的典制,一品官米六十石,麻布六十匹。

    二品官米五十石,麻布五十匹,三品、四品官米四十石,麻布四十匹,五品、六品官米三十石,麻布三十匹,公侯则米一百石,麻布一百匹。

    永乐以后规定制度,公、侯、驸马、伯都取决于皇上裁定。

    凡是阵亡的全部支付,边远地区守御出征以及出海运粮病死的支付一半。

    派遣百官会聚为王公大臣吊丧的仪式,在此之前,主管官吏在遭丧之家设立位次。

    这一天,应聚会吊丧的百官穿素服到达。

    丧主以下到东阶的哭位,主妇以下到灵柩北面的哭位。

    百官进入,到灵柩前的位置号哭,丧主、主妇以下都哭。

    停止号哭,拜两拜,主丧主妇以下都答拜。

    众官之首到丧主前面进名拜慰完毕,百官退出,丧主拜送,扶丧杖号哭着进入。

    聚会送葬仪式相同。

    在具体日期之前,礼部上奏请求制簿册,翰林院取得圣旨写赠文,中书省礼部上奏请求某官作使者n到这一天,祠祭司设置龙亭、香亭在午门前的正中。

    主管官在接受册命的家中正厅的东北设置宣制官位,面向南;丧主代受册命者的位置在厅前面,面向北。

    礼部官封好册文,用尽匣装盛,用黄的帕袱裹着放置在龙亭中。

    仪仗、鼓乐在前面引导,到达丧者家。

    代受册命的人出来在大门外迎候。

    主管官抬着龙亭放置在厅上的正中,使者进入,站立在东北。

    代受册命的人走上拜位,拜两拜。

    使者稍稍向前,声称“有皇帝制命”

    代受册命者跪下。

    宣读制命说:“皇帝派遣臣某人,册命赠死去的某官某人为某勋某爵。”宣读完毕,代受册命的人又拜两拜。

    使者取册命交给他,代受册命的人捧着放置在灵座前。

    使者出来,代受册命的人送到大门外0如果不用册,吏部用诰命,遭丧之家把册文腊录在黄纸上,在灵座前设祭祀仪节。

    代受册命的人拜两拜,主管官在左面展陈黄卷站着宣读。

    丧主以下都拜两拜,焚烧黄卷。

    官员进行祭奠。

    此后,群臣的祭葬都有确定的制度。

    太祖下圣旨祭祀群臣的文章,多出自皇帝亲笔。

    嘉靖年间,世宗为礼部尚书席书、兵部尚书李承勋亲自写祭文。

    都是特殊恩典,不是经常性的制度。

    隆庆元年十二月,礼部提议上呈抚恤条例。

    凡是官员祭葬,有没有隆重减损的等级,全部遵循会典。

    那些特殊恩赐,如侍从官必须每天陪侍讲读、军功必须亲自参加战阵、束宫的官属必须是太子出阁讲授有功劳的。

    根据嘉靖年间的事例,祭葬加一等,没有祭奠的给与祭奠一坛,没有葬仪的给予半葬仪,半葬仪的给与全葬仪。

    讲读官五品本身有祭奠,四品官施及父母,三品官施及妻子。

    战争中立功的四品官得到祭葬,三品官任期未满施及父母。

    任讲读官年岁久、尽心开导辅佐功劳多、战争中身亡、功劳显着的,抚恤增加隆厚。

    举哀之期请求皇上决定。

    会典,凡是一品官,祭祀九坛。

    父母妻子增加祭奠,或者二坛、一坛,有的妻子只有一坛的,恩恤难以预先拟定,遇到有陈奏请求,酌情拟定往高等乞请。

    二品,二坛。

    加官柬宫的少保、少傅、少师,或者兼任大学士赠一品的,达到四坛,父母妻子都一坛,退休加官少保、少傅、少师的加一坛,加官太子太保的如三坛,妻子没有夫人封号的不与祭奠。

    三品祭葬,在任的和退休的都是一坛,兼学士追赠尚书的二坛,没有到任官期满病死的一坛减半。

    到埋葬时全部按照旧例。

    四、五品官不能加封两号。

    所以四品官由六七品升任的,父母有祭奠。

    由五品升任的,按例不加封两号,于是不能得到祭奠。

    现在定为四品官,凡是经过考满的,父母虽然只授予五品封号,也给祭奠一坛。

    四品以上的官,本身和父母恩典,必定由考核期满而后获得。

    然而有二品、三品官共经历四五年,父母没有授予三品封号,最终不能受恩一祭的,应该一并按规定等级顾及年资。

    二品、三品一共经历三年以上的,虽然没有考绩满三品,本身以及父母都给予三品祭葬。

    三品、四品,共经历三年以上的,虽然没有考绩满四品,本身用三品没有考绩期满例,祭奠一坛半,葬父母祭奠一坛。

    凡是被弹劾闲住的,虽然遇到皇帝广施恩泽,又退休的,仍然不给与祭葬。

    功勋大臣的祭葬,皇亲出自皇上裁定。

    驸马都尉祭十五坛。

    公、侯、伯在京内执掌府事坐营、在外总兵有特殊功勋加太子太保以上的,遵照会典办。

    公、侯十六坛,伯十五坛,执掌府事坐营总兵有功劳的七坛,执掌府事坐营有年数和劳绩的五坛,执掌府事坐营而政绩不显著的四坛,管事而被弹劾,勘察明白闲住的二坛,被弹劾没有经过勘察核实的一坛0勘察核实罪重的,连同本爵位应得的祭葬都削除。

    又,正德年间,公、侯、伯本身祭奠都是三坛,嘉靖年问二坛。

    现在遵照嘉靖年问条例,以恢复会典的旧制。

    武官祭葬,遵照正德、嘉靖条例,都督同知愈事、锦衣卫指挥祭奠三坛,代理都督同知愈事一坛,其余类推施行。

    皇帝依从礼部的议定。

    万历六年重新制定丧葬善后礼仪,凡是退休、养病、供养父母以终天年、听候任用等官,祭奠都与现任官相同。

    万历十二年,继续规定,被弹劾自我陈请退休的官员,有很久以后论定原来没有可以议罪的,仍然给与祭葬,父母妻子的,祭奠比照官员本身也享受不同等级待遇。

    洪武五年制定。

    凡是尸衣,三品以上三层,四品、五品二层,六品以下一层。

    饭含即纳物于死者口中的丧礼,五品以上纳稷含珠,九品以上纳粱含小珠。

    旗幡、绛帛,宽一幅,四品官以上长九尺,六品官以上八尺,九品官以上七尺。

    殓尸衣,有品级的官朝服一套,平常服装十套,盖尸单被十层。

    灵座设置在灵柩前面,用白色绢结魂帛以依神灵。

    内棺外椁,品级官内棺用油杉制造用朱红漆涂刷,外棺用土杉制成。

    扇形棺饰,公、侯六柄,三品官以上四柄,五品官以上二柄。

    随葬器物,公、侯九十件,一品、二品官八十件,三品、四品官七十件,五品六十件,六品、七品三十件,八品、九品二十件。

    引,是牵引灵车时使用的绳索;披,是用浅绛色带制成的,拴系在载灵柩的车的四根柱上,在旁边执着,以防备倾侧翻倒;铎用铜制造,用来调节挽歌节拍的铃铎。

    公、侯用四条引六条披,左右各八个铃铎。

    一品、二品官用三条引四条披,左右各六个铃铎。

    三品、四品官用二条引二条披,左右各四个铃铎。

    五品以下,用二条引二条披,左右各二个铃铎。

    以羽为饰的旗旖竿长九尺,五品以上,一个人手持着以牵引灵柩,六品以下不使用。

    迎神的功布,有品级的官使用,长三尺。

    驱除疫鬼和山川精怪的方相,四品以上的官用的方相有四只眼睛,七品以上两只眼睛,八品官以下不使用方相。

    丧车上用竹格,用彩帛结扎,旁边施挂帷幔,四角垂挂着穗状垂饰物。

    墓志石头二片,有品级的官都使用,其中一片作盖,书写某官的坟墓;一片作为底,书写姓名、乡里、三代、出生年、死葬月日以及子孙、埋葬地点。

    妇人便随同丈夫与子孙的封赠。

    二石相向,用铁束埋在坟墓中。

    祭祀物品,四品以上官用羊猪,九品以上官用猎。

    当初,洪武二年敕命埋葬开平王常遇春趁钟山的北面,给与随葬物九十件,放入墓中。

    钮二件,鼓四件,红旗、拂子各二件,红罗盖、鞍、笼各一件,弓二把,箭三枝,灶、釜、火炉各一件,都用木头制成。

    水罐、镗甲、头盔、台盏、杓、壶、瓶、酒瓮、唾壶、水盆、香炉各一件,烛台二件,香盒、香匙各一件,香箸二件,香匙箸瓶、茶锺、茶盏各一件,箸二件,匙二件,匙箸瓶一件,碗二件,碟十二件,橐二件,都用锡制造,用金包裹。

    班剑、牙仗各一件,金裹立瓜、骨朵戟、响节各二件,交椅、脚踏、马杌各一件,诞马六件,枪、剑、斧、弩、食桌、床、屏风、拄杖、箱、交床、香桌各一件,登二件,都用木头制成。

    仿造的乐工十六人,执仪仗二十四人,控士六人,女使十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神四样,门神二人,武士十人,都用木头制造,各高一尺。

    杂物有,娶六件,璧一件,筐、笥、挥、榄、衿、击各一件,筏二件,筲箕二件,粮浆瓶二件,油瓶一件,纱厨、暖帐各一件。

    成束的绢帛青色的三段,绛紫色的二段,每段长一丈八尺。

    后来制定制度,公、侯九十件的以此为标准施行,其余的依次减少。

    明朝初年,文武大臣死,按例向皇上请示,皇上命令翰林官写祭文,立神道碑。

    只有太祖时期中山王徐达、成祖时期荣国公姚广孝以及弘治年问昌国公张峦修葺先人坟茔,墓文都出自皇帝亲笔。

    它的制度,从洪武三年制定。

    五品官以上用方顶石碑,碑下用龟形石座,碑额用螭龙头像。

    六品官以下用圆顶石碑,方形碑座圆形碑额。

    洪武五年,又详细制定碑碣制度。

    功臣死后封王,螭形碑额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宽三尺六寸,龟形石座高三尺八寸。

    一品官为螭形碑额,二品官为麟凤形盖,三品官为天禄辟邪盖,四品至七品官为方形碑座。

    碑额比照功臣死后封王的,依次递减二寸,到一尺八寸止。

    碑身依次递减五寸,到五尺五寸止。

    它的宽度递减二寸,到二尺二寸止。

    碑座递减二寸,到二尺四寸止。

    坟茔制度,也是洪武三年制定。

    一品官坟茔地周边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

    =品官,八十步,高一丈四尺。

    三品官,七十步,高一丈二尺。

    以上石兽各六件。

    四品官,四十步。

    七品官以下二十步,高六尺。

    洪武五年,重新制定。

    功臣死后封王,坟茔地周边一百步,坟高二丈,四周坟墙高一丈,石人四件,文武各二件,石虎、羊、马、石望柱各二件。

    一品官至六品官坟茔地如同旧有制度,七品官增加十步。

    一品官坟高一丈八尺,二品官到七品官各递减二尺。

    一品官坟墙高九尺,二品官到四品官各递减一尺,五品官四尺。

    一品官、二品官石人二件,文武各一件,石虎、羊、马、石望柱各二件。

    三品官、四品官没有石人,五品官没有石虎,六品以下什么也没有。

    在太祖时期,盱眙扬王坟设置守坟户二百一十户,宿州徐王坟设置守坟户九十三户,滁州滁阳王坟也设置守坟户。

    洪武四年,又赏赐功臣李善长、徐达、常茂、冯胜守坟户一百五十户,邓愈、唐胜宗、陆仲亨、华云龙、顾时、陈德、耿炳文、昊桢、孙恪、郭兴守坟户一百户。

    成化十五年,南京礼部说:“常遇春、李文忠等十四人功勋大臣的坟墓,都在南京城外,李文忠曾孙李萼等人,以年岁久远颓坏上言,请求命令工人整修。”皇帝同意南京礼部的上奏。

    并且命令没有子孙的,免除墓旁一人的赋税让他守护。

    亲王按例赐谧用一个字;郡王用二个字,文武大臣相同。

    是否赐谧号,由皇上裁定。

    如果官员的品级不高而陪侍跟从皇上有功劳,或者因尽心职事而死的,特别赐给谧号,不是常例。

    洪武初年,有应该获谧号的,礼部请示圣旨,命令礼部行文令翰林院拟定上奏。

    弘治十五年制定制度,凡是亲王死,行文令巡抚、巡按,郡王病死,行文令本王府亲王以及承奉长史,审核勘定上奏,于是商议赐谧。

    文武大臣请求赐谧,由礼部在皇帝那里取得圣旨,行文令吏兵部考核实际功绩。

    礼部定二等,品行业绩都优秀的为上等,基本上可以的焉中等,品行实绩无可取的为下等,送到翰林院拟定谧号。

    有应该赐谧而没有得到赐谧的,由巡抚、巡按、科道官上报。

    按照明朝初年的旧有制度,谧法从十七个字到一个字,各有等级差别。

    但是整个高祖一世,文臣不曾得到赐谧,武臣如果不是赠侯伯,不可得到赐谧。

    鲁、秦二王谧焉荒、愍。

    到建文帝赐王樟谧,成祖赐胡广谧,文臣开始有谧号。

    到世宗便滥施至方术之士,并且加了四个字。

    固定的条例,三品官得到赐谧,文学词章之臣谧“文”

    然而也有得到赐谧不止三品官,谧“文”不专赐文学词章之臣的,有的因为功勋勤劳,有的因为节概礼义,有的因为声望实绩,破格推崇褒奖,以示激励劝勉。

    那些冒充遇滥的,也问或有。

    万历元年,礼官说:“大臣应该得谧的,应广泛咨询严格核实。

    应该赐谧而没有请求的,不拘泥远近,巡抚、巡按、科道官举蔫上奏,酌情讨论补给。”万历十二年,礼官说:“大臣的谧号,必须获公论诚服,一点也没有毛病的,备文请求皇上裁定。

    如品行业绩平常,即使官阶品级崇高,也不能一概赐予。”皇帝都依从。

    万历三十一年,礼部侍郎郭正域请求严格赐谧典制。

    提议夺去赐谧的四人,即许论、黄光升、吕本、范谦;应夺去赐谧而改谧的一人,即陈瓒;补谧的七人,即伍文定、昊悌、鲁穆、杨继宗、邹智、杨源、陈有年。

    内阁大臣沈一贯、朱赓竭力庇护吕本,不听其议。

    不久,御史张邦俊请求以吕楠陪祀孔庙,而议论应该补赐谧号的,有雍泰、魏学曾等十四人。

    礼部议论了很久,共汇集同样内容奏章先后达七十四人,扣留在官中不下发。

    玉启元年,纔降圣旨允诺,又增加续请的十人,而张邦俊原来请求赐谧的九人不给与。

    郭正域所请伍文定等赐谧也到这时纔定下来。

    一共八十四人。

    那些官位低得到谧号的,有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沈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呆、冯应京都因为直谏,孟秋、张元忭、曹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都因为学问品行,张铨因为忠义,李梦阳因为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都因为清雅节操而得谧,杨慎谧文宪,庄泉谧文节,则又兼论文词学问了。

    玉启三年,礼部尚书林尧俞说:“赐谧的典制五年举行一次,从万历四十五年到现在,蒙受抚恤而没有赐谧的,九卿台省会同商议与臣所掌礼部斟酌议定。”皇帝同意。

    然而这个时候,赐谧的快慢没有定准。

    天启六年,礼科给事中彭汝楠说:“近的事便看到的和记载的都更加真实,应该不要超过五年的期限。”又说:“三品官以上为应当赐予谧号,而建文众臣的忠义,陶安等人的参谋于帷幄,叶琛等人的殉难于战争,都应该补谧号。”事情下发礼部,因建文众臣不容易轻率拟谧,终于役有施行。

    到福王时,纔听从工科给事中李清的奏言,追谧开国功臣李善长等十四人,正德时期的谏官蒋钦等十四人,天启时期惨死的众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的弟弟朱允烟、朱允煌、朱允燃,儿子朱文奎,也都因为李清上疏而追补谧号。

    品级官的丧礼记载在集礼、会典的,本源于仪礼•土丧礼,考察唐典,又参照朱子家礼的篇卷,通行天下共同知晓。

    现在举其主要的内容,它的仪节不详细记录。

    所有初终的礼仪,病重,迁移到正寝。

    置新绵于鼻前,察其是否断气,等待断气纔号哭。

    确立丧主、主妇,以子孙贤能者护丧。

    准备棺材报告丧事。

    设置尸床、帷堂,掘地坎。

    设置沐浴用具,洗沐的四人,六品官以下三人,便举行饭含礼。

    设置虚座,结魂帛,树立标明死者官职、姓名的铭旌。

    死丧的第二天纔给死者沐浴、穿衣、覆衾,行小殓礼,又第二天行大殓礼,装入棺材,盖上棺材,在灵柩的束面设置灵床。

    又第二天,五服内的人各自穿其丧服,然后朝哭吊丧。

    穿上丧服后,早晚祭奠,一百天而行卒哭礼。

    于是选择葬地,三月而埋葬。

    告祭地神,于是挖坟坑。

    镑刻墓志石,制造随葬器物,准备大舆车,制作神位牌。

    发丧之后,到填地,便放棺材入墓穴。

    施放标明死者官职、姓名的铭旌、墓志石到坟坑内,掩盖坟坑盖上土,便在墓旁祭祀地神。

    题写神位牌,供奉安放好。

    登上车,返回号哭。

    凡是虞祭,安葬这天,中午举行祭祀,逢天干的乙、丁、巳、辛、癸偶日举行第二次虞祭,逢甲、丙、戊、庚、壬奇日举行第三次虞祭。

    如果离家经过一夜以上,那磨初次虞祭就在坟墓所在地举行。

    如果坟墓远,途中遇到干支的乙、丁、巳、辛、癸偶日,也在客馆所在地举行第二次虞祭。

    如果是葬后第三次虞祭,必定要等待到家之后举行。

    第三次祭祀以后,遇到甲、丙、戊、庚、壬奇日则行卒哭祭,停止无定时的哭悼,变成早晚哭悼一次。

    第二天柑祭于家庙。

    一年后举行小祥祭祀。

    丧事到此时共十三个月,不计闰月。

    古代占卜日祭,现在只在去世后的第一个忌日,丧主于是改换练服。

    两周年举行大祥祭。

    丧事到此时一共二十五个月,也只用第二个忌日祭祀。

    陈列禅祭到吉祭之间的服丧期,祭告迁入祠堂。

    改题神位牌,递迁向西,捧神位牌进入祠堂。

    撤去灵座,捧迁神位牌埋在坟墓的旁边。

    两周年的祭祀后,间隔一月而举行除丧服的禅祭。

    丧事到此时共计二十七个月。

    卜日,丧主在禅祭到吉祭之间的服丧期到祠堂,只举行超度亡灵除丧服的祭祀。

    那些在远地听到报丧的人,开始听到丧事,改换服饰,号哭出行。

    到家,凭靠殡柩号哭。

    四天后穿丧服。

    如果不能启程,就设灵位,四天后改变服饰。

    如果已经埋葬,便先在坟墓号哭,回来后到灵座前号哭,四天后穿丧服。

    齐衰以下的人听到报丧,设灵位而哭。

    如果是赶回料理丧事,便到家就穿丧服。

    如果不赶回料理丧事,便四天后穿丧服。

    凡是有另择葬地安葬的,孝子以下及妻、妾、女子的儿女,都用细麻布制成孝服,服丧三个月,至亲以下素服。

    不设出殡前夜的祖奠,没有反哭之礼,没有设驱除疫鬼山精的神灵和打鬼驱疫时扮神者戴的面具,其余如同平常埋葬死者的仪式。

    安葬之后,在吉帷的灵座前举行第一次虞祭。

    孝子以下,出来到别的地方,脱下细麻布制成的丧服,穿素服而返回。

    洪武二十六年四月,罢除服一周年丧的人从外地赶回吊丧的制度。

    此前,百官听到祖父母、伯叔、兄弟丧事,都要返回吊丧。

    到这时吏部说:“祖父母、伯叔、兄弟都属于服一周年的丧。

    如果都令他们返回吊丧守孝,有的一人连续遭遇五六个周年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么任职办事的日子少,替代频繁,空着官位荒废政事。

    今后除了承受宗庙与丧祭重任的人对父母、祖父母离职服丧以外,其余服一周年丧的人不准许赶回吊丧,只是派人致上祭奠。”听从吏部的建议。

    集礼以及会典所记载,大致仿照有品级官员的制度,稍微有一些增加或减少。

    洪武元年,御史高元侃说:“京城的百姓,遵循习惯于旧有礼俗。

    凡是有丧葬,便摆设宴席,会聚亲朋好友,奏乐使死人欢乐,竟然没有悲悼哀戚的心情,不是治理国家的好办法。

    请求禁止,以淳厚风俗教化。”于是命令礼官制定平民丧服的制度。

    洪武五年,下诏规定:“平民袭衣一套,上衣下裳相连缀的衣服一件,用素或练制成的礼服带一条,鞋一双,裙裤衫袜随意穿。

    死尸口中的饭用粱,含物用钱三枚。

    标明死者身份姓名的铭旌用红色的绢五尺。

    装殓随意用自己所有的布帛,尸衣盖被以及亲属向死者赠送衣被的仪节都随意使用。

    棺材用坚硬的木材,油杉马上等,柏次等,土杉松又次一等。

    使用黑漆、金漆,不准用朱红。

    随葬品一件。

    迎神的布用白布三尺导引灵柩。

    丧车用单被覆盖棺材。

    墓志的石头二片,如同官员的仪式。

    坟地周边十八步。

    祭祀用猪,根庭有无而定。”又下诏:“古代的丧礼,以哀伤悲戚为根本,办理丧事的器具,与家庭的有或没有相适应。

    近代以来,富裕的奢侈僭越违犯名分,力量不足的借贷财物,出殡送丧炫耀声势,以及有的被风水所迷惑,停放灵柩待葬多年,不进行安葬。

    应该命令中书省大臣召集商议制定制度,颁布施行让人民遵照办理,违犯的判罪。”又训谕礼部说:“古代有掩埋尸骸的命令,近来习惯于元代风俗,死去的人有的用火焚烧,而把烧剩的骨头投到水中。

    损伤恩义,败坏风俗,没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应该禁止这种作法。

    如果是贫困没有土地的,所在地的主管官吏选择宽广空闲之地作为义冢,把他们埋葬。

    或者有到远方作官死后不能返回安葬的,官府供给运送费送回家乡。”明朝初年颁布大明令,所有丧服等级差别,多因袭前代的旧制度。

    洪武七年,孝慈录写成,又计划列入大明令,刊布告示朝廷内外。

    此前,贵妃孙氏死,敕命礼官制定丧服制度。

    礼部尚书牛谅等人上奏说:“周代的仪礼,父亲在,为母亲服丧一周年,如果是父亲的小妾便没有服丧关系。”太祖说:“父母的恩德是一样的,而像这样高低不同,太不合情理了。”于是敕命翰林院学士宋濂等人说:“供养生者礼送死者,是圣明帝王的大的政体。

    忌讳死亡疾病,是衰微社会的鄙陋习俗。

    三代的丧礼在衰微的晚周散失,在暴虐的秦朝遭到厄运。

    汉、唐以来,没有人能议论此事。

    人的惰性无穷,而礼要适合惰性。

    人心安适的地方,就是天理存在的地方。

    你们要考察制定丧礼。”于是宋濂等人考察得知古人论说为母亲服丧的一共有四十二人,愿意服丧三年的二十八人,服丧一周年的十四人。

    太祖说:“三年的丧期,是天下的通行丧礼。

    考察愿意服丧三年,比愿意服丧一周年的多一倍,难道不是天理人情所乐意的吗?”于是确立成固定的制度。

    儿子为父母,妾所生的儿子为他的母亲,都服斩衰三年。

    正妻所生的长子、嫡子以外的儿子为父亲的妾,都服齐衰杖期丧一年。

    仍然命令按五服的服丧制度,一并写成文字编为书籍,使朝廷内外遵守。

    丧服有五等。

    一是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制成,不缝下面的衣边。

    二是齐衰,用稍粗的麻布制成,缝下面的衣边。

    三是大功,用粗而经过加工的布制成。

    四是小功,用稍粗而经过加工的布制成。

    五是鳃麻,用稍细而经过加工的布制成。

    叙服有八等。

    一是斩衰三年的丧服:儿子为父母,妾所生的儿子为亲生母亲,儿子为继母服丧;儿子为捻育自己的庶母,说的是生身母死后父亲命别的妾养育自己的人,儿子焉有抚养关系的非生身母,说的是自幼过继给人为嗣的人服丧;女儿没有出嫁为父母,女儿出嫁后被遣弃而返回没有出嫁焉父母服丧;嫡孙在父死后为祖父母服丧以及曾高祖父母服丧;抱给人作后代的人为养父母,以及养父母死为养祖父母服丧;丈夫为别人的后嗣则妻随丈夫服丧,妇为公婆服丧;小妾所生的儿子的妻子为丈夫的生身母亲服丧;妻妾焉丈夫服丧。

    二是齐衰杖期一年的丧服:嫡子、嫡子以外的儿子焉父亲的妾服丧;嫡子、嫡子以外的儿子的妻为丈夫的庶母,为出嫁的母亲、被遗弃的母亲、父亲死后继母改嫁而自己跟从前去的人服丧;丈夫为妻子服丧。

    三是:衰不杖期一年的丧服:父母为嫡长子以及嫡长子以外的儿子,父母焉没有出嫁的女儿,继母为长子以及长子以外的儿子,抚育自己的庶母为长子以及长子以外的儿子服丧;孙子为祖父母,孙女虽许婚而没有出嫁,为高曾祖服丧都这样;为伯、叔父母服丧;妾为丈夫的长子以及长子以外的儿子,为自己生的儿子服丧;为兄弟,为兄弟的儿子以及兄弟没有出嫁的女儿服丧;为姑以及姊妹没有出嫁的服丧;妾为嫡妻服丧;改嫁的母亲、被遣弃的母亲为她的儿子服丧;女子没有出嫁以及虽然嫁了人而役有丈夫与儿子的人,为她的兄弟以及兄弟的儿子服丧;继母改嫁为跟从自己的前夫的儿子服丧;为继父同居两边都没有服丧九月的亲属关系的人服丧;妇人为丈夫亲兄弟的儿子,妇人为丈夫亲兄弟的没有出嫁的女儿服丧;女儿出嫁为父母服丧;妾为她的父母服丧;作别人的后嗣的人为他的父母服丧;出嫁女子为作父亲后嗣的兄弟服丧;祖为嫡孙服丧;父母为长子的媳妇服丧。

    四是齐衰服丧五月的:为曾祖父母服丧。

    五是齐衰服丧三月的:为高祖父母,为过去同居而现在不同居的继父,为虽同居而两方有服丧九月以上亲属关系的继父服丧。

    六是大功服丧九月的:为同祖父兄弟以及没有出嫁的姊妹,为姑姑以及姊妹以及出嫁了的兄弟的女儿服丧;父母为众儿子的媳妇,为出嫁的女儿服丧;祖父为众孙儿服丧;为兄弟的儿子的媳妇服丧;妇人为丈夫的祖父母,为丈夫的伯、叔父母,为丈夫的兄弟的儿子的媳妇,为丈夫的兄弟已嫁人的女儿服丧;女子出嫁为本宗族的伯、叔父母,以及为兄弟与兄弟的儿子,为姑姊妹以及兄弟没有出嫁的女儿服丧;作别人的后嗣的人为他的兄弟以及没有出嫁的姑姊妹服丧;妻子为丈夫的亲生父母服丧;为兄弟的儿子作别人的后嗣的人服丧。

    七是小功服丧五月的:为伯、叔祖父母,为同祖父的伯、叔父母,为再堂兄弟以及没有出嫁的再堂姊妹,为同祖父兄弟的儿子,为没有出嫁的祖姑,为没有出嫁的堂祖姑,为没有出嫁的同祖兄弟的女儿,为兄弟的妻子;作别人的后嗣的人为他的出嫁了的姑姊妹服丧;为嫡孙媳妇,为出嫁了的同祖姊妹,为已嫁人的孙女,为兄弟的孙子以及兄弟的没有出嫁的孙女,为外祖父母,为母亲的兄弟姊妹,为同母不同父的兄弟姊妹,为姊妹的儿子服丧;妇人为丈夫的姑姑以及丈夫的姊妹,为丈夫的兄弟以及兄弟的妻子,为丈夫的兄弟的孙子以及丈夫的兄弟的没有出嫁的孙女,为丈夫同祖兄弟的儿子以及同祖兄弟的没有出嫁的女儿服丧。

    八是总麻服丧三月的:为同族曾祖父母,为同族伯、叔祖父母,为同族父母,为同族兄弟以及没有出嫁的同族姊妹,为没有出嫁的同族曾祖姑,为同族祖姑以及没有出嫁的同族姑,为兄弟的曾孙,曾孙女没有出嫁的相同,为曾孙、玄孙,为同祖兄弟的孙子,孙女没有出嫁的相同,为再堂兄弟的儿子,女儿没有出嫁的相同,为祖姑、从祖姑以及出嫁的从祖姊妹,为出嫁了的兄弟的孙女,为同祖兄弟的出镓了的女儿,为乳母,为舅的儿子,为姑姑的儿子,为姨的儿子,为外孙,为女婿,为妻子的父母,为兄弟的孙子的媳妇,为同祖兄弟的儿子的媳妇,为同祖兄弟的妻子,为外孙的媳妇,为外甥的媳妇服丧;妇人为丈夫的曾祖、高祖父母,为丈夫的伯、叔祖父母,为丈夫的同祖伯、叔父母,为丈夫的兄弟的曾孙,为丈夫的同祖兄弟,为丈夫的同祖兄弟的孙子,孙女相同,为丈夫的再堂兄弟的儿子,为丈夫的兄弟的孙儿的媳妇,为丈夫的同祖兄弟的儿子的媳妇,为丈夫的同祖兄弟的妻子,为丈夫的同祖姊妹,为丈夫的外祖父母,为丈夫的舅以及姨,为丈夫的祖姑以及没有出嫁的堂祖姑服丧;女子出嫁为本宗族叔伯祖父母,焉本宗族同祖叔伯父母,为本宗族同祖兄弟的子女,为本宗族祖姑以及没有出嫁的堂祖姑,为本宗族同祖的出嫁了的姊妹服丧;作别人的后嗣的人为亲生的外祖父母服丧。

    嘉靖十八年正月,皇帝训谕辅臣:“往日服丧治病,阅读礼记•檀弓等篇,书中所著礼仪制度都不统一,又不记载天子的全部礼仪。

    虽然说三年的丧服,贯通于上下位,而现在和过去相比也有很不相同的地方。

    皇祖制定的礼仪,没有全文,每次遇到皇帝、皇后的丧事,也不免因袭举行礼仪。

    至于衣冠衰绖,主管部门的制作也不统一,希望与礼一起考定。

    从开始治丧到服丧结束,衣冠轻重的制作都定出仪节,使之达到最恰当的地步。”于是礼部讨论丧服的各种制度进呈。

    皇帝命令进一步加以考察订正,画出图加上注释,与祭葬的全部礼仪,编辑成书以备查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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