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发指示,某县委向县直各行政部门发指示性逶知(这些机关、部门的党组仍然存在),这两种情况应以向各公司及县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行文为宜。再如某县粮食局以局行政机构的名义向县委报送,某一农垦总场以行政机构名义向各分场党政组织发紧急通知等,这些行文方法也是不妥当的。前一种情况则应改为以粮食局党委的名义向县委报送为妥,后一神情况则以改为农垦总场党政联合行文为好。
2。上下级行政机关的党组相互行上行文或下行文,以某一机关党组的名义向外机关行指令性文种如: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直接向市政府所属的行政机构发指示性通知,要求各局、委、办秘市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认真宣传贯彻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并要求这些单位将宣传贯彻的情况予以报告,这样行文是不合适的。因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市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并没有什么直接的隶属关系,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就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贯彻问题提出具体意见上报市委,请求批转全市各单位的党组强贯彻执行;或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直接行文给它的执行机关——市人民政府,县政府或采取转发的形式,或采取另行发文的办法,要求市直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会的意见:
3。主次不分、多头报送如菜市所属个区的公安分局,在报送关于我区当前治安主要情况及今后工作的意见时,主送机关写的是“区委、市局”。这不仅在行文上造成党政不分(因为公安分局用行致部门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行文),而且容易给工作带来一定麻烦。要么造成区委、市局都批复,要么造成双方都作出批复而批示的意见恰恰相反的现象。
4。不同级机关联合行文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头却是与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列行文。市政府与安全生产监督局不是平行单位,后者是前者的下属局。市政府作为全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这样行文足可以解决问题,而挂上一个管理部门,不但没有增加市政府的权威性,相反却有失行文的严肃性,显得多此一举。
5。平行单位之间使用上、下行文文种某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发送关于召开我市教育工作会议所需经费的请示,双方本是平行单位,按照行文关系的原则,平行单位之间不能写请示或报告,同样平行单位之间也不能使用批复。正确的做法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只能使用“函”(即“申请函”)这个文种。结果市财政局不但安然受之,而且给对方发出关于同意拨付我市教育工作会议所需经费的批复。这样行文显然不当。
6。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行指令性公文按照行文关系原则,上级机关所属的主管部门,只能根据本级机关授权或已有规定,答复上级机关向本部门联系、商洽或申请批准的问题,但无权作指示、下命令。例如:某市教育局给各区、县的卫生局、教育局行文,这显然也是不适当的。市教育局与各区、县的卫生局没有工作上的指导关系,这样行文极易给工作带来指挥上的混乱。
7。部门内设机构对外正武行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例如:某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安全处,以处的名义行文给下属的32个煤矿生产单位,要求各单位吸取某煤矿于xx年i1月28日发生的严重瓦斯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堵塞漏洞,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并要求各单位安全检查整顿的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这一行文,内容十分必要,但方式极其不妥。此事应以市煤炭生产管理局的名义行文为妥。上述种种,均属公文行文中应当注意和防止的问题。因此,要本着对革命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慎重地对待公文的行文关系,以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