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目的:为更好的促进团委工作,达到良好的奖惩效果,也为加强和健全团委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委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特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团委会委员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及态度(30分)
(1)开会及工作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履行正确的请假手续。(10分)
(2)团委组织活动能及时参加。(5分)
(3)干事服从部长及团委总书记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定时向部长汇报的工作。(10分)
(4)努力维护团委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并在同学中担当起团委委员的责任。(3分)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对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5分)
(二)工作原则性(20分)
(6)工作中无私现象,坚持原则。(6分)
(7)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本身不得违反校规校纪。(3分)
(8)要工作中积极热情,对工作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而不是松散拖拉。(5分)
(9)能够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反对事不关已,高高挂起。(3分)
(10)纪律观念(会议、工作和活动纪律)(3分)
(三)工作方法性及能力(15分)
(11)对部门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间观念(5分)
(12)遇事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人际关系(3分)
(13)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不拘一格。(2分)
(14)工作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不摆架子,和颜悦色对待他人。(5分)
(四)工作成绩(20分)
(15)学期中组织或主持过的活动影响好。(5分)
(16)工作有成效,能在同学中形成一定影响或者对今后工作起指导作用。(5分)
(17)工作有创新精神,对部门工作或学生会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具有开拓性。(5分)
(18)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情况。(5分)
(五)学习成绩(10分)
(19)在任职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分)
(20)在自己学好的同时,能带动大部份同学。(5分)
(21)如在期末考试中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则直接引咎辞职。(干事所在专业部不同,考核标准应视情况而定)(3分)
(六)其他(5分)
(22)好人好事(1分)
(23)主动帮助同学、关心同学。(2分)
(24)一切受学校表扬和批评,及主动在国旗献词。(1分)
(25)干部、干事互评(1分)
考核办法:
按该考核内容立项,共五大项二十五小项,共100分,其中60分为基本分,得分85及以上为优秀,低于基本分为考核不合格。各部门在每月采取内部成员无记名评分及干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在每月月末进行考核。
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团干的重要依据,并报送学生处备案,作为内部考查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2)结果作为培养团委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3)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85分及以上)及对团委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4)对于低于基本分(60)的干事,由所在部门酌情予以解聘,并报学生处备案;
(5)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一学期内学业成绩有两门功课不及格者,予以除名,并报学生处备案;
(6)受部门批评三次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取消其评优资格
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会,自二0一一年2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