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非从梦中惊醒,原来她镇办公厅的一间小房间里睡着了。
她也不捻亮灯,借着不明亮的月光视物。窗外残月挂枝头,微微发散清浅的光芒,照淡夜的黑暗。
那个傻孩子,已经完全看不到以前的影子,瘦瘦弱弱,好像生了重病。莫实平爱她如命,怎么可能会让她变成这样?
经过二十多年的岁月,她终于明白,莫实平不是一个平庸之辈,纵然他年轻的时候有点恃才傲物,但也不会阻碍到他往后的成功。况且他本身的才华也确实出众,的确有傲物的资本,只是当时她看不穿。那时莫实平在她的眼里不过是一个普通稍有才华的男人,除了相貌过得去以外,其他都是不如别人。
现在重新回过头审视,才明白是她不懂珍惜。爱女如命的男人,终究是会为了那个傻孩子去奋斗,甚至强迫自己去迎合厌恶的应酬。
只是她明白得太晚了。
李非并不觉得对莫实平有遗憾,不过是两个成年人志趣不相投罢了。在那个落后的村落,没有她要追求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她想要的,除了喜欢那遍广阔的田野。但再喜欢的事物,天天看也会有腻烦的一天。
她渴望的是精致奢华的生活,而不是粗布旧衣。她也不是没有那么能力去争取她向往的生活,所以她没必要让自己困在那个落后的地方。离开对她而言是最好的出路,只是离开的时候带了他最得意的画,那幅画里画的是那个傻孩子,画功极强,她在离开家的第二个月便把它给卖了,换了三万块钱,把自己的生活重新打理一番,以待重新起飞。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她遇到不错的工作机会,她拼尽全力去做,取得不错的成绩,获得约翰逊的青睐,用赚来的钱不断打扮自己,培养优雅的举止,丰富自己的学识。最终她如愿俘获约翰逊的心,修成正果。
可是,近年来,她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上流人士的聚会已经无法填满空洞的时间后,她开始回想从前,想起她的傻孩子。
那个傻孩子退却了婴孩时期的圆圆胖胖,长成了今天傍晚站立在她眼前的沉静女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流着她的血的人,是最亲密的关系。
而莫回却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她,眼神一点波动也没有。
那样的感觉,顿时让她这些年来用物质所堆积出来的奢华,全成了一堆废品。她几乎想去摇摇莫回,让她知道站在她眼前的是她的母亲,不是什么陌生人。
如果当时章凌硕没有回来,她想她真的会失去理智,把实情告诉莫回。
小房间的门传来三声有规律的声响,李非从沉思中回神,整理了妆容。
“亲爱的,你在里面吗?”约翰逊的声音。
“是的。”李非发现并没什么不妥后,打开房门。
“你在里面做什么,连灯也不开。我还以为那个干瘦的儒弱男人骗我呢!”
“我只是有点累,见你还没回来。所以出来随便看看,走到这里觉得有些累,就进来休息了。你今天的情况好吗?”李非端出以前职业的笑容,笑得有点僵硬。
“不算好,亲爱的。”约翰逊略显挫败,“章凌硕把这里的镇民收买得非常成功,连半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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