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东来忽相过,金樽酒生微波。落花纷纷稍觉多,颜。青轩桃李能几何,流光欺人忽蹉跎。君起舞,日西夕。当年意气不肯平,白发如丝叹何益。
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
一边喝酒一边题字,李贤对于面前这张墨迹淋漓的长卷非常满意。他老爹老妈都是一手好字,李弘这个太子就不用提了,就连李显平日顽皮,字却写得还算不错。因此,这三年除了读书练武玩乐之外,他愣是给自己布置了一个死任务——练字。结果,擅长飞白的曹王明被他骚扰得不胜其烦,但他这手字也大有进步。
果然是有志者事竟成,看看眼下他这一手行书,不是很不错么?
他才在心底自吹自擂了一句,旁边便响起了一个声音:“六郎你的字果然大有长进,不愧和曹王厮混了那么久。我虽然喜好飞白,却是难能胜得过他。你这番耳濡目染下来,这字也可以拿出去当匾额了!这样一幅字在安康楼墙上这么一挂,明儿个只怕满城都要传遍!”
“反正我胡闹的名声在外,多那么一桩有什么打紧?说起来,申若姐你可是出家人,不求清静无为,反倒上这种声色犬马的地方,似乎是更大地新闻吧?”
不用转头去看。李贤就知道这说话的是屈突申若。斜睨了一眼那边正在又惊又喜地端详手中扇子的哈蜜儿,再瞧瞧正在她耳边低声嘀咕着什么的小丫头,他只觉得这小小的包厢中似乎荡漾着一股温情,原本只有三分的醉意顿时变成了七分。
酒不醉人人自醉,果真一点不假。
“出家人怎么了,你上次不是还对烟儿说过,酒肉穿肠过,三清在心头么?这酒肉和声色没什么区别,我这个女人难道就不能来胡姬酒肆看舞喝酒逍遥?”
说这句话的时候,屈突申若很是理直气壮。面上带着狡黠的笑意,见李贤一时间哭笑不得,她顿时笑得更欢了,浑然没注意头顶的金冠已经歪斜了大半。又斗了一会嘴,她终于被李贤层出不穷的歪理逗得花枝乱颤,到了最后,只听叮当一声,那金冠连同束发地簪子,一同掉在了地上。就只见她丰盈的秀发都披散了下来,一直垂到了股间。
于是。房间中一下子变得极其安静,但下一刻,小丫头便第一个夸张地大笑了起来,甚至还不管不顾地把桌子拍得砰砰响。倒是哈蜜儿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赶紧上去捡起金冠和金簪,看了看李贤和屈突申若,竟是鬼使神差地把东西递到了前者手上。
“六公子”
李贤看了看那顶小巧玲珑的金冠,还有那支造型奇特的金簪,面上的表情渐渐微妙了起来。他的见识比这年头的人多,虽说这手不怎么巧。但胜在手底下能人多。这几年来,贺兰周又涉足了好些产业,其中金银铺一开出来,五花八门的首饰就立刻让一大群高官夫人趋之若,而近水楼台先得月,小丫头大姊头李焱娘等女人。他送出的首饰不知有多少。
如果他没记错。这金冠和金簪。似乎就是他某次礼物中的两件。
“看什么看,赶紧给我。否则这披头散发像什么样子!”
见李贤只顾着端详那金冠金簪,一双贼眼还往她脸上瞅,屈突申地面上登时浮现出一丝红晕。没好气地白了李贤一眼,她劈手夺过李贤手上的两样东西。
可拿着金冠就没法束发,想要先搁在桌子上,她却又瞧见了小丫头促狭的目光,干脆便把金冠重新塞回了李贤手中,旋即自顾自地用一只手挽起长长的秀发,一面拧一面用五指梳拢,最后才用金簪再次固定好了,这才取过金冠戴在头上。
“刚刚是秀发半掩面,丽质犹可窥;现在则是巾帼爱飒爽,佩剑挽长弓;人道是美人百变,果然名不虚传。”
脸红对于屈突申若来说很是罕见,即使李贤也只是瞧见过数次,因此这一次竟是乍着胆子调笑了一句。见小丫头面色微微一变,哈蜜儿目放异彩,旁边的金明嘉则好似根本没听见,他顿时有些后悔——这又不是单独相处的场合,他说这些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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