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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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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轮皎洁明月挂于夜空,照着两座静静耸立在山坡上的豪华别墅。

    蓝白色的那栋别墅窗内阴暗,显然没有人在家;而另一栋漆成亮眼活泼的粉红加灰色色调的别墅,则可见一楼的灯光还亮着。

    在装饰精致的偌大客厅中,有两个正在忙碌的菲佣,一个在看电视的男孩,和一个拿着记事本和笔,躺在沙发里的女孩。

    “明天晚上小棠跟他爸爸要去听音乐会,所以不用去家教”汪笙喃喃自语,在记事本里继续涂改着行程“双芸要和管乐社的去玩,星期六回来。下礼拜二双芸有空,可是我要家教,所以不能逛街。礼拜三双芸要去合唱团帮忙,也不能陪我啊,好无聊喔”

    她只手托腮,百无聊赖地趴在沙发上,望着自家正在打扫的两个菲佣。

    此时,电视里传出观众的欢呼声

    “好!”汪怀玮也跟着叫了声。

    汪笙瞄了电视萤幕一眼,眯起眼转而看向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哥哥。

    汪怀玮正在看球赛转播,他身着全套灰色运动衫,一双大脚连着拖鞋架在茶几上,一面大嚼水果,这时他摸到盘子里已空空如也,喊了声

    “玛西!”

    老实说,他的英文普普,而且连自家菲佣的名字都记不住,现在这一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在喊谁。

    不过,那两个菲佣倒是早就熟悉了这位少爷的习惯,他一出声,她们便同时停下手边工作,看着他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汪怀玮将盛装水果的空盘朝两人挥一挥。

    正在擦玻璃的茱莉亚马上会意,上前接过盘子,随即转进厨房准备再切一盘。

    汪怀玮心满意足地“嗯”了声,继续看球赛。

    “哥,”汪笙实在看不过去“昨天我不是才教过你几句英文会话吗?”

    “嗯嗯”他漫应着,双眼犹盯着电视。

    “而且我们家根本没有叫玛西的人。”汪笙瞧了拿着小型吸尘器到处吸灰尘的露露一眼。

    “嗯嗯”“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她火大得将手里的记事本一丢,好巧不巧正中电视萤幕,掉下来刚好砸中了趴在电视柜旁边的长毛牧羊犬“咕噜”

    “喔呜”咕噜小小哀呜一声。

    汪怀玮这才撇过头瞧她一眼。

    这个小他两岁的妹妹从小倍受宠爱,每个人都让她,久而久之就养成她这种唯我独尊的个性,脾气也大得很,刚才那记事本没丢到他脸上,算是她手下留情了。

    “有啦,我有在听啦。”

    “跟你说过她们的名字,一个是茱莉亚,一个是露露,如果你不会讲英文,至少名字不要叫错!”汪笙义正词严地教训哥哥,一面招来爱犬,心疼地抚摩它的头“对不起哦,咕噜,我不是故意把书丢到你头上的。”

    “你知道我英文差嘛。”洋人那些稀奇古怪的名字他老是记不清楚,写成文字的时候他还看得懂,可要他讲出来,语言中枢和嘴巴却老像是没有协调好一样。

    “你不是英文差,是懒得学!”汪笙伸出食指直指他鼻子“都要上大三了,既然看得懂原文书,干嘛不好好学着讲啊?”

    “好啦,是我懒。”他深知跟这妹妹谈话的要点是永远别反驳她的话。

    她是汪家的宝贝女儿、太上公主,连户长老爹也都让她三分,当她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大家也要装模作样地面向西边,等待欣赏日出。

    此时,就见汪笙横躺在双人沙发上,一派女王的架式,指挥着爱犬把记事本衔回来,而后梳弄着咕噜的长毛,笑盈盈地赞美它的听话可爱。

    那双从未做过家事的手白嫩得宛如笋尖,带点微红的长发比起发菜可是直多了,而那小小的脸蛋简直就像刚削了皮的水梨,鲜美多汁得令人想上前一咬,还有,人家都说“美人樱口”他这妹妹的小嘴就像樱桃,小巧而红艳。

    水梨樱桃,嗯嗯,这颜色还真是相得益彰

    啊,怎么一直想到吃的?

    汪怀玮摸摸肚皮,这时菲佣正好又端了一盘削好的芭乐过来。

    “啊炳,来得好!谢啦,米希亚!”他迫不及待地拿了一片就吃将起来。

    一如往常,典型的周四晚上,汪怀玮没课,汪笙不用去家教。冷气在室内吹送,两个小主人各自霸占沙发,水母般软软的摊平四肢。

    直到门铃一响,菲佣前去开门,汪氏夫妇回来了。

    “我买了宵夜,谁要吃?”汪众萌大步踏进客厅问道。

    这汪家的大家长年逾五十,他的头发已半黑半白,嗓音却仍像年轻时一般爽朗,震得窗玻璃都微微发出了颤抖的共鸣。

    “小水笙,爸爸有买你最最最最喜欢吃的卤海带哦,要不要吃?”他凑近汪笙一问。

    这女儿从小就长得晶莹剔透人先似水掐人儿,人见人爱,还两次跳级就读二方龄才十八,已经从大学毕业了。一句“小水笙”含有父亲的得意骄傲,还有着无限怜惜。

    “不要,我今天胃痛。”汪笙依然躺在沙发里,一头长发挂在沙发外荡呀荡。

    “怎么又胃痛呢?你不是都有按时吃藥吗?”

    女儿从小肠胃就不好,这阵子又常闹胃痛,他好不容易问到一家医术高明的中医,大老远搭飞机带她下高雄去看诊拿藥,吃了几天不是都好好的,怎么又发作了?

    “不知道,反正今天胃不舒服。”汪笙皱了皱柳眉,摩挲爱犬的常毛。

    “你有好好吃藥吗?”随后进来的娄玫莹问着。

    她与丈夫同年,至今脸上只有几条细纹,平常不见怎么保养,可外表却比实际年龄足足少了十岁之多。

    而汪家的电脑公司乃白夫妇两人共同经营,平时就见这对总裁夫妇夫唱妇随,令人羡煞。

    “每天都有吃,到今天晚上才没有。反正藥没效,吃了也不会比较好。”这从小到大的痼疾,早就懒得理了,痛个几小时自然会好。

    “藥不吃完,怎么知道没效呢?来来,爸爸刚好买了广东粥,先喝一点,再来吃藥。”汪众萌边说边端走儿子面前热腾腾的那碗广东粥。

    汪怀玮拿着汤匙的手顿时僵在半空中,两秒后,他识相地将汤匙双手奉上。

    唉,好男不跟女斗,好哥哥不跟妹妹抢东西吃,虽然那是他最爱的广东粥。

    一口都没吃到,呜呜呜呜

    “我不要吃。”汪笙皱眉,嘟着嘴转开脸。

    不管汪众萌如何劝哄,她就是顽固地紧闭着嘴,缩躺在沙发里玩弄着发丝。

    “阿笙,这礼拜六晚上你没事吧?”娄玫莹生平最得意之事就是生出汪笙这个美人胚子,俨然就是自己年轻时候的翻版,可惜的是像过头了,连任性的脾气也一模一样。

    汪笙警觉地扬眼“要干嘛?”

    “那天妈要请公司同事来晚餐”

    “别跟我说是姓丘的!”汪笙从沙发里弹起,瞬时已将胃痛拋到外太空去。

    “就是丘尔勤,怎么啦?”美丽的母亲微笑着明知故问。

    “你又要逼我相亲了,”汪笙小嘴一扁,马上向汪众萌挨过去:“爸,你看妈啦!她又要逼人家去跟那个呆子相亲!我说过还没有要结婚嘛!我才十八耶!”

    一时间,尴尬的汪众萌安慰女儿也不是,指责老婆也不成,因为两个都是他的最爱,只能无奈地搔擢头。

    “只是交个朋友,跟相亲一点关系都没有。”娄玫莹呵呵笑着,睁眼说瞎话。

    其实她非常欣赏这个行销部经理,稳重踏实又有幽默感,家世学养也不错,外表和女儿更是匹配,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制得住女儿。

    每回他来的时候,小水笙总乖得像只见了猫的老鼠,失去往常在家里颐指气使的小姐派头,光这一点,就足以让她把丘尔勤列为女婿第一优先人选了。

    “我讨厌他,根本不想跟他做朋友!”汪笙不悦地嘟起嘴。

    每次丘尔勤来家里作客,她就故意在他的饭里倒乌醋、工研醋、寿司醋,可是这一年来,他每次都不动声色地把饭吃完,虽然眼神摆明了知道那是她干的好事,却从不戳破,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挂着状似谦和、实则诡异的微笑。

    想到那种狐狸般狡狯的笑脸,她心里就发毛。

    哼,这辈子才不要葬送给这种吃醋吃得面不改色的怪胎!

    “他又没什么不好,为什么这么排斥人家?妈也没要你这么早就嫁人,你想太多了。”只是尽量多培养培养感情而已嘛。

    娄玫莹纤手掩口,呵呵笑得不怀好意。

    “他敢来,我就叫咕噜咬他。”汪笙不得不使出撒手。

    牧羊犬马上挨到她脚边,摆出女王的忠犬模样,低咆一声。

    “咕噜敢咬他,以后晚餐就没有肉骨头,而且要睡屋外。”娄玫莹说着,同时瞪向牧羊犬。

    狈儿呜咽一声,乌黑的眼左瞧右看,最后挨近了男主人。

    夹在两个女人之间,他们俩真是同病相怜呀!

    一人一狗只得躲在角落里相互安慰。

    “妈!”汪笙气急跳脚。

    娄玫莹笑着安抚“好啦好啦,只是吃个饭嘛,你不喜欢他就不用跟他说话,妈请来的客人,妈自己招待就是了。”

    下午时分。

    鲍车站牌旁,背着背包的汪笙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河诠饼。

    礼拜六转眼已到,只要想到丘尔勤那张脸随时都会出现在眼前,向她绽露那习惯性的狐狸微笑,还搭配温柔得让她鸡皮疙瘩掉一地的声音:“汪小姐,晚安”她的胃就马上阵阵绞痛起来。

    虽然丘尔勤都是晚上造访汪家,不过为了不被他堵到,她一早就急急逃离家门,独自在街上游荡。

    走路走得她两腿简直坑谙了,好不容易挨到下午,算算时间,邢双芸应该已经回家,她打算去找她,看看好友能不能帮忙出个主意,好阻止丘尔勤这只狐狸再上家门。

    燥热窒闷的夏天,让她流了一身汗。

    “早知道该去图书馆,没事逛什么街?我这笨蛋。”汪笙忍不住喃喃自语。

    她拉了拉衣襬,将汗湿的衣服从肌肤上“拔”开,一阵南风正好钻进衣服内,胸口才稍微有点凉爽的感觉。

    这时,背后突然有人用力咳了声。

    汪笙愕然回头,不料鼻尖竟撞上一堵墙

    哦哦,不是墙,否则她的鼻梁这下子可能己经撞断了。

    眼前高大的男人怪异地俯视她一眼,没有说话,却往后退了半步。不知何时后面已经多了不少人排队,他这一退,差点就撞到后面的两个高中生。

    汪笙摸摸鼻子,微点头说:“对不起。”

    罢才撞到对方胸口,硬得跟什么似的,若非人体有弹性,她的鼻梁没断也会狂流鼻血。而那男人穿了一件绿色的长围裙,转过头时“矩阵”两个印在上头的白字落入她眼帘。

    没再多想的汪笙径自蹲下来,捡了一颗石头在人行道上胡乱画着。

    到底要怎样才能摆脱丘尔勤?

    如何一劳永逸地把他踢出去,再也进不了汪家大门?

    除非他有什么重大的缺点让老妈看不过去,这才有可能

    不行,她从来没害过人,想不出什么办法!

    她丢了石头站起来,苦恼地看着公车摇摇摆摆地驶近。

    鲍车里只剩一个座位,第一个上车的她毫不客气地坐下,随后上来的人一下子就挤满车内。

    虽说公车上让位是童子军日行一善的美德,不过人性本就不尽完美,偶尔也会想偷懒一下,对身边灰白头发的老人、或是带着小孩的母亲视若无睹。所幸今天放眼望去,没有半个人符合这个标准

    除了身旁的男人。

    汪笙想着,低头注视他那双踏在自己旁边地板上的球鞋。

    就是刚刚撞到的那个人。上了车他就站在她旁边,这才注意到他两手各提着一个大塑胶袋,分别装了剑兰和绿色蝴蝶兰。

    是经营花店的吧?所以穿了绿色的长围裙,而围裙下是白色长袖衬衫和牛仔裤,居然是密不通风的长袖!

    汪笙简直佩服得想趴在地上,五体投地了。

    这么热的天气他竟然熬得住?而且额头上不见一滴汗珠,自己却是一副刚从水里捞起来的溺水样。

    还有他那姿势,上车之后完全没有改变过的站姿,一手提一盆花稳稳地站着,完全不需要车顶上的横杆、拉环,也不需要座椅旁的扶把。

    鲍车煞车、起动好几回,他就是动也不动,旁边站着的乘客差点要撞到手里的花时,他还能轻轻移动手臂,连人带花不被碰到任何一角。

    这人不会是在哪个深山里修行、而后芸成下山来的武林高手吧?

    她脑海里马上掠过“神鹏侠侣”里,杨过在海潮中练功的景象,耐热功夫、下盘功夫一流,真想跟他讨教几招!

    或者是哪个寺庙的修行僧人?

    瞧他那副目不斜视、不动如山的庄严肃穆模样,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乘客倒于侧而神不惊的入定功力,想必是得道高僧啰!

    不过他看起来年纪不大,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顶上头发不少,当然更不见六点戒疤。

    “这位师父”不不“呃,这位先生,我的位子让你坐吧。”

    虽然这男人不属于老弱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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