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五十九年(西元一九七年)
夏末,一早起来就感到台北盆地积沉的焕热。涵娟弄好稀饭小菜,叫宗铭起床,才上阁楼去换外出服。
她今天请假不上班,特别到松山机场为大学好友赵明玢送行。
留学的旺季,热闹的送往迎来数不清,涵娟非仅听到害怕心酸,连看见蓝天掠过的飞机都要难过一阵子。去机场等于酷刑,但明玢已丢下威胁的话,说人不到就永远绝交。
门口响起噗噗的摩托车声,宗铭叫:“叶大哥来了!”
涵娟由小窗往外看,承熙穿着深灰色西装和深蓝色领带,加以轮廓出众的五官和顽长挺拔的身材,更是风度翮翩,使她低落的心情稍稍好转。
承熙五个月前由军中退伍后,就直接到这一区最有名的“普裕”公司做事。
“普裕”正是章立纯和章立珊所属大地主章家的企业。这几年因政府的发展政策,除了塑胶工厂扩大外,还在附近兴建许多公寓,曼玲的新家就是其中一栋。
最近他们更结合经政的有力人士,推动塯公圳地下化及拆掉涵娟住的中段违建,想扩大新生南路和信义路,来整顿市容。
总之,承熙能进“普裕”是前途无量,连大学毕业生也不见得有此机运。
包值得骄傲的是,这一切都是承熙自己争取来的。他念工专的五年,经由邱师丈的介绍,进入“普裕”工读,因表现良好,不但领了奖学金,而且受到董事长章清志的喜爱,在服兵役期间还为他保留了工程师的职位。
承熙是感恩之人,为了家人和涵娟,也竭尽所能替公司效劳,于是在短短时问内就崭露头角,成为董事长的左右手。有人甚至谣传说,他极有可能在三十岁前就升任为最年轻的厂长。
涵娟自然高兴,但内心隐隐有个红衣张扬的身影,不过据说章立珊几年前已到日本念书,也就渐渐淡忘了。
拿贴身的发梳走下楼,她问:“怎么有空过来?你不是要到郊区厂开会吗?”
“我担心你,怕你情绪不好。”见了她,他就笑开说。
“怎么会?明玢是我好朋友,能顺利出国,我高兴都来不及呢。”她掩饰说。
“可是”他握住她的手,欲言又止。
“低下头来。”她命令着,承熙依言微蹲,任她沾水梳顺他脑后翘起的头发:“你老忘记后面不整齐,出门前至少要再照一次镜子嘛!”
“谁会在乎?我是去做事,又不是展览用的。”他说着由口袋拿出一个牛皮纸袋“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存到银行吧。”
由于叶锦生留下的债务,承熙有五年的薪水需全数充公,因此他又努力兼职,只希望早日凑足买小鲍寓的钱,能将涵娟娶进门来。
辛勤的工作都填了无底洞,她不禁说:“你别赚钱赚太疯,连命都不顾了。”
“我心甘情愿,你值得一切最好的。”他真心说。
好又如何?他只能给他给得起的,却不能给她想要的,但真正相爱不应计较,要同甘共苦,才是人人眼中任劳任怨的好女子,不是吗?
她再度遮起表情,温婉地偎在他展开的怀抱里,心分两边泣着,一为他的努力而感动,一为自己失去的而黯然,也终于明白笑和泪都各有悲喜两种味道,甚至可以同时存在。
送走承熙后,她准备搭车到松山机场,可是多希望不必走这一遭呀!
大学毕业快两个月了,他们系上除了服兵役的男生外,大都由校门直接出国门,加入挡不住的留学潮中。一个一个走掉了,如同即将消失的夏天,热度渐散,留下冷寂,比她想像的还冷。
她以优异的成绩,很快考进一家知名的贸易公司当秘书。承熙比较喜欢她从事安定单纯的教书工作,但涵娟摆明了厌恶,一来薪水不高,二来学校环境有如定格,人一旦进去了似乎就很难再跳脱出来。
至于秘书,也满足不了她的渴望,但她不能再想下去了
在经过外省婆的小店时,那紧闭多月的板门竟开了一个缝隙。这些年因不再买糖果和收集明星画片,直听到外省婆病逝的消息,才又注意到这邻居,也不免和曼玲晞嘘一番。
正穿越马路,有人在背后喊叫。涵娟回过头,很意外地看到外省婆的女儿,她今天不再浓装艳裹,才发现向来妖娆的她,其实也长得挺清秀的。
“嗨!”外省婆女儿极友善地说:“我就要去美国了,有一箱洋文小说和杂志,想想送给你最好,你要吗?”
“去美国?”涵娟有些意外。
“正确说是嫁到美国,我丈夫是美国人。”外省婆女儿笑得很满足。
“恭喜。”涵娟表情变得尴尬。
“我很清楚大家怎么在背后骂我,我不在乎,最后还不是我这妓女婊子有办法?”外省婆女儿看着她,颇有深意说:“我一直觉得在中段的人里,就只有你能理解我,因为常常半夜回来,见你的灯还亮着,其他人都睡了,就我和你还在为未来奋斗着。哈!我们都不想烂死在这鬼地方,无论如何都要爬出去,对不对?我们其实是同一种人,只是做法different而已。”
怎么能理解?这女人是专钓美国大兵的酒吧女,而她伍涵娟是堂堂大学毕业生,拿来相提并论,不但可笑,还有受辱之感。
本来不想再多扯,但涵娟却说出连自己都吓一跳的问题:“你真的爱他吗?我是说你的美国丈夫?”
“爱呀,爱死了,能帮我脱离这里一切的男人我就爱,其它的都是bullshit!”
外省婆女儿不忌粗口,仍甜甜笑说:“我看过你的男朋友,很英俊的男孩,他什么时候带你去美国heaven呢?”
谤本没有能力去涵娟觉得此刻讲实话很丢脸,不等于向一个酒吧女示弱吗?于是好强的她撒谎说:“明年吧,我们预备去读书。”
“太好了,说不定我们还在美国见面呢!唉,我妈过世以后,我在台湾没亲没戚的,大陆故乡也回不去,真希望在美国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家。”外省婆女儿又露出真诚的笑容说:“我的那箱书就放在门口,你随时来拿。”
涵娟搭上公车时,脑袋仍处于茫然的刺激状态中,堵着没有出口。
什么是爱情?从她初晓情滋味起,就认定一个承熙,有如一条线细密牵引着,织出一件人生毛衣,看顺眼也穿习惯了,没想到还有别种颜色和花样。
外省婆女儿的话真是惊吓,尤其那句“能帮我脱离这里一切的男人我就爱,其他的都是bullshit!”好像一笔挥过来,就在她和承熙的“毛衣”留下一个刺眼的污迹。
那些话,一句句重复着,似唱片顺着回纹转了一圈又一圈,黑暗且令人昏眩。
松山机场,从她十年前来欢迎艾森豪总统后,就不曾再踏足一步。
走在提着重重行李的人群中,那西出阳关的兴奋及騒动,传到她身上都冷冷弹回,她内心止不住嫉妒,甚至想像一场地震,毁掉眼前一切,她去不成,就没有一个人去得成
找到验完票的明玢,当时出国是大事,路远票贵,好几年都不会回来,所以沾点亲的人都来送行,队伍浩浩荡荡,赵家也不例外。
涵娟已准备好祝福的话,但明玢先训起她:“我坚持要你来,就是故意想刺激你。我们班除了男生服兵役外,女生就剩你一人在台湾,你不慌吗?”
“你太夸张了吧?不是还有李王”涵娟说。
“你不同呀,你是我们班第一名毕业的,依系上传统,没有一个不出国深造,你是首先破坏规矩的。”明玢不容辩说:“为了爱情,你甘愿放弃美好前程,值得吗?亏我们还自称是时代新女性呢,你就第一个倒退走!”
“留下并不等于放弃,恋爱结婚也不等于倒退走。”涵娟微笑回答。
明玢尽管亲朋好友都告别不完,仍想把握最后这面对面的机会说:“别那样笑,你还没回答我,为叶承熙牺牲梦想,值得吗?”
“值得,叶承熙值得,他是我见过最好的男孩子。”涵娟用强调口吻。
“哼,这点我不予置评。”明玢说:“我和你同学几年也不是当假的,虽然大家感动你的痴情,我却看到你的委屈。”
“我没有委屈。”涵娟马上说。
“是吗?叶承熙知道你申请到美国大学的事吗?”明玢说。
涵娟不吭声。
“他甚至不知道你考过托福,毕业成绩第一名,对不对?”明玢又说。
“明玢,你操心自己吧,别管我”涵娟皱眉说。
“傻瓜!”明玢丢下一句。
是很傻,傻到荒谬。明明决定不出国了,却忍不住随同学去考试申请学校,一种自我安慰的过程,至少为梦想画个轮廓,即使最后仍需狠心抹掉。
所有录取通知单寄来,再一一回拒,是自残的割舍。
明玢终于出关,送行任务艰苦完成。涵娟望着好友的背影,感觉身体钉在原地,灵魂却争着随她而去,无法阻止的身心撕裂,顿时问机场大厅变得颜色怪异,空间人物有了扭曲感。
不知站了多久,突然有个长发的亮丽女子走到她面前说:“伍涵娟,真的是你耶,今天真是我的lucyday!”
因为对方的时髦妆扮,加上举手投足的抢眼,引起了许多人的注目。
涵娟在两秒之内就认出李蕾,即使七年不见,各自成长了。或许是悲哀吧,无论再隔怎么久,再如何变,总错认不了,是因为她那双与自己相似的杏眸吗?
“真太巧了,会在这儿碰到你,你也要出国吗?”李蕾看来颇愉悦。
“我是来送朋友的。”涵娟想快些离开。
“哦,我刚结束台湾的假期,今天就回美国了。瞧我说得像美国人似的。”李蕾偏要叙旧:“你大学毕业了吧?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
“毕业了,你呢?”涵娟只回答一半。
“我也毕业了,但我家人硬要我再修个硕士,连学校都安排好了,下念都下行,真讨厌呢!”李蕾摆出烦的表情。
讨厌?可想念的人却拼死念不到,人世不公至此,涵娟无心再忍受,说:“我得走了,祝你一路顺风。”
“喂!等一下!”李蕾叫住她,匆匆在一张纸写几个字说:“这是我的住址,如果哪天你到美国,可以来找我玩。机会虽然不大,谁知道呢?”
涵娟头又开始痛,一出机场大门,便把那张纸揉个烂碎丢到垃圾桶。
忽地,刺目的阳光迎面而来,高热的气温蒸腾着,外省婆女儿、赵明玢、李蕾和过往种种的痛苦,全如白烟冲天冒出,焚着意志,沸着血液。
机会不大,机会不大,机会不大为什么?都二十二岁了,以优秀成绩读完大学的她为何依然脆弱?为何仍低人一等?好像永远都是那个被指为骗吃骗喝的贫穷卑贱女孩,仿佛从来没有长进过?
不公平!不公平!她是那么的努力呀
盲目地向前走着,不管方向,不管错综的街道,不管晒昏人的艳阳天,汗水在脸上积流成河,几乎快要爆炸。
忽然,断续晚蝉声蹦入脑海,她视线清楚了,发现自己正在一条荒僻窄巷里。
为什么没有路了?是谁挡住她?李蕾有翅膀,明玢有翅膀,连当酒吧女的外省婆女儿都能够飞出中段到黄金国度梦幻月河,为什么她伍涵娟不行?她到底那点不如人?
“为什么?”她对着蓝天喊,泪水崩下。
因为叶承熙吗?某个小小的回音夹在怯怯的蝉鸣里。
你不该在十岁和他同班的不!若生命中没有承熙,那多孤单乏味呀!
好,可以同班,但也不该喜欢上他呀感情的事谁又脑控制?喜欢承熙是如此天生自然,就像呼吸一样,你能不呼吸吗?
那你就要为他留在中段内巷,在脏乱无望的贫民区,背着累赘的一大家子,永远当可怜悲哀的小涵娟吗?另一个声音静默了,像仿错事的小孩躲在暗处。
静,连蝉也不叫了,风也不吹了,可怕的静。
她猛转头,看见一只枯瘦如柴的野狗,狺狺地瞪着她,眼露凶残之光。
若是平日,涵娟会有惧意,但此刻内心充满烈火般的愤怒,她歇斯底里大叫:“连你也要欺负我吗?连你也要挡我的路吗?你要咬死我啃碎我吸干我吗?这该死的畜生!浑蛋!走开!走开!走开”
这还不够,她激动地脱下右脚的白鞋,狠狠地朝它丢过去,它一惊竟夹着尾巴逃走了。
她身体晃得像一条狂浪中的船,头昏胀地仿佛飘流在暖洋中,暖洋深处是浓稠的黑暗,黑得找不到自己,天地不存在了,痛苦也不存在了。她很想闭上眼睛,把世界都遗忘掉呀。
但总有针般细微的意识要她张开眼,强迫她盯住那丢出去的白鞋子。
不能疯,她不能疯,甚至不能头痛呕吐不能病,多年来一直坚强完美,不能因内部的丝丝崩裂而解体,她缝得好的,一块一块地缝,缝到魂回来
小心翼翼的,困难重重的,她移动到白鞋旁,危颤颤地将右脚准确放进去。
然后然后蝉又恢复鸣叫,风又焚焚吹送,她终于又清醒地感觉到自己,那个一向冷静克制的伍涵娟。
绕过一座公园回到大马路,她毫不敢懈怠地找返家的公车,害怕迷失的记忆。
“涵娟”有人在烟尘滚滚中喊她。
是承熙!他违规行驶,不管喇叭及叫骂声,将摩托车停在路旁,向她跑来。
她的承熙呀,有着粗粗的浓眉和深邃的眼睛,依然是她见过最俊朗最有气魄的男孩;他多情的瞳孔里映着她,仅有她,就仿佛是他的灵魂。
“你怎么在这里?不是去郊区开会了吗?”她尽量正常问,却很虚弱。
他没有回答她,只用手碰碰她的脸说:“你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
“好朋友道别怎会不难过呢?女孩子本来也比较爱哭。”她痹篇他的手。
“不只如此吧,你其实很想跟赵明玢去,对不对?都是因为我,我耽误了你,你心里一定很怨我。”他浓眉紧皱,忧郁成一片森林。
若是从前,涵娟会说出许多抚慰的话,但今天太累了,她无心再承受别人的痛苦,连至爱的承熙都不行,因此不想开口,表情也淡到有些呆滞。
所有隐藏的问题,并不因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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