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面,想要认出来只怕不容易。”
什么不容易,根本是瞎了眼!人都站在你面前还认不出来!
“走吧。”单少谦只是冷冷的丢下这句,便傲然的坐上早已停在门前的宾士s600。
“宣小姐,我们先走了。”丁彦石向她点点头后,快速的回到驾驶座,开车离去。
什么跟什么嘛!
她又不是故意要踩到他,需要摆一张臭脸给她瞧吗?
不过宣幼颖也没把这段小插曲放在心上,她马上走进入境大厅,守候在入境室外,仔细在人群中梭巡着。
虽然明知能接到人的机率已经等于零,但她仍抱着仅存的一点点希望向上帝祈祷,希望它能念在她是个虔诚信徒的份上,让她能接到人。
一个小时过了,她依然没能接到照片中的人,只好回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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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谁?”车子驶上高速公路后,单少谦才开口。
“她叫宣幼颖,是男人心目中的天使。”
“天使?”他对于这个形容词感觉到有些可笑。
“你不觉得她拥有魔鬼的身材,天使的脸孔吗?她可是目前台北所有黄金单身汉眼中梦寐以求的女神,更是所有已婚男人想出轨的对象。”
“女神?”他对于好友愈来愈夸张的用词更加的不以为然。
“她是个很多情的女人,同时与很多个男人交往,不过她倒是有两个原则,从不欺骗男人的感情,也从来不隐藏自己同时和多个男人交往的事实。”
“是多情。还是花心?”
“这一点,每个人的解读不同。”
丁彦石从后视镜看了眼单少谦的表情,他真的很佩服他,从认识到现在,无论何时何地,他总是面无表情,情绪似乎永远不会受到任何事、任何人而影响改变。
“其实她只是个热爱谈恋爱的女人,这也没什么不好,女人只要有爱情的滋润,总会散发着光彩,看起来更加美丽动人,这比花大笔钱去买化妆品或去做整型手术还有用。”丁彦石则持不同的看法。“况且宣幼颖还这么年轻,多交一些男朋友,多些选择也没有错。”
“你对她的印象似乎很好,你的条件并不差,为什么不去追求她?”他打趣的问。
“对她,我只有纯欣赏,她就像是一朵牡丹,那样的娇媚动人,不过却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像牡丹一样的女人?”单少谦不禁对她产生了兴趣,他倒想知道像牡丹一样的她是怎样的一种女人。
他总是在多刺的玫瑰花丛中玩着成人游戏,就不知这朵牡丹是否也和玫瑰一样容易摘取?
“你对她有兴趣吗?”
“我不否认。”
“她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等你真正认识她之后,或许就会发觉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是吗?”一个花心且善于玩爱情游戏的女人,对于他来说或许是棋逢敌手,会更加的刺激。“对了,劳伦斯计画进军亚洲市场一直都是秘密进行,她们怎么会知道?”
军少谦最重视商业机密,他绝不容许公司内部有人将重要机密泄漏出去。
“你今天搭乘这班英亚航的班机除了我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我会查一查维纳斯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嗯。”他点点头,看向车窗外,对于这个他从没来过的都市,心里仍有股近乡情怯的志下心。
他的母亲是从台湾到英国的留学生,在一次偶然下遇见了他父亲,两人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奈何却遭到他爷爷的强力反对,反对的理由是她身上没有英国血贝族的血统。
然而父亲却像温一沙公爵—只爱美人不爱山河,宁可放弃整个劳伦斯集团的继承权,也不愿意放弃他深爱的女人。母亲被他的爱感动,宁愿跟着他吃苦也不愿意离开他。
但不知是不是上天的捉弄,父亲竟因一场车祸丧生,母亲也因受不了事实而精神大受打击。后来因为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才让她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可残忍的命运仍未放过她,因为身体太过虚弱的关系,结果她难产过世。
最后他被爷爷带回家抚养,而他知道的所有事情,全是都从佣人口中听来的。
爷爷并不愿提起父母的一切,因此他只能从一张泛黄的照片及耳语中,去拼凑对他们模糊的印象。
单少谦,是他替自己取的中文名字,单是他母亲的姓,他没忘怀他体内拥有二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这是他学习中文,也是决定进军亚洲市场时,选择台北和东京同时为第一站的原因之一
“我先送你回去休息,有什么事等明天到公司再说。”
“不用了,直接到公司去。”
“我知道了。”丁彦石点点头,不再打搅他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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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女儿呀,你都已经二十五岁了,什么时候才肯带个男朋友回家给我们看看?”宣浩正问着,他等着当岳父已经好久了,不知道何时才能得偿所愿。
许佳珍亦附和道:“是呀,你妈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早就生你了。”
“姐姐是因为男朋友太多,不知道该带哪一个回来。”宣幼祥边吃西瓜,边泄她的底。
“宣幼祥,你吃你的西瓜,少多嘴!”宣幼颖冷声警告。
“我们都是很开明的父母,只要对方人品好,长相端正,其他的只要你们年轻人喜欢就好,我们不会反对。”
“我还年轻,不急。况且我喜欢现在的工作,才不想这么年轻就走进厨房。”
“就算是结了婚也可以继续工作。”
“只要我结婚就会将工作辞掉,专心在家当个闲妻凉母、相夫教子。”结了婚还要在外面工作,那太辛苦了。与其这样,她倒不如一个人自给自足,自由自在些,还能继续享受恋爱的甜蜜。
“没想到你这么传统!”宣幼祥一脸无法置信的表情。
“哥,姐说的是。闲间没事的妻子,凉快的母亲。,可不是。贤慧的妻子,好的母亲。”宣家最小的女儿,今年念高三的宣幼琳替这句话加上注解。
摇摇头叹了口气,宣浩正突然问:“幼颖,你还记不记得你周伯伯?”
“记得呀!小时候很疼我,还常常嚷着要我长大后当他的媳妇。”当时她根本不懂媳妇的意思,还跟他说好。“他们不是移民到澳洲了吗?”
“你周伯伯的儿子刚从美国读完博士,回来台北工作。”
“你是说那个小时候常常流着两行鼻涕的周家博?”宣幼颖叉了块西瓜送进嘴里。
“人家现在已经是个企管博士了,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很有前途。”
“他不回澳洲,回台北做什么?”
“当然是为了你才回来。”
“为了我?”她和他曾有过的交集只有在她上小学以前,幼时的记忆是最容易令人遗忘的,今天若不是父亲提起,她早就忘了曾经有这个人存在。
“下个星期天我和你妈想请他吃饭,你先把时间空出来。”
“是你们要请他吃饭,我干么要将时间空出来?”
“姐,你是真不懂还是装胡涂?你是主角,你不去,那顿饭有什么好吃的!”宣幼祥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姐姐装傻的功夫实在一流!
宣浩正解释“他一个人在台湾,凭我和你周伯伯的交情,我们就该多多照顾他,于情于理,你都该”
“好了,我知道了。”打断他的话,宣幼颖无奈应允。
说穿了还不是要她和他相亲,凭她宣幼颖还需要相亲?这要传出去,打死都没有人会相信!
算了,反正她也没什么吃亏,如果对方还算不错,或许她还可以考虑将他纳编为第n号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