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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就在他想跟着众人跑去浴室的时候,一条掉队的狼犬却意外的冲到了他的跟前——
方青记性很好,他立刻认出这家伙就是那天晚上差点对他开口的畜生,一时间身陷相对不到一公尺的距离中,他的汗毛几乎在两秒钟里全部竖了起来。
这是一条起码有四五岁的狼犬,身高在一百七十公分的“席家大小姐”肚脐位置之上,一身漆黑发亮的皮毛,一双咄咄逼人的眼睛里充满了复杂的内容
它已经感觉出我是个假主人,只是不敢确定,可能是我的体味和席冰男有那么点丝毫的差异,真是一条嗅觉超凡的好狗。
方青颓废的想着,却并没有放弃摆拖这尴尬的境地——
“嗨——”他轻唤一声,慢慢伸手去抚摸这条狼犬的头。
“汪!”狼犬非常不满的偏了偏头,摆出一副“少来碰我”的警告。
方青小心的微笑着,拿起身后橱柜里的汉堡包,温柔的递到它的嘴前,而狼犬并没有张口去衔,默默的注视了对方很久,比较郁闷的掉头跑了。
“谢天谢地”方青后怕的拍了拍胸脯,继而又低头看着停放在胸口的手愣住了——
又没有搞错,我是怎么了?这可是女人害怕后才有的动作,我怎会这么随心所欲的做了出来?
方青闭上眼睛掉过头去:天哪!但愿作回男人后这些该死的动作都别在人前表现出来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简直荒唐!”身后响起席成达的埋怨“小姐找东西吃,都找到厨房来了”
“老爷老爷,”阿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汗流浃背的跑了出来“李妈先前就给小姐预备了吃的,可能是她没看到吧”
席成达匆匆走来,拉起方青的手往餐厅走去。
不和文彩华出去那一趟还好点,出门一次,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那是一种挖心的折磨,加上又不能有什么表情,不能说话,方青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么活着没有意思,好在贴身伺候的李妈现在已经适应了他的“冷漠”不再处处都留心着他,而且任由他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自由活动,甚至超过视野那么一小段距离
快吃午饭的时候,好不容易挨到李妈为他修完了手指甲,他徐徐回到了卧室。
方青很喜欢挂在窗户旁的小风铃,风起的时候,那种悦耳的声音就像山间流淌的清泉,可以驱除他负累的忧愁。此刻无风,他心里又有了听到风铃乐声的念头,于是轻轻拨弄了一下——
一把小巧的钥匙从风铃里掉了出来,方青心里禁不住一阵狂喜,因为他已经看出,这钥匙的口径,正好吻合抽屉之锁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