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远以前的事了,久到她以为,它已经成为一场饼去的梦境
那一年,她二十二岁。为了一场谤本还没开始便夭折的初恋,她原本就为自己计划的出去旅行几乎成了疗伤之旅。在那个天真的年纪,自以为那个感觉就是恋爱,所以她失恋了,天也塌下来了。
心神恍惚的她,迷失在威尼斯的街头。不过就在她才刚注意到自己已经和其他团员走散时,慌张的念头还来不及升起,一阵悦耳好听的音乐声早已先一步吸引她的耳朵和心,接着她的脚步简直像有自己意识地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即使四周人声吵杂,那个宛如天籁的音乐声,却硬是抓住了她全副心神。然后,她发觉自己来到了那个声音前
美丽的、带着说不出哀伤的音乐,出自一个黑发的少年。
少年,高拔而削瘦,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稍长稍乱的黑发下,是一张相当好看却显得倔强而愤世嫉俗的脸。他正闭着眼睛,提弓、按弦的手,创造出了美妙的小提琴之音。
少年的脚边,除了一具琴盒,还放着一个已被丢进几枚里拉币的铁盒子。
少年显然不愿去管有没有人肯停下来听他的演奏或丢钱,他只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曲接一曲地拉出他随心所欲想到的曲子。
而她,就这么站在少年的前面,呆呆地看着他,呆呆地任那或悲怆、或快乐、或宁静的琴音牵引她的情绪。
她不知道自己在少年的前面呆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少年早已睁开眼睛看她。她只是沉浸在那个似乎永远不会停下来的音乐里,跟着流泪、跟着微笑
直到,琴声突然毫无预兆地乍止。
茫然地,她终于悠悠回过神来。接着,她才总算看见了少年那一双有些凶霸,却又似乎藏着某种的烈光焰的灿绿眸子正紧盯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少年那双燃着旺盛生命力、毫不掩藏情绪的眼睛,竟让她一路失温似的心脉开始有了生气地鼓动起来。
眨了眨眼,她忍不住对他那双绿眸微微笑了。而少年,俊美的脸上竟仿佛不自在地浮现淡淡的红晕。
威尼斯的街头,吹来了含着水气的风。
她的年少情绪竟在水乡的街头,被一个有着绿眼黑发的异国少年那一手魔咒般的琴音冲消淡了
那少年,瞪了她那含着生气、似乎又有着奇异情绪的一眼后,突然抿了抿唇,二话不说,手中的琴弓再次一扬
悠扬的琴音、梦境般的旋律,马上流泄在威尼斯的街头,也让她的心又再次无可抗拒地跌进这个声音里。
这个梦幻似的旋律在她的耳边一直重复再重复,仿佛怕她会忘了,也仿佛要她永远记住。
而少年,一直看着她的眼睛眨也没眨。等到她不知听了多少遍那个旋律,他才突然停下手。然后,她才终于看到了他按在弦上、已经磨破皮流着血的手指
她的心,狠狠地一震。
死命地、不可思议地与他对视相望,接着她的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进了出来。而在这个同时,发现她失踪的劣谟终于找到她了。
几乎疯狂地,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全翻了出来、一古脑儿地放到他的手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跑离他,跑离那个让她经历了一场奇异的音乐之旅的少年
那是在八年前的威尼斯街头
***
因为亚特罗克随行艾莉儿的旋风来台,再加上他表演的那一手小提琴,更加引起了人们对他的兴趣,以致于马上嗅出商机的唱片公司跟着趁势将亚特罗克以前的小提琴专辑重新包装推出。果然,此举马上让原本对古典乐不熟的流行乐迷也跟着争相听购,连带亚特罗克在台湾的知名度一下暴增。当然唱片公司也因此大赚一笔。
就连徐毅薇也忍不住去买了一张。
略带蓝郁的小提琴音在空气中流泄,徐毅薇不由听得出神了。
“姐,你干嘛?发呆哦?”惊奇的声音突然响起。“咦?这件衣服是谁的?唉,这应该是男人的衣服吧?”徐心蔷一把抢过徐毅薇拿在手上的衣服,好奇地展开打量,然后发出了怀疑的叫声。
徐毅薇回过了神,马上伸手向心蔷要回衣服。
“这是要还人家的衣服,你别把它弄脏了。”语气里不由染着抹古怪。
“姐,你先告诉我,这是男人的衣服对不对?”徐心蔷的眼珠子转了转,狡猾地问。
徐毅薇瞪了那一副抓到她什么把柄的心蔷一眼。“难道它看起来像是女人的衣服吗?”
“姐,少装了,你明知道我真正要问的不是这个。”徐心蔷奸笑着,又把手上的男性黑色外套拍了拍。“快说!这件衣服是不是哪个追你的男人不小心留下的?哦总算被我抓到了,我要赶紧来找找房子里还有没有其它男人的东西”
敝了!明明她姐长得又不丑,虽行为是端正了点、居家了点、严肃了点,可为什么到现在没半个男人追她?除去那些相亲的男人不算,心蔷就是从不曾见过她姐有和哪个男人过往甚密的画面。唉!没见过比她姐生活得更像家禽动物的人,只要下班回来就窝在家里,举凡能在家完成的事她绝不会踏出门。要她这样能遇上白马王子才怪哩!人家书上不是说,舞会啦、餐厅啦、音乐会这些地方,是捡到男人的好所在?有哪一本小说会写白马王子是自己空降到女主角家里的?
难怪她到这时还没一声姐夫可以喊。
不过现在,情况好像有点有趣哦!她们的家里,竟然突然出现了一件男人的衣服?
徐毅薇干脆把一个纸袋子丢给她。
“把衣服折好放进袋子里。”不如给她事做。“还有,既然你很闲,顺便替我把这些衣服也折一折,我刚好可以有空去煮我们的晚饭。”
没错!那是男人的衣服。
亚特罗克的外套。
他们离开台湾已经是十天前的事。
而她在离开他饭店房间的那一晚,就做了一个久远前的梦境。不!不是梦!是曾发生过的事,只不过,被她遗忘了那许多年
八年前的威尼斯、八年前的亚特罗克!
是的!她记起来了!她终于记起来她会对亚特罗克和“真实梦境”的曲子熟悉的原因。因为八年前,曾有个少年不断地对她拉奏着这首曲子;而那个少年,就是如今那个叫作亚特罗克的男人。
在做了八年前那个回忆的梦而清晰醒来的那一晚,她几乎是震惊又头痛地再也睡不着觉。如果她的记忆没对她撒谎,那么她记起来的那些事就真值得她失眠了。
少年的面孔再成熟些、再刚毅些、再迫人些,少年的身材再高些、壮些、结实些,俨然就是现在的亚特罗克。当然,那时的少年也没如今的霸气凌厉。
已经见过了他几次面,可是若没有经过他的提醒,除了对他产生似曾相识的熟悉,她几乎忘了八年前的少年,更不可能把两人联想在一起。而他,怎么可能还记得她?
原来,这才是她第一次在后台看到他,他真正想剁了她去喂鱼的原因。因为,他还记得她,但她早忘了。而且她不但忘了,还一副遇上疯子的表现
难怪他会捉狂!
不过她也很冤枉啊!记忆力差又不是她爱,更何况既然他的记忆力可以好到那么嚣张,为什么不干脆跟她直说算了,偏要打谜语?
好了!现在她想起来了,那又怎么样?打个迟来的电话去恭贺他如今的功成名就吗?
如果他是想得到她这声恭喜的话,她是不会吝啬啦!就是要她随声再附赠一串鞭炮助阵也不成问题。
当然,以上纯属猜测妄想。
问题回到,她想起来就想起来了,还找他做什么
“如果你还记得八年前的威尼斯街头,如果你还记得那个拉小提琴的少年,你就来找我”
啧!以为他就住她家隔壁喔!
是啊!他只不过差在没把个叫“太平洋”的大水池算进去而已。
找他?
反正他又不知道她已经记起来了,反正他又不可能没事跑来台湾。
谤据强尼的说法显示,他就算想没事,可得先把那些已经排到外太空的工作做完了再说。所以,她根本一点也没想到执行它的可能。
看她一点也不肯透露,徐心蔷抗议了。“姐,你不说就是有问题,你真的不让我知道啊?”脑袋里转着主意,发挥考古学巨细靡遗清查古物的精神,她干脆伸手找这件外套的每个口袋仔细搜着,期望能奇迹地发现蛛丝马迹。
徐毅薇已经起身向房门外走去。
“小孩子这么好奇干嘛?晚餐吃咖哩怎样?我们好像很久没吃了。”笑看着鼓超腮帮子瞪着手上一无所获的衣服的心蔷,她可不想让自己继续饿肚子。
这小妮子,她还不知道她的脑袋瓜里在想什么吗?
“姐”徐心蔷可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要不你也随便掰个人名充数,好让我死心嘛!”
“嗯”食指揉了揉下巴,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徐毅薇慢慢踱离开房门口。“那就亚特罗克怎么样?”
果然,三秒钟后,房间内传出一声尖叫:“骗人!怎么可能!”
***
陪了那三名英方客户走了一天的工地,徐毅薇一回家就摊在沙发上动也不想动。
无力地挣扎甩掉脚上的高跟鞋、脱下外套,她忍不住吁了一口大气。休息了好一会儿,等到她终于可以活过来一点了,她的脑筋这才有空想到屋子会这么静悄悄的原因。
心蔷去参加学校社团的登山活动,后天才会回来。
果然,还是当学生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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