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找到了!”英明高喊,站了起来。
四周的人响应地欢呼拍手。小罗吁一口气,露出笑容,又愣住。他老板献宝似地小心的拈着手指中间的东西,走到一个湿答答,状似十分狼狈的女人面前。她身上反穿着老板的西装!
只要有点皱折,老板马上脱下来不穿的名牌西装,竟穿在一个女人身上。还倒着穿呢!小罗看得呆了。
“谢谢你。”诗若盲目地接过两片滑不溜丢的薄膜。
“不客气。”英明着迷地看着她。她这副凌乱的样子,简直像刚在床上打过滚,他想到,感觉小肮打起结来。
慢着,她在谢他什么?她这个样子怎么去上班呢?一向好脾气的诗若窘迫得恼怒起来。
“你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好端端的,你挡在我车门外面做什么?”
她竟然翻脸才真教他感到莫名其妙呢。
“小姐,是你的车门先打到我,我摔倒了,还来不及起来,你又像一团肉弹一样跌在我身上,怎么能怪我呢?”
“你不挡在那,我开门的时候就不会打到你啦!”
“你的车开那么快,没撞伤人已算你运气好了。”
“那不是我的车!”
“你坐在上面不是吗?”
“我我”诗若感到她眼泪快流出来了,她气恼地扯下他的西装上衣扔过去,也不管他是不是接住了,然然她脚一跺,转身就走。
“小姐!”英明喊,她的模样实在太秀色可餐了。他发觉他受不了其他男人盯着她的色迷迷眼光。
“你不要跟着我!”她半转身,纤指凶巴巴地指着“你敢跟着我,我就叫警察来!”
其他人的眼睛马上一齐朝他瞪来,仿佛他真是个大色狼。英明气得要命。
避她的,他保护她干嘛?她又不是他的女人或私有物,她有老公有女儿的。想到这,他更生气。
“老板”小罗总算挨到了他面前。
英明虎眼一瞪。“老板在家!”
“呃,是娄先生。是不是”
“算啦,算啦!”英明挥摆着手,看到另一只手上的西装上衣。“先送我回家换衣服。”
小罗过来接他挽在手臂上的西装。
“干嘛?”
“不要送去洗吗?”
“不洗。这件不洗。”
他坐进车子,用双手抱住那件丁诗若穿了一下下的衣服,要不是小罗好奇的眼睛在后视镜里偷瞄,他想他准会抱着它闻她的味道。
敝异,他想,皱紧眉头,不晓得着了这女人什么魔!
进了洗手间,看到镜子里自己的狼狈德行,诗若方恍然大悟为什么那个男人坚持她穿上他的西装。
她还是视线模糊,可是看自己的糗样这样已经够清楚了。
再也忍不住了,她蒙住脸羞窘、懊恼地哭起来。她这辈子从来没这么丢脸过。
敝不得她在电梯里老觉得大家都紧盯着她看。她一出电梯,柜台小姐就发出一声尖叫。进了办公室,她依稀看到许多人影,却四下鸦雀无声。
还是金铃过来帮她的。“丁小姐,你怎么了?”
她还勉强微笑了一下。“章副理来了没有?”
“来了,在他办公室。”
“麻烦你带我去好吗?我呃,我的眼镜掉了,看不清楚。”
金铃便牵盲人般将她牵到章人杰办公室。
“老天,丁小姐,你发生什么事了?”他一见到她就猛抽了一口气。
她差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对不起,我又迟到了,是因为”
“没关系,没关系。我想你先到洗手间去嗯,整理一下吧。我叫金铃陪你去。”
“好,谢谢。可不可以借一下你的电话?”
“当然。你打电话,我去找金铃。”
她听到他出去,并周到的关上门。摸索着拨了云英的电话号码,她力持锁定地请她为她拿套干净衣服来公司。
“你淋湿啦?我不是看见你带了伞吗?又忘在公车上了,是不是?”
“我现在没法说清楚。还有,我梳妆台上有一副新的隐形眼镜也帮我带来好不好?”
“好,好,我尽快过来。”云英顿了一下。“诗若,你没事吧?”
“没事,我很好。”
她一点也不好。云英听她的声音就听得出来。诗若不是个爱哭的女孩。天若塌下来,她会当是粒芝麻掉在她头上,再糟的情况,她顶多皱一下眉头,转眼就忘得一干二净。二十六岁的诗若,骨子里就跟孩子一样天真。
云英比她才年长两岁,却已历尽沧桑。而在她走投无路,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是诗若的父母和诗若的乐天,将她自泥沼中拉了出来。诗若一家于云英是恩人,也是亲若家人的亲人。
云英走到“英明”船运接待柜台前。
“小姐,麻烦你,我找丁诗若小姐。”
瘪台接待的表情让云英觉得自己好像是动物园管理员什么的。她没回答云英,不过很快拿起内线电话,拨了分机号码。
“章副理,这边有个人要找那个丁诗若好。”放下话筒,她对云英说:“你等一下。”
诗若一定出事了,不仅因为柜台接待的反应奇怪,办公室那边迅速走出来的一个男人的神情,也教云英全身立即紧绷起来。
“你好。你是”
“我是丁诗若的姐姐。她在哪?她怎么了?”
“呃,她在洗手间。请跟我来。”
云英紧随在他后面。“她怎么了?”她又问。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章人杰不敢告诉她,诗若看起来像被人强暴了似的。
到了女用洗手间门口,云英迳自急急推门进去?锩婷蝗恕?br>
“诗若?”
一间厕所门迅即开了,诗若两只眼睛红通通地出来,她衣衫不整的样子让云英倒抽一口气。
“诗若,你发生什么事了?”
“我”诗若扁着嘴。“我好丢脸哦,云英,全世界都看见我的内衣了啦。都是那个大色狼,抓着不让我起来,扣子一定是那时候松开的。其实也不是他抓着我,他拿他的西装给我穿,我压在他身上。他绊了我一跤嘛”
“等一下!”云英听得头昏脑胀。“你说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哎,反正好丢脸就是了。你有没有带我的隐形眼镜来?”
云英提起手提袋。“哪,都在这。”
诗若走到厕所里面去换衣服。“小诗呢?”
“上幼稚园去啦。”云英对镜以手理理齐耳的短发“诗若”怎么问呢?她竟无法启齿。
她一直沉默到诗若换好衣服出来。
“什么事?”诗若一面戴隐形眼镜,一面问。
“你你说的色狼”
“哦,那个人啊!”诗若笑起来。
眼睛还是肿的呢,她已经雨过天青了,云英翻翻白眼,真拿她没辙。
“他心地其实还满好的。”诗若说。戴好了眼镜,她快乐的眨眨眼睛。“啊,重见光明。”
云英紧张地看着她。“诗若,究竟怎么回事?你可别傻兮兮的。那个人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有啊,我不是告诉你他害我绊了一跤吗?”诗若重新把长发编好。“噫?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一个黑黑高高的男人带我来的。”
“黑黑啊,那一定是章副理。章副理!”诗若拍一下脑袋。“糟糕,不跟你聊了,我要去上班了。谢谢你帮我送衣服,云英。”她跑出去。
云英跟在她后面,两人都在门外顿住。章人杰还在那。
他礼貌地向云英颔首,关心地望向诗若。她看上去又容光焕发,笑容可掬了。他不由纳罕起来。
“丁小姐,你还好吧?”他小心的问。
“我没事啊。”诗若悄悄由眼睫下看他。“我是不是被开除了?”
人杰松一口气,露出微笑。“谁说的?你都还没开始上班呢。不过,你要不要从明天开始?我是说你你真的没事?”
“是啊。”诗若把装着她换下来的脏衣服的袋子递给云英。“这个麻烦你帮我带回去,云英。”
“诗若”
“我上班去了。”她挥挥手,跑过走廊。
“去向余主任报到。”人杰大声告诉她。
“知道啦。”诗若扭头,又挥挥手。
人杰的目光移向云英。忽然两个人都局促起来。
“唔,诗若就是这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事也大而化之。”云英说:“可是她心地很单纯,也很善良。”
“我看得出来。”人杰搞不懂他干嘛如此别扭。她是他属下一名职员的姐姐。他却好像在跟她相亲似的,手脚都无处摆。
结果他把一只手伸向她。“我叫章人杰。立早章,地灵人杰的人杰。”
云英只用指尖碰碰他,迅速缩回她的手。“谢谢你这么关心诗若,章先生。”
“应该的。”
两人又陷入尴尬的一阵沉默。然后同时开口。
“我要回去了。”
“到我办公室坐一下吧?”
两人一齐笑起来。
“再次谢谢你,章先生。”
“不用客气。”
“嗯,再见。”
“我送你。”
“哦,不用了。”
他送她到电梯口,目送她消失在合闭的电梯门里。电梯下降了,他的魂也给带走了一部分。
他忘了问她的名字。转身要向办公室时,人杰忽然想起来。
他和英明不同的地方是,他很少容许自己被异性吸引。英明常为动人、迷人的女子吸引,不过他的外表更常吸引住她们,接着是他各方面的优越条件令她们芳心大动。英明风流自风流,倒还有选择性。就人杰所知,英明虽不花心,可是对谁都不真心。
人杰则一直很小心维护他的感情。通常他和外面的女人没有私交,跟办公室的女性绝对保持适当距离。
大家都说感情上,女人是弱者,容易受伤害。其实男人在这方面比女人更脆弱,他们不表现出来而已。
诗若的姐姐之所以吸引他,倒不是她的漂亮。也不是说她不漂亮啦,她的迷人处,在于她身上散发的那股坚毅的气质,同时眼中又满是教人不解的阴影。
她们姐妹俩是如此的不同。诗若活泼、爽朗而坦率,姐姐正好相反,显得谨慎、内敛和沉静。她们的外貌也截然不同,毫无相似之处。
但他和他的同母异父哥哥也一样。长相、个性全然不同。
只有一点他们四人似乎是共同的。兄弟、姐妹间的感情很亲密。
想到这,人杰想起英明最近的异样。他把丁诗若的人事资料放在他桌上,但他提都没提,问都没问起新来的职员。人杰早上来时去找他,要问他几点和丁诗若面谈,因为凡新加入“英明”的人,不论什么职位,英明都要亲自面谈过,资料才入档,新人也才算正式定位。可是当他走近英明的办公桌,发现放丁诗若的资料夹压在其他送给他过目的档案夹下面,英明连动都没动。
这不像英明的作风。他向来不堆积公事,十分贯彻地实践当日事当日毕,因为他每天要处理的事太多了。
从上个星期五,也就是丁诗若来应征的第二天开始,英明仿佛变得神不守舍,失了魂似的,跟他说话,非得重复两、三遍,他才恍然大梦初醒,努力集中他的注意力。
这,越发的不像英明。他的约会名单比厕所的卷筒卫生纸还长,可是英明一向公私分明,而且绝对以工作为第一优先。
“女人比全世界的蚂蚁还要多。”他总如此说:“蚂蚁嗅甜味,女人闻铜臭味,一闻到就蜂拥而来,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一堆。”
每当公司临时有事,英明会毫不犹豫的打电话取消他和某个女子的约会。人杰就亲耳听到好几次。
他的理由直截了当,一点也不温柔婉转。“抱歉,我要开会,今晚走不开”或“临时有个客户来,改天再吃饭吧什么时候?不知道,我再和你联络好了”然后就挂断电话,马上开始谈公事。
英明还没有到“英明”上班前,死都不肯在他父亲的公司工作,宁可在个普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当一名苦哈哈的业务员。他当时有个交往了两、三年的女朋友,后来她甩了他,和一个据说拥有忠孝东路一段到四段整片地皮的有钱小开订了婚。英明受此打击,一气之下才回来认祖归宗,一改他过去打死也不承认他是“英明”老板儿子的死硬脾气。
那女人后来发现他皮小开背着她,至少也送了三个女人同样大小的订婚钻戒,同时知道了英明其实是“灰王子”把戒指退还给小开,回头找英明,想当他的牵手。英明包下整个餐厅,雇来一组小提琴乐队,只请她一个人吃晚饭。
她吃得心花怒放,正为丢了个金龟,钓回来一只钻石而十分得意,英明和她握握手,谢谢她赏光,叫车送她回家。
也许英明因此一竿子把所有喜欢他或爱上他的女人,全扫进大西洋。但如此未免对某些真对他有情有义的女人太不公平。
话说回来,人皆凄涩地想,他自己何尝不是大同小异?
唉,往事不堪回首。
嗯,说不定老天看他懦弱得可怜。年过三十,既未娶妻成家,又孤零零地一个人,特地派来丁诗若的姐姐,试探他的勇气。
好花堪折直须折,是这么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