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朋友"在交纳2900元成为会员业务员后,当你达到相应的人数后就会晋升相应的级别,你个人只要简单的发展两个人就可以了!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呈几何级数倍增的形式壮大。
四种奖金、
1、直接销售(也就是直接发展一个人所拿的奖项):业务员15%、高级业务员20%、业务主任30%、业务经理42%、业务总监52%。
2、差额(也就是你下线发展人你所拿的奖项):高级别的直接销售减去底级别的直接销售就等于此级别的级差奖。
3、福利(你的下线和你平级,你所拿的奖项):业务主任产生一代平级拿4%。业务经理产生两代平级拿2%、3%。
4、分红:7%,只有业务总监可以拿到此奖项。
并喧嚷做到业务经理可以拿到每月5位数的打底工资,而做到业务总监级别就可以拿到每月6位数的工资,出局还可以拿到100多万的出局奖金
笔者过后探访得知,这个组织用这种方法从事非法传销操作的时间不是一天两天了,其使用的奖金制度是目前非法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节制、产品编成2900元不等的一套,使用善意的谎言把亲朋好友骗过来,这种异地邀约、集结人头的方式运作,这是典型的非法传销操作模式。但是,要问到与天狮公司合作的一些证据来时,则是声称普通人看不到这些文件和资料,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到网上去查,或者到北京和天津去看天狮公司的总部和厂址。而要问可否看一下产品时传销者则会很神秘的说公司是见一份定单产一分货,以防止供大于求的滞销局面,并且说这样货不出厂的一个好处是可以逃脱国家地税的缴纳。天狮公司笔者早有所闻,但对这个组织的合法性笔者则一直怀疑。从所谓的领导人的谈吐来看,在他们看来金钱至上,而所谓的诚信则从对方巧舌如簧一个接一个的谎言中被激得粉碎。会场之上还时有粗口爆出,让我更加确信这是一拨打着天狮的幌子进行骗钱勾当的传销组织。从得到的有关传销与直销的知识看,其中的疑窦更是百出:
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传销相对于直销的其他形式,其主要特征是:
一是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
二是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三是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从以上各点看出,该组织无不符合传销的特点。要购商品,不能亲自带你去买专卖店,因为“商品不出厂可以逃脱地税”;等你加入之时,你用骗你来的方法骗其他的朋友,但钱都打在同一个人的帐号里——你的领导人,而不是公司的某一个专用汇款帐号。虽然明知这个组织已是在做非法勾当,但两天来如影随形的“陪伴”已让笔者没有任何隐私和自由活动的时间。想立即离开这个传销窝点,但处处监视和钱包手机俱被骗走的窘境,无法独自离开。无奈之下,起初的愤怒抗争无济于事,笔者决定智取,先假意妥协,找到自己先前的介绍人,拿到自己的行李和物品,再寻脱身之计。
与传销组织过招——将计就计
为了早日脱身,早点会到家中,笔者决定加意妥协下来装做想了解其中过程的样子,要求搬去与介绍人同住,传销组织终于同意这一请求,但是那一直负责陪我的一男一女依然是寸步不离,一同前往介绍人租住的住处,和之前看到的一样,依然是睡大通铺和萝卜白菜大米饭,虽然身体连日来已非常不适,但为了快速融入环境,迫使自己接受传销者所诉的这种生活方式:就是上午上课堂,下午到其他宿舍听一些领导讲怎么发展,吃青菜、萝卜、冬瓜等一些小菜,晚上睡地铺,出去都是三、两个人一起出去,不和外面的人有交道,每次打电话都和那些领导们商量一下再去(因为要发展下线,露出破绽,所以打邀约朋友电话都要和领导商量),要尽快发展,就和领导们商量,有“新朋友”来了,就像前两天和笔者才来时一样聊别的。看着他们继续行骗,笔者一拿到自己的手机就把这一切都以发短信的形式告诉远方的朋友。为了防止介绍人偷看短信,笔者都选择睡觉时发送并借口是发给女友的隐私内容(事实上在前几天之前他们都已偷看过短信)。为麻痹对方,妥协之后的第二天下午本来是继续与“领导”谈话。笔者假意答应之后突然于第二天早上声称有一个朋友急需在郑州见面(对方以为是拉新朋友),不及对方与领导联系便抢先购买了车票,这样通过和朋友联系,以在郑州转车的形式,终得脱身。
后记: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
虽然是短短五天的历险经历,但对于失去人身自由、处处受监控、人身受限制却是笔者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方面的感触特别深刻,尤其是看到那么多缺乏社会经验和阅历的善良朋友不断被引诱、沉迷其中时,更觉其可耻卑鄙之极!然而这样的事情屡禁不止,到底如何识破此类骗术?据执法人员介绍,尽管非法传销骗术花样繁多,但是都有共同的特征,即以“快速致富”为诱饵,大量招揽人员。他们要求参加者必须先付一笔“入门费”以得到所谓获利的机会。而这种机会不是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而是让参加者“拉人”———进一步发展新的参加者,然后如法炮制,让新参加者支付“入门费”从新参加者身上获取更多的钱财。因此,对于没有接触过非法传销的守法公民来说,不落入“传销”陷阱的最好办法就是依靠自己劳动获取财富,不被传销骗子口中的虚幻的“金元宝”打动,要相信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对于年轻人来说,要脚踏实地不要幻想一步登天,如果笔者不是被待遇优厚、工作轻松的幻想所迷惑,也不至于陷入传销者拉着虎皮撑大旗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