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不过这条山脉横亘中央的坏处也不是没有,首当其冲就是这条山脉宽广连绵,在其内部却有着无数沟壑暗谷,这些地方就犹如藏污纳垢的暗槽一样。
容纳了不少流民组成的强盗,久而久之这些强盗被统称为“达体斯人”在拉法叶语里的意思即位“掠夺者”达体斯人并不是一个血缘构成的民族,只要你失去了土地来到了达体斯山脉里。
并且加入了某个强盗团伙,那么你就可以自称为达体斯人了,这些达体斯人非常熟悉达体斯山脉内部构造,他们靠抢劫商路的商人过活,因为达体斯山脉的商路是连接南北最重要的通路,所以即便是有达体斯人的威胁商人们仍然要走这条路,没办法,大东海上的风浪比强盗要更可怕。
而且在佣兵保护的前提下,不少商人走5次未必会被抢劫到一次,再说除了骷髅团之外,大部分达体斯人只抢掠财物并不杀人,如果不幸被抢夺了,乖乖交出财物走人就好了。
不过一些大宗商人可不愿意乖乖交出他们的货物,那么保护这些大宗商品运输的一项职业便应运而生,这就是上面所说的佣兵。
李可和舞月冰奴犬进入了峡谷后运气还算不错,跟在了一个小佣兵团的后面,一般来说像李可这样的单身旅人,即便没有人保护,选在跟在佣兵团的后面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两三个盗贼的话,这些佣兵团出于狭义精神也会出手帮助,哪怕没有酬劳也是无所谓的,李可当然不会害怕那些小盗贼,只是不暴露身份的话,那么按照常识行动是最稳妥的方式,再说跟在佣兵团的后面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就这样走了一天,到了一处急转弯的峡谷拐点,只要渡过这个拐点路程就算走完了一半,就在这个关口,李可却隐隐约约听到了喊杀声,难道在拐口另一端,已经有不幸的佣兵团和匪徒交火了?
李可和舞月冰奴犬两人策马前行甩开了佣兵团一小会,顺着喊杀声转过了拐角,果然看到的是一群亡命盗贼已经于闯入一个佣兵团接上了火。
不过李可却觉得有些奇怪,奇怪的不是盗贼而是这些佣兵团,这些佣兵身着黑衣,手持长剑,黑衣之下仔细一看便可分辨出出批的是黑铁轻便甲,要知道黑铁轻便甲因为负重低,造价高,一般的佣兵可是买不起这么昂贵的装备。
而且看这些的装束,倒有几分类似萨林斯帝国的宪兵。萨林斯帝国是北方的一个强国,与拉法叶城邦联合体是盟友关系,其实如果认真说起来,拉法叶城邦几乎算是半个萨林斯帝国的属国。
当然,拉法叶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城邦的对外防务上得到了萨林斯的保证,无论南方觊觎拉法叶财富的各国还是西方东大荒草原上的兽人们,都不敢轻易侵犯拉法叶,不过嘛,达体斯山脉里那些令人头疼的达体斯强盗当然不在此列了。
转过来继续说这些佣兵团,如果仅仅是装束引起可疑的话,现在仔细一看连行为也颇为奇异,这些佣兵的身手很好,强悍的达体斯山盗占不到什么便宜。
但是片片这些佣兵却不着急对这帮强盗赶尽杀绝,而是紧紧围在一个装饰华丽的高级马车周围不理半步,虽然这架马车已经去除了很多装饰品。
但是从那镀金的轮辐和还有没有完全去掉的花边镶金纹饰上看,起码马车的主人也是一个高级贵族,甚至是高于萨林斯伯爵级别的贵族也说不定。
“冰奴犬,你仔细看看,那个马车的花纹”“主人也发觉了么?那个花纹应该是半个金槿花,这个花纹在萨林斯帝国里,应该是鲁特家族的标示”“你连这个都知道?真不愧是舞月家的大小姐啊”李可的称赞并没有让舞月冰奴犬高兴起来。
倒不如说正是这句称赞才让舞月冰清心里一阵悲哀,自己明明是掌管舞月城的舞月家的城主,现在居然成了他人的肉便器,老实说要不是身边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展示出了太阳之神的能力让自己不得不臣服的话,哪怕再过三辈子舞月冰奴犬也不会去看李可一眼。
“看来是鲁特家族的某个公子爷甚至小姐什么的被这伙强盗看上了?”李可猜不到舞月冰清的想法,只是和自己的美少女女奴在远远地一旁观看,身后那伙小佣兵团并没有赶上来,看来避祸也是这些人生存下来的准则之一。
“冰奴犬,你说哪个马车里究竟是谁?”“贱犬不知”“哼,我的小肉便器,虽然你的名字是冰奴犬。
但是谁允许你用母狗自称了?你只是我的肉便器,懂吗?”大概不满意冰奴犬敷衍自己,李可找碴大手直接探入冰奴犬的裙下,虽然上身被铠甲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