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地原谅她是第一天上工,所以就饿着肚子去跑步。
可等他跑步回来,她竟然还是没醒?
他又捺着性于去冲澡,然后坐下来看报纸等到现在;可她竟然像睡死了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
“别吵我啦!我还要睡”黎啡梵以为自己还是黎家的大小姐,而叫她起床的是黎家的吴妈。还睡?全身都已经在冒火的蓝廷睿生气地拉走进床被子一一然后、然后映人他眼底的是一片青光旖旎
这位豪华到女佣除了豪华之外,而且还很前卫,竟然有裸睡的恶习。还好她是趴着睡觉问题是,这样隐隐约约更令人想人非非。
黎绯梵身上的被子被拉走之后,感觉一阵凉飓飓的冷意,伸手四处摸索不到被子,终于睁开眼睛寻找消失的被子。
可还没有找到被子之前,她先看到了不该出现在她房里的人。
“你你怎么在这里?”说完之后,她反射性地坐起身子,伸手想打廷睿这个大色狼。
蓝廷睿早在她惊慌失结之前就回过神了,在半空中截住她挥过来的手。“穿上衣服,下楼做早餐”
为了表示自己坐怀不乱,他迅速转身走出她的房间往浴室冲,因为他的鼻血就快流下来了
该死!
黎绯梵在他走出去之后,才惊觉刚刚自己免费奉送给他一个超大的冰淇淋,扼腕得差点没杀了他泄愤。
她匆匆地穿上衣服,准备到客厅与他理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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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绯梵梳洗完毕下楼之后,蓝廷睿一身西装笔挺,准备去上班。
“喂!我们的账还没有算,你别想溜!”黎绯梵双手叉腰,气息败坏地阻止他出门。
“我的确有必经和你算算今天你没起床做早餐的帐,不过我上班的时间已经到了、我想,这笔账就留着中午你替我送使当的时候算。”蓝廷睿拿起公文包,准备到车库开车。
“你这个出尔反尔的小人,昨天不是说好了不需要这么麻烦的吗?”黎绯梵不可!信地看着他。
“你说了什么我都没注意听,更别说我有应允你任何一件事?如果我住这些都无法要求,你说我花钱请女佣做什么?”
他说的也有道理啦!?
可是现在已经人点半。等她到市场买菜回来、做好使当,根本来不及在十二点送到公司去
“游先生”黎绯梵沉思一会儿抬头,刚好看见蓝廷睿绝尘而去的车尾
管他的,中午就到“海味小陛”买份餐点过去充数。
*****黎绯梵准时在十一点半到达海味小陛,准备了她最爱吃的海鲜拌饭,然后一分不差地在十二点送到蓝廷睿的手里,再用非常优美的姿势打开饭盒,打开的时候还热气腾腾呢!
“这是什么东西?”蓝廷睿闻到饭盒里散发出来的腥味,脸上的五官几乎紧紧地皱在一起。
他对腥味重的海鲜一向敬谢不敏,除非是大厨的手艺了得,能做出没有腥味的海鲜料理;问题是,没有腥味的海鲜还叫海鲜吗?
“海鲜拌饭啊!这很好吃喔!”孙越叔叔说,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她再次鼓舞他尝试她最喜欢吃的东西。
又来了,为什么她总爱改变别人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
“我又不是猫,吃什么海鲜拌饭?”他绝对不能像昨天那样屈服于她,他得让她知道谁才是主子!
“谁说猫才吃海鲜的?你知不知道男人吃海鲜好处多多。”黎绯梵像个老师一样,说起了大道理。
“我不管海鲜有多少好处,我只知道我不喜欢鱼腥味。”为什么他非得捺着性子跟她解释自己的喜恶?
“你这人怎么不会学着随和一点?咖啡不喝要喝茶,吃个饭嫌海鲜鱼腥味重;如果你再这么挑剔,一定会讨不到老婆的!”气死她了。
“关于这一点你大可放心,因为我爸爸已经替我安绯好了,再过不久的将来,你之前的主人黎绯梵小姐就会是我的老婆。”蓝廷睿故意点醒她。
“她不会嫁给你的!”看着好了,她非要挖出他不能示众的秘密,让老爸向蓝家退婚。
“你又不是黎绯梵,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搞不好她知道要嫁给像我这么优秀的黄金单身汉,半夜还高兴得睡不着觉呢!”
“我才”黎绯梵心急,差点漏嘴说出自己的身份。“我当然知道她不想嫁给你,因为我和黎小姐非常谈得来。”
“真的吗?我不太相信。”双方斗争就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想从黎绯梵口中知道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开玩笑,黎绯梵就是她,她怎会不了解自己?
“我考考你,若是说对了,我就相信你了解她。”蓝廷睿做下陷以,要她一步一步地往里头跳。
“问吧厂如果她答不出自己的事情,这世上还会有谁知道?
“黎绯梵讨厌什么样的男人?”
“她讨厌的男人可多了,喜欢假装自己清高、爱惺惺作态,明明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自爱的男人,偏僻以为世人皆醉而他独醒,念过几年书、喝过几滴洋墨水就自以为了不起”黎绯梵拉拉杂杂地说了一堆。
“怎么她不喜欢的类进好像是针对某位男士且身过低估产任廷睿怎么会听不出她嘴里贬低的人正是他。
“有吗?我不知道原来真的有这种男人存在?这种男人还真是糟糕。集众人的缺点于一身,不知道蓝先生认识这个人吗?”
“我倒不觉得黎小姐所提的那些是缺点,反而认为有这么难得的男人,黎小姐若是遇上了,你一定得劝她好好地把握行。”蓝廷睿四两拨千斤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黎绯梵虽然意有所指,但一想到蓝廷睿并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好太咄咄逼人,只好转移话题。
“哎呀!饭都凉了。”
“别管那些猫食了。”为了逃避吃海鲜拌饭,蓝廷睿把食物推给她。“我再问做黎小姐喜欢什么?不管哪种喜好。”他逮到机会可以多了解她一点,当然不肯平白放弃这个机会。“喜欢?”这倒是难倒她了。
她虽然不是衔金汤匙出世,但是说她衔银汤匙出世一点也不过分,加上父亲的宠爱,她的外貌与智能都瞩中上;这一路走来没有呼风唤雨也算得上随心所欲,要她说出自己喜欢什么还真难呢!
“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唉!不出我所料,你和她根本不熟。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喜好呢?喜好是一种程度区别的说法,简单点说就是选择题,例如爬山和游泳你喜欢哪一种产波廷对为了知道黎绯梵的一切,不惜伤脑筋出考用。
“我喜欢爬山。”黎绯梵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
咽为我喜欢大自然。”在蓝廷睿的引导导下,黎绯梵渐渐泄露自己的一切。
“到海边游泳也可以接近大自然。”他之所以不厌其烦地问这些琐碎的问题是有目的的,因为从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许多习惯。
“才不一样,海水又成又粘,海边的太阳又大,不但会让皮肤晒黑,还会晒伤。爬山就不一样,一样有阳光,但爬山有树木的隔高保护,做森林浴享受芬多精的同时,又能达到运动的效果。”
“那么现在我就分析一下你对运动的喜好。爬山不是一种轻松的运动,可见你并不怕累,更不怕吃苦。你喜欢流汗、却不喜欢长时间曝晒在阳光下,而且你喜欢自己拥有白皙的皮肤。”
黎绯梵总算有一点觉得蓝廷睿是一个有脑筋的男人,可嘴硬的她一直强迫自己别承认。
“但是你不能因此断定我喜欢爬山,因为我可能更喜欢旅游。”她心里不服气的“小矮人”在作祟。
“这是一个比方,要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相处,如果肯花心思观察,一定不难发现他的优点。”他在暗示器蟒梵多用点心观察他。蓝廷睿说的话对她的确有很大的启示。没槽!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就不信找不出蓝廷睿的缺点。
原来,同样的一句话也可以有完全极端的解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