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愁善感,要求我说谎与她天长地久,也没有破罐破摔似的自认倒霉,她健康而自然,与我说话,与我一起吃饭,与我一起到外面散步,我顺手在药店给她买了一盒长效避孕药,她看也不看就塞进嘴里一片,一仰脖儿便咽了下去。晚上,她照例高高兴兴地看她的电视,我们外出吃了顿宵夜,回来后我到电脑前写作,她有点无所事事,我说你看看书吧,她晃着脑袋来到我的书架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书看几眼,对我笑着说:"我就不是看书的料。"然后,她把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自己到外屋去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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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夜,嗡嗡仍与我睡在一起,我们再次乱搞,她再次说疼,但没有要求我停止,事后,她再次十分大方地说一切没关系,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是否喜欢她,也没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她只是说她不讨厌我,觉得跟我在一起说说笑笑还过得去,她就说了这么多,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有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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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夜,天气十分炎热,乱搞时她依旧说疼,并且说与第一次一模一样,我们汗流浃背,嗡嗡却始终与我搂在一起,我们睡了**个小时,她睡得又香又甜,我吻她,她就接受,但从不主动吻我,事实上,她根本不会接吻,也没有把接吻当成一件什么特别的事儿,她睡起觉来悄无声息,一副长眠不醒的样子,她的腰肢、手臂和双腿都十分柔软,整个身体无论你摇晃哪里,其他部位也会跟着轻轻起伏,像块肉冻一样,她**的形状煞是好看,宛如两只倒梨,就是她直起身来也不下垂,反而微微上翘,而且,一如身体上的其他部位,十分柔软,并且,加倍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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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里,嗡嗡的全部就是柔软的代名词,连同她的心,我是说,铁石心肠的我,只要是挨着她,心中就会被一种柔情占据着,这种柔情我以前从未有过,以后我也不指望它会再来,我是说,嗡嗡的温柔令我痛苦,这种痛苦经历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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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十分敏感,善解人意的同时,还特别自然,突出的表现是,她很会找机会向我撒娇,我从未见过像她一样会撒娇的姑娘,也未见过如此流畅自然的撒娇方式,她撒娇的方式多种多样,闻所未闻,她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向我撒娇,完全把撒娇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这使她迷人至极,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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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以后几年中,她成了我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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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噩梦之前,一切好好的。
是的,一切好好的,从那时起,从我诱奸嗡嗡成功那时起,从她像只大老鼠一样睡在我身边的那时起,从她把我那里当做家的那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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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所有家在外地的姑娘一样,穿着30块钱牛仔裤的嗡嗡愿意在工作之余有个地方属于自己,我把她带到我那里,她看来很喜欢,便把那里当做她常去的地方,起先,她还有很多地方可去,后来,她对那些地方不再好奇了,于是在下班之后,便径直来找我,她先得花10块钱打车到天桥,然后再花3块钱,坐上小公共,风尘仆仆地一直来到我的门前,她会按门铃,然后等待我开门,我开了门,她会摇摆着腰肢笑嘻嘻地进来,有时,她会美滋滋地甩开我拉她的手,紧走两步,从沙发背面纵身一跃,跳到沙发的正面,嘴里叫着:"我是赌圣嗡嗡!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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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了,她总是来,一天又一天。
有时,她单独来,有时,她与菲菲一起来,还有时,她带着她的同学来。
她喜欢来,我知道她喜欢来,我的房间加上阳台只有50平米,其中的10平米是我的书房,属于我,其余的空间属于她,她在那剩下的40平米里活动,她收拾屋子,看电视,打开冰箱,找我给她买的冰淇淋,她也会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把堆积如山的碗碟通通洗净,她还会顺手把厨房擦得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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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她特别喜爱干的一件事是洗衣服。
几乎每次前来,她都用双手拎着两大包脏衣服,那是她从她的同学们手里收集来的,她用我的洗衣机为同学洗衣服,有一阵儿,我总能听到隆隆的洗衣机声,她一个星期能用掉两三袋洗衣粉。
我为她买洗衣粉,出门逛商场,即使只买一件东西,我也要记住买洗衣粉,要知道,没有洗衣粉,嗡嗡就洗不成衣服。
嗡嗡在洗衣机隆隆作响时,自己一人缩在沙发上看电视,半小时后,洗衣机发出尖叫,嗡嗡便一跃而起,走到洗衣机边,用衣架把里面的干净衣服架好,然后唱着歌,到阳台上踮起脚尖去晾,她的脚步轻盈,心情也好,第二天早晨收衣服的时候,还要用手抖一抖,用鼻子闻闻,看看衣服洗得干不干净,她把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衣服重新叠好,小心地装入两个纸制手提时装袋,然后,她就回团里去练早功了。
有时,我一夜写作之后,看着她这么忙碌,就会联想到嗡嗡与她的同学一起穿着干净的衣服练早功,或是在晚上没事儿的时候,穿着干净的衣服挤在一起,像小鸟一样用四川云南话叽叽喳喳地聊天。
有时,嗡嗡一边往洗衣机里塞衣服,一边说:"看,这些猪,衣服穿得这么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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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干净的衣服生活,晚上睡在干净的被褥里,是让嗡嗡感到高兴的一件事。
是她的一个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