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堂下课后,我和阿花、小麦一起走出校门,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回头,那人走近身来。
看清楚是谁,我就没什么好脸色,口气也不太好。
“你来这里做什么!”
“拜托,小姐!脾气不要这么大,我又没得罪你。帮我介绍你身边这两位可爱的小姐吧!”
我不理他。他转头向着阿花和小麦。
“两位好,我叫杜见飞,y大信息系三年级。身高一七五公分,体重七公斤。喜欢篮球和游泳。未婚单身贵族,是杜见欢的堂哥--”
“够了!”我打断他:“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他这才回过头,正经的说:“不是我找你,是奶奶找你。我只是奉命来接你而已。”
“奶奶找我?什么事?”
“这你得自己去问她了。”见飞耸耸肩:“我只是执行命令的小角色而已。”
我沉吟了一会,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一定是为了妈咪的事。杜家眼线四布,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没理由蒙在鼓里的。
“可以走了吗?我的车子就停在那边。”
“既然你开车来,就顺便送我同学回家吧!”我拉着阿花和小麦朝车子走去。见飞先将后座门打开,让她们两人入座,然后绕过车尾走向驾驶座。我站在车子旁边,等他把前座车门打开,不经意的回头,正好看见劳勃瑞福和米俊宽一前一后走出校门。
劳勃瑞福朝我热切的微笑,我对他轻轻点头,身子一矮就跨入车中,没注意他身后不远处米俊宽的动向。
还好小麦和阿花没注意到他们两人的出现,她们的注意力全给见飞攫走了。
见飞长得可以说是英俊、潇洒--不只是他,杜家每个男人都有着一副诱惑女人的皮相。加上他们家境优裕,从小就一帆风顺,小小年纪便有着一般男孩缺乏的气质和风度。这样的男子自是容易令人倾心的。不要说是风度翩翩,女朋友一把抓的杜见飞,就算来的是毛躁不驯的杜见志,相信阿花和小麦脸上的神情,也是同样的腼觍和迷醉。更何况杜家有的是钱“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七分天赋,外加三分修饰,杜家男子从爷爷到见康见壮双胞胎,个个是潇洒迷人,诱惑力十足的万人迷。
像见飞,才大三就开车上学,这点又增加他诱惑女性的资本。这个年代,谁还受得了在吵杂颠簸的公车上谈情说爱?更何况,车子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没有几个女孩超脱得出这种例外。
而见飞不愧是杜家的男孩,才多久的功夫,和小麦阿花就热得像老朋友一样,把她们的名字、电话、住址套得一清二楚。我有点后悔要见飞送她们回家,怕自己原先的好意,到最后害了她们。
“你女朋友已经够多了,不要再去招惹她们。”她们两人都下车后,我立刻警告见飞。
见飞满不在乎的耸肩:“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她们。”
“我告诉你,杜见飞,”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她们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准你碰她们。”
见飞看了我一眼,语气平顺的答道:“得了吧!杜见欢,男欢女爱,两情相悦的事你管得着吗?”
“两情相悦?哼!你未免动情动得太快了吧!”
“很难说,我一向是博爱大众的。”
“你对谁博爱我都不管,我只要求你,不要招惹她们。”
车子这时已经开进杜家的前院,见飞把车子停妥,解下安全带。
“省省吧!亲爱的堂妹,管好你自己就好。那两个男的是谁?该不会是你们学校的老师吧?穿黄衬衫那家伙对你笑得那个样子,没有鬼才怪!还有另外一个看你的那神态--亲爱的堂妹,你可真不简单!”
我停顿了几秒钟才转头面向他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杜见飞,天下只找得出你这种人才会有这种肮脏的思想。”
“是吗?你真的不懂?算了吧!算是我弄错了。反正你管好自己就好。”
见飞用力关上车门,绕过车头,为我打开车门,搀扶我下车。我心神恍惚迷离,由着他搂着我的肩膀走向大门。
到了屋里我才如梦初醒,挣脱他的怀抱。大家都在,就等我们吃饭。我放下书包,在见志身旁坐下。
席间,大家都谈些不着边际的事,没有人问候妈咪。因为太刻意了,反而显得造作。我看着他们,突然觉得一张张脸都变成了陌生的容颜,像是一群间谍,磨刀霍霍准备向我逼问口供。
我心里有了底,反而意态更加从容,和他们谈笑风生的。我拍拍见志的肩膀,他低头沉思,饭动也没动。
“怎么了?生病了?你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句话都不说?”
他猛地抬起头,粗声的说:“噜嗦。”然后就猛扒饭入口。我也不以为意。他可能是听了什么风声,觉得难过。妈咪一直是他的偶像,我看他对妈咪比对他母亲还崇拜。说他是恋母情结又不像,那么--我知道他一直很喜欢妈咪,只是不知道喜欢到什么程度。会是那样吗?
我瞥了见志一眼,他又是低着头,饭菜动也动的模样。
也许是真的。心理学上那个名词叫畸恋。畸恋?我又看了见志一眼--可能吗?有什么不可能的!我不禁为自己的道貌岸然感到羞耻起来。
相恋不是只求对方的灵魂,和年龄立场无关的吗?情之所钟不也是和一切立场无关的吗?我一直执着的信念,怎么应验到见志身上,就可耻的动摇疑惑起来?
也许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之间婶侄的关系,还有因为,她是我妈咪。这样说来,我和一般人有什么两样?我还是和世俗的人一样,不能接受礼法传统所不容的事实。倘若见志真的喜欢妈咪,而妈咪也喜欢见志,我可以接受吗?--荒唐!对!就是这句话,荒唐。我最真实、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这句话。原来,我和一般人还是没什么两样的,无法接受私心里所不能接受的事,借着传统礼法的名义施加压迫。
我突然觉得可耻起来,原来我并不是我一直自以为的那种超脱和清朗;我一直执着的信念,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有条件的宽容罢了!倘若今天妈咪和见志不是这样的亲戚关系,而只是一般的红男绿女,我想,我顶多一笑置之,佩服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原来,礼法的枷锁是这样的沉重,到头来,我还是陷在它的桎梧中。
所谓伦常,让世事些许可悲哀的事避免,因为有些事,是天经地义的,我也不否认伦理至常的道理。然而,很多礼法传统都是没有道理的。就若感情的事,除了血亲不可乱伦,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堂而皇之戕害两情相悦的事?
我知道见志对妈咪的崇拜,只是青春期一时的迷惑,假以时日,他会遇到他真心爱恋、倾心相对的女孩。但如果,我说,只是如果,见志的“喜欢”不是一时的迷惑,而妈咪也对他真心相待的话,问问我的心,我会真诚接受这个事实吗?
不!不!我不要想了!不要想了!
我对他们说有点晕,就离开餐厅跑入浴室。
我打开水龙头,冲洗了脸,觉得神清气爽许多。抬头面对镜子,却突然对自己陌生起来。
我低头又冲了一次脸。谈感情,扯上肉体的事,难免带点航脏。如果他们只是精神恋爱,我想我可以接受。可是,可能吗?肉体的交欢是感情至极的升华。人虽是感情的动物,也是肉欲的动物,否则这世界,性感的女人就不会比感性的女人得到男性动物更多的关注。
是的,人原本就只是肉欲的动物,和一般动物没有两样,发情只是为了延续后代子孙的使命,每个怀孕的女人背后,都代表了一个欲望横陈奔流的暗夜。什么时候,肉欲升华为爱欲交织的挣扎,聪明的人类遂为自己的情欲纠葛,装点成美丽的神话,不知情的我们,在懵懂无知的年代,陷身落入原始的蛮荒神话。
我甩了甩头,水珠四溅,再冲洗一次脸,然后用衣袖擦干脸,走到前厅。
大伯母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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