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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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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扬,不要回头。

    听到门开又合上,脚步声远去。一道门隔断了梦想和现实,隔断了曾经和现在。在眼眶中隐忍的泪终于大颗大颗砸在地板上。很少在飞扬面前流泪,我故作坚强是因为不想带给他任何负担和压力,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有个永远。在残酷的现实里我还是没能留住我的爱情,留住我爱的人。爱情的盛宴在一句话中悄然落幕,我用十年的青春做的赌注在“对不起,祝福你”中输得血本无归。我终于明白,有些故事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有些人注定要擦身而过,有些爱情注定是美丽的错误。

    (下)

    没有飞扬的日子,生活并没有想像中的糟,世界并没有坍塌。这一切得益于多年隐忍练就的超凡的承受力。没有期待的日子变得平静。人有时会突然明了一些原本不明白的道理,换种心境,竟也释然了。经历了生活的沉淀,我成熟了,也理性多了。不知是谁说的“最多情的人也最无情?”有点符合我此刻的心境。

    我依然用茉莉香型的香水,只是不再是为某个人,只是自己喜欢。

    每天没完没了的采访,戴着虚伪的面具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时不时还得机警地应对一些别有用心的男人的骚扰。我累了,辞了职,换了手机卡号。搬家前清理床铺时,一张银行卡躺在枕头下面,不知飞扬什么时候塞进去的,我放在床头没动。我走后他会来处理的。尽快搬离了那间与飞扬相爱过的小屋,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安顿了下来,开始另一种生活。每天在电脑前敲打着自己或别人的,或真实或杜撰的文字。累了我就放一段音乐,一杯香茗在手,日子过得散漫且悠闲。如果不是后来天歌的出现,日子也就这么平淡随意且真实地过着。上帝为我关了一扇窗的同时,也没忘了为我开一扇门。

    那天一个人闲逛着,一辆急驶的摩托车直向我冲来,我本能地往一边躲,手袋没有抢走,屁股却被车把重重地撞了一下。也算是有惊无险。我遇上的是耸人听闻的飞车抢劫团伙。我停下来揉臀部,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男子走至我跟前,问伤到没有。我没理会,他不羁的眼神像是一个小混混,这样的人我见多了,趁机主动搭讪,好上演一幕“英雄救美”的闹剧。我夏芊芊又不是弱智的小女生。可能是我的冷漠让他很没面子,他识趣地走了。

    打算出版自己的文集,一些前期准备搅得我晕头转向,校稿、找人写序、广告宣传琐事接踵而至。今天必须去广告公司敲定封面设计。诸多的广告公司最后认定了“红太阳广告设计公司”我这人相信第一感觉。喜欢上这个叫“红太阳”的名字,或许与自己多年心里的阴霾有关,潜意识里一直还是期待阳光的。在广告公司门前,一块硕大的招牌很显目。又圆又红的太阳令我温暖。巧的是,在整洁的办公室里,再遇他。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不经意地来了。

    你好,我叫天歌,不是“坏人”说“坏人”时故意加重了语气。他递过来一张名片。狡黠地一笑,伸出白晰且修长的手。飞扬也有这样一双手,不知怎的会想到他,或许仅仅是下意识吧,有一点点犯罪感。

    这么巧,我是夏芊芊。接过名片,才知他是策划部的经理。我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笑了笑,很自然地握了手。

    事情办得很顺利,也让我很满意,第一次合作竟有不可言传的默契,他懂什么样

    背景适合我。或许某个人的性格不经意间在一颦一笑间泄露,细心的人一眼就能洞穿。书的封面设计符合我简单随意的性情:一对情侣牵手走在山坡上,身旁是蝴蝶飞舞,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星星点点缀在草间,头顶是一轮红红的太阳。很温馨很浪漫的感觉,莫名地喜欢。

    临别时,我们互换了电话。

    改天请你吃饭,要赏脸哦。

    好啊。我很爽快地答应。

    我和天歌开始了若即若离的交往,没有太多的波澜,也不令人生厌。有人说一段新恋情的开始是医治失恋的最佳良药,我觉得这有点不太公平。

    慢慢地我有点喜欢他阳光般的笑脸和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个非常有涵养的男子。第一次见他时的不羁只是我的错觉,也因此颠覆了“以貌取人”的逻辑。

    你为什么叫天歌?是对天长歌?对他的名字发生了兴趣。

    天天附歌,谁人来和?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我装傻,很茫然的样子,他却趁机捉住了我的手

    我们相爱了。人生路上看风景,并不是越险处风景才美。一如爱情,无须华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以前的生活杂乱无章,饮食起居也没规律,还落下了胃病。在天歌的呵护下,胃病好了,失眠也不再犯了。我再也不用假装坚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一个享受阳光享受爱情的幸福女人。

    冬天的时候我会恋床,特别是有阳光的时候,天歌会掀开窗帘,让阳光洒进来。看花花的碎影在被子上欢快地舞蹈,听天歌在厨房里忙碌时哼一些跑调的曲,暖了一身,醉了一身。

    我们一起牵手散步,牵手去菜场买菜,牵手去爬山,牵手去朋友家,睡觉时手都不曾松过。他还答应我等他闲了时会牵我手去看海,去草原。走在阳光下,头不再低到尘埃里,我昂着头贪婪地享受阳光中的爱情。

    只因为我长得像一个叫“奶茶”的女子,他喜欢叫我“茶茶”

    茶茶,别贪睡了,起床吃早餐。

    茶茶,我上班去了,中午自己做饭啊。

    茶茶,我把床捂热了,快来睡吧。

    茶茶,我不许来生,只要今生。今生让我为你梳一辈子的发。

    他不会说怎么怎么爱你,他的爱在那一顿顿用心做的饭里,在一次次轻柔的梳发间,在平淡朴实的关爱中。

    和天歌在一起,我变得爱流泪了。他的细心、他的包容、他的呵护常触动我内心最柔软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懒、我刁蛮任性、我满身的缺点。枕在天歌的臂弯,慵懒地撒着娇。

    因为我上辈子欠了你的啊,他温柔地吻着我的耳垂。

    飞扬也说欠了我的,那我又是欠了谁的?或许感情的债原本就是糊涂。

    天歌,我不是完整的女人,我不能生育。你会嫌弃我么?我试着问,神色庄重。

    你就是我的全部,我会用整个生命来好好呵护你。天歌用手轻轻地刮了刮我的小鼻子,眼里的柔情仿佛能溢出水来。

    我要努力工作,把茶茶养得白白胖胖的。天歌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

    白白的倒还可以考虑,胖胖的不要,只有猪才是胖胖的。我把嘴撅得老高,佯装生气。

    茶茶,无论你年轻或老,无论你胖或瘦,都是我天歌手心里的宝。他举着手做发誓状。那番虔诚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天歌,你为什么不问我的过去呢?

    傻瓜,你的过去与我无关,第一眼见到你时,直觉告诉我你一定是有故事的人,你不愿说的我也不会刨根究底。他的善解人意让我唏嘘不已。

    我越来越依恋他,离不了他。我甚至想到如果有天我们老了,要面对生离死别怎么办?有点惶恐。

    我不会让你孤独,让你难过,你比我早走三天,三天后我会追上你,陪你一起去天堂。

    哦,我亲爱的天歌,此生有你,夫复何求?你天天附歌,我愿意天天来和。

    不经意间偶尔会想起他,有关十年的痕迹竟是模糊的断点,也会不由自主地将飞扬和天歌做比较。一个我爱的人,一个爱我的人。飞扬是火,炽热得灼人。烧了我,焚了他,最后连残存的爱情也燃成了灰烬。天歌是水,而我是水里的鱼,鱼赖以水才能生存。和飞扬的爱情只是暗夜里开的花,盛放后是长久无人能懂的落寞和凄凉。

    周日,和书商约定到印刷厂拿样稿,办妥已近中午,天歌打来电话说已经做好了饭在家等我。

    一辆熟悉的黑色宝马在我面前停下。我知道是飞扬。我装做视而不见,继续走我的路。飞扬下了车,将我拽进了车内。

    芊芊,还可以给我机会吗?让我再重新爱你好吗?他霸道地扳过我的脸。

    飞扬,你弄疼了我。我皱了皱眉。看着昔日爱过的男人,已明显地呈老态,那张曾让我痴迷过的脸不知何时悄悄地爬满了老年斑,心里闪过一丝怜悯。但是绝对与爱无关了。

    飞扬,爱情是不可以重来的,再重来就失去了原本的美。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有些游戏我们玩不起。在跌碎的光阴里,我认清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一个人在做出某种决定的时候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担当责任。爱情回不了头,也不要破坏了曾经的美。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曾经的美好尘封在记忆盒里,当某天不经意打开时,会想起在彼此的生命里停留过。

    最后我对着飞扬嫣然一笑:对不起,祝福你。这句话曾是分手前他送给我的,如今我还给他。我夏芊芊是何等骄傲的女子。飞扬他是了解我的,一旦做出某种决定就不会回头。

    走在秋日的阳光里,闻着阳光的味道,暖暖的,甜甜的。街道两旁的秋菊正开得热烈,微风送来缕缕花香。我笑靥如花。路的转弯处,天歌在等我回家。

    几个月后,我第一本处女作问世,书名就叫——爱在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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