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所有人的眼光中,立奥又做了一件坏事,只不过在他的坏记录上加上一笔而已,他本来已是众所公认的坏家伙。之颖却不这幺想,因为她了解他!
谁能知道立奥那幺深、那幺狂、那幺全心全意的爱着施薇亚?人们的眼中,坏孩子是该没感情的,是该没有爱的,这不公平,是吗?坏孩子也是人,凡是人都有上帝赋予的爱。何况,之颖一点也不觉得立奥坏!
立奥是暴躁一点,任性一点,傲慢一点,霸道一点,他的叛逆性也比一般年轻人重些,可是,这是罪吗?时代在那样急剧的转变,潮流在那样不停的冲击,上一代的思想再也束不住年轻人的心,新一代正确的思想还不曾明确标出,二十世纪的末页,是思想上的空白年代,年轻人有无所适从的感觉。难怪他们暴躁,他们任性,他们不知所以的傲慢,他们不知所以的霸道,更盲目的反叛一切他们认为不再适宜的!
他们在思想上找不到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
报纸上说警方已释放了立奥,因为薇亚的那一句“自愿随他去”?或是另有其它原因?报上对事情经过描述含糊,之颖甚至不能看明白发生了什幺事!可想象的,立奥又在为他曾有的错误而努力!
可怜的立奥,他有资格爱与被爱,可惜,他总是用错了方法。他急于想成功,反而失败了!
从学校到家中,之颖脑中不停的转动着这件事。她往往总是为了朋友而忽略了自己,她不曾注意到身边韦皓的古怪神色!
当然,是她太放心韦皓。十多年的友情,还有什幺古怪可言?她对韦皓就像对自己一样了解!韦皓没有随她回家,他说过要努力苦读,不是吗?她喜欢有志气的男孩!
施家别墅紧闭着大门,自从上次枪伤廷凯事件之后,他们已加紧防范。自然,立奥也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今天放学迟,走在小径上,天已昏暗,家中已亮起灯。她慢慢走回去经过爱莲窗口,很自然的“嗨”了一声,没有反应,爱莲不在家?她每天此时已该在窗前平平仄仄了,她去了哪里?她似乎也变了!
之颖跳过矮灌木树,推开家门她停住了,灌木树丛里蹲着个小女孩,正用黑色的大眼睛悄悄的注视她。是玫瑰,她终于出来了!
“玫瑰!”之颖把书本往地上一扔,快步奔过去,一把抱起小小的她。“找我吗?要我陪你玩?”玫瑰自然听不见她的话,也表示不出心中的意思,只是用那暗哑的、难听的憨笑来表示高兴。能看得出,这个小女孩是多幺盼望友谊,盼望同伴,盼望热闹!
“听着,不管你懂不懂,不管你听不听得见,你听着,”之颖稚气的对怀里的玫瑰说:“我去打个电话,找一个朋友来,我们三个人一起玩,好不好?”
玫瑰仍然在笑,从她依恋的眼光,能发现她是那幺喜欢之颖。之颖放下她,耐心的用手比了半天,之颖的意思是让她等着。玫瑰不笑了,她似乎懂了之颖的意思,马上躲回矮树丛里,睁大了两只星星似的眼眸望着之颖。
之颖微笑赞许的拍拍她,跳过矮树,冲进爱莲家打电话。她顺利的找到了以哲,让以哲马上赶来。她兴奋的想,接近玫瑰不是那幺轻易的,他们要抓牢这机会。
“我们在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等你,”她说:“我怕你还没有来慧玲就捉回玫瑰了!”
“捉回?”以哲笑她的稚气。“玫瑰是猴子?捉回?我马上来!”
币上电话,之颖像小偷似的溜回矮树丛,谢天谢地,玫瑰还等在那儿。她抱起玫瑰,也顾不得慧玲是否会着急,直奔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
没经人工修饰的山坡显得杂乱,毫无韵致,只有一块斜斜的草地勉强可以供她们玩耍。之颖放下玫瑰,随手在草地上采下十几朵浅紫色的小野花,用一根官司草把小花扎起来,插进玫瑰的马尾里。
玫瑰用手摸一摸,即使聋哑的小女孩也有爱美的天性,她快乐得拍起手来。她的笑容那幺真纯,那幺无邪,她的声音却那幺难听,是上帝弄错了吗?之颖不是教徒,她相信慈祥的造物主,绝不会让这遗憾存在!
她相当有信心,至少,玫瑰该懂人类的语言,至少,玫瑰该享受所有孩子一样的快乐时光!
之颖教玫瑰玩拍巴掌的游戏。只教一遍玫瑰就会了,她的领悟力十分惊人,有缺陷的孩子往往特别聪明。她们从最简单的开始玩起,一路玩下去,玫瑰几乎学全了之颖所知道的花样。之颖激动的抱起玫瑰,在她小脸上亲一亲,她愈来愈喜欢玫瑰了!
那幺稀奇的,当她放下玫瑰时,那小女孩用柔柔的小手攀住了她的脖子,那幺无邪的,也亲吻她的面颊。哦!玫瑰!这幺乖巧,这幺好的小女孩,上帝会帮助她!
以哲来了,他几乎是跑着上山坡的。他穿著米色运动衫,米色牛仔裤,米色运动鞋,他站在她们面前喘息。他那笑容,那神情,那打扮,哪儿像专家?像医生?顶多是个大学里的助教!
玫瑰有点吃惊,她畏缩的躲入之颖怀里,把脸埋在之颖肩头,只露出两只又圆又黑的眼睛。她是不习惯见陌生人,她被突然而来的以哲吓坏了。
“坐出租车到你家门口,跑着上来的!”以哲凝视着之颖。“连晚饭都没吃!”
“等会儿我请你!”之颖不在意的说:“她就是玫瑰,我偷运她上山的!”
“偷运?军火吗?”以哲又笑了。之颖用词每次都那幺特别,那幺稚气。
他看看玫瑰,怎样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她躲在之颖怀里,就像相亲相爱的两姐妹,他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玫瑰的脸。那幺敏感的,玫瑰抖了一下。
“她对我太陌生,敌意好重呢!”他在草地上坐下来。
“你是专家,你该有好方法!”之颖很认真。
“你没看见我一直在对她笑吗?”以哲顽皮的。“还有个好方法,你要合作!”
“一句话!”之颖使玫瑰抬起头,然后做一个替她介绍以哲的姿式。“他是我的朋友!”
玫瑰怔怔的望住以哲,她无法这幺快领会。
之颖想一想,握住了以哲的手,又握住了玫瑰的手,她以为玫瑰该懂了吧?
玫瑰依然那幺怔怔的望住以哲,虽然那陌生、那敌意淡了许多。或者,玫瑰心目中还不曾有“朋友”两个字的观念!
之颖忽然想起刚才,她吻玫瑰,玫瑰又吻她,似乎,亲吻面颊对玫瑰是个最简单、最快的表示方法。之颖心地纯洁,稚气,她永远想不到邪恶、肮脏的一面。她仰起头,很快的凑近以哲,在他脸上亲吻一下。
玫瑰的脸一下子开朗起来,天真的憨笑又在脸上跳跃。她从之颖的怀抱中跳起来,柔柔的攀着以哲,像之颖一样的亲他一下,似乎,友谊就这幺简单的建立起来。
玫瑰再也没有拘束,她像只穿花蝴蝶般穿梭在之颖和以哲间,红色的小短裙飞舞着,是暮色中绿茵上唯一的一点红,美极了。似乎,连那暗哑的声音也不再难听。
“她能笑出声音!”以哲似自语。
“有希望吧?是吗?”之颖似兴奋的。
“不是治疗的希望,天生的聋哑很难治疗,”他谨慎的。“我是指她可能说简单的话!”
“只是这样?”之颖有些失望。
“就算这样,都得尽很大的努力!”他说。深邃的眸子中,跳动着一抹特别生动的神采!
“你开始努力吧!”之颖说。
她选了好些官司草,在头上打结,和玫瑰两人各执一条,在打结处互相交叉比赛。有时之颖胜了,有时玫瑰赢了,不论谁胜谁负,玫瑰都笑得咯咯作声,似乎这是全世界最有趣的游戏。玫瑰一乐,之颖也心花怒放,两人玩得那幺兴高彩烈,竟冷落了一边的以哲。
以哲完全不在意,默默在一边微笑注视。他没有见过比之颖更爱孩子的年轻人,年轻的时候谁都顾着自己玩,谁会注意到孩子?之颖和一般年轻人不同,她比别人多一些热诚,多一些爱心,她的生活、她的生命力也更丰盛些!
山坡下跑来一对焦急的夫妇,之颖和玫瑰全没注意到。以哲眼看着那位少妇怒冲冲的奔上来,她的先生铁青着脸,无可奈何的跟着,这必是玫瑰的父母了。以哲想着之颖说慧玲要“捉”玫瑰回去,他下意识的担心起来。他不明白,慧玲那盛怒的脸,是代表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关心?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
慧玲会怎样对付之颖?奇迹般,奔到近处,慧玲突然停下脚步,脸上的盛怒也渐渐消失,眨眨眼睛,她突然掩住脸哭起来。
“慧玲”丁范扶住她的肩,有些不知所措。
之颖听见了慧玲的哭声,丁范的叫声,她抱着玫瑰呆住了。慧玲追了上来,不是吗?慧玲为什幺哭?怪她偷偷带走玫瑰?怪她多管闲事?慧玲那种人完全不讲道理的,叫她怎幺解释?
玫瑰也看见了父母她是由之颖的突然停止玩耍和变了的脸色看出来,她十分机灵。她的笑容在一瞬间溜走,小小脸儿像突然失去阳光般苍白。
“慧玲,你做什幺?”丁范责备的。“别吓坏了玫瑰和杜小姐!”
慧玲长长的吸一口气,努力忍住了泪水,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为什幺哭泣。她走向前去,从之颖怀里抱回玫瑰。很意外,她不再盛气凌人的指责之颖。
“慧玲,很对不起,玫瑰在矮树丛边等我,我就带她来了,”之颖解释着。慧玲流泪比恶颜相向更令她难过,哪个母亲不着急女儿的失踪?“我不是有意”
慧玲不理会她,抱着玫瑰径自朝山坡下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停下来,转身说:“下次带玫瑰来玩,记得告诉我一声!”她大步去了。
之颖呆了半晌,慧玲的意思是答应放玫瑰出来和她玩了?为什幺?慧玲为什幺突然改变了?
“嘿,程以哲,你听见吗?”她跳起来。“以后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帮助玫瑰”
她没有再说下去,她看见玫瑰的父亲丁范还站在那儿。她解嘲般的耸耸肩,说:“程以哲,他是玫瑰的父亲丁范!”
以哲站起来和丁范握握手,以哲相信,男人绝不会像女人那幺不讲理,丁范可不会那幺莫名其妙的把玫瑰圈在一个小圈子里吧?
“丁先生,”以哲很有风度的。“我是五官科的医生,我在士林一家私立盲哑学校服务,我是来帮助玫瑰的!”
“哦!是吗?”丁范有些错愕,马上显得好高兴,好感激。“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内人脾气很古怪,我唉!我知道玫瑰要送到学校去才有前途的!”
“玫瑰不是完全不能发声,所以说也可能不是完全不能听,”以哲稳重的说:“你们送她去检查过吗?”
“检查过,以目前台湾的技术没有可能医好,”丁范脸上隐有忧色。“我们也没有足够的能力送她出国医”
“送到我们学?窗桑姨婺阆氚旆ǎ 币哉芩怠?br>
“你”丁范不能明白他的意思。
“程以哲是美国回来的专家,他的家人都在那边,”之颖说。她并不想炫耀什幺,以哲的事与她无关,她只想帮助玫瑰。“他可能帮你们的忙!”
“是吗?”丁范大喜过望。“先谢谢你,程先生!我会说服慧玲,尽力说服她!”
“她为什幺不肯送玫瑰进学校?她不明白那是对玫瑰好的吗?”以哲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幺,平常她都很好,提起这件事就完全不可理喻,”丁范无奈的摇摇头。“不瞒你们,我们每次争执全为了玫瑰!”
“她刚才为什幺哭?”之颖傻傻的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是因为玫瑰的笑声,”丁范眼中也有泪光,可怜天下父母心!“五年来,玫瑰从来没有像今晚这幺笑过!”
“真的?那天晚上玫瑰也这幺笑的!”之颖叫。
“我知道慧玲那样藏住玫瑰是错误的,”丁范说:“她总是担心别人笑话玫瑰,欺负玫瑰。我知道她爱玫瑰,可是,她的爱使玫瑰变成一朵没见过阳光的花朵,我担心这朵花会凋落得特别快之颖,谢谢你替玫瑰做的一切,我相信搬来此地住,必是上帝的旨意!”
“别谢我,”之颖有点忸怩,她最不习惯客气。“大家都说我多管闲事,其实,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好!”“好心的姑娘必有好报!”丁范挥挥手,大步走下山。
之颖叉着腰站了一会儿,她心中有乱七八糟的兴奋情绪,除了玫瑰,她说不出为什幺,她只是莫名其妙的喜悦。
“好心的姑娘,你肚饿吗?”以哲打趣着。
“喂!不许这幺称呼我,”她瞪以哲一眼。“我有名有姓的,你不记得吗?”
“永远忘不了!”他不认真的笑一笑。洒脱而风趣。“之颖,你说过请我吃饭!”
“放心!妈妈烧的菜包管你涨饱!”她甜甜的挤挤眼对了,之颖的脸儿说不上多美,却好甜、好甜,尤其当她笑,当她扮鬼脸时。
以哲就那幺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他总喜欢凝视人,因为他是专家?想从她脸上发掘些什幺?
之颖并不在意他的凝视,她坦白得像一张纸,她爽朗得像一阵风。凝视,对她并不表示什幺,虽然她发现以哲的眼光十分特别,十分生动。
“怎幺来了三次,从来没有碰到韦皓?”他问。
“他回家用功了,他发誓不再抄我的习题!”她说。
“这幺说,你的功课很不错了?”他故作惊奇状。
“稀奇吗?”她耸耸肩,很自然的把手交给他握着。“跟我回家去吧!”
山坡下的家里灯光温暖,隐约的菜香味阵阵传来,之颖拖着以哲连跑带跳的奔回去。
“妈妈,我带来一个客人,”她稚气的叫着。“饭菜够他吃吗?”
之颖的呼叫引出来厨房里的淑怡,她带着微笑打量以哲她刚才以为是韦皓。眼中增添一抹惊讶,好出色的一个男孩子,是那个什幺以哲吗?
“是以哲,对吗?”淑恰保持良好风度。“如果你不挑剔菜的话,足够你吃三碗饭!”
“挑剔的人不会来得这幺冒然,伯母!”以哲说得很得体。“我在学校是吃大锅饭的!”
“你在读书?”淑怡意外的。
“他有资格做我们教授,”之颖放开以哲。“他在美国学医的,是专家!”
“哦!”淑怡不自觉的再看以哲一眼。
做妈妈的总是这样,女儿带回来的男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朋友,她都得先打量一阵,评评分。若拿以哲和韦皓来比她怔一怔神,怎幺了?为什幺要用韦皓来比?韦皓和之颖有十几年的友谊,这个以哲才初识,怎幺比呢?
“别听之颖乱说,我哪里是专家,”以哲很谦虚,和在之颖面前的洒脱风趣,又是另一种形态。“我只不过帮忙姐姐办好盲哑学校!”
“帮忙姐姐?”之颖叫起来。“盲哑学校是你姐姐办的?那她是校长?”
以哲淡淡的点点头,在他心目中,绝不想夸耀什幺。
“她是校长,她学的是教育!”他说。
淑怡暗暗点点头,打个招呼退回厨房。这个男孩子外表很讨人喜欢,又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家庭,很好的背景,之颖和他交朋友哎!怎幺又想到这里了?之颖和韦皓的感情不是一直很好?
以赵拼着淑怡的背影,沉思了一阵。
“你母亲很亲切,她使我想起在美国的妈妈,”他坐下来。“这幺大的人还想家,你会不会笑我娘娘腔?”
“想家是娘娘腔?”她跳上沙发,盘着腿坐着。“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才会不想家,如果让我出国!嘿!过不了三天就逃回来了!”
“稚气!”他摇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你知道多少年轻人削尖了脑袋想钻出国?”
“我永远不会是其中的一分子!”她说得好认真。“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爽朗,很坚强,其实吶,我心里很软弱,”她放低了声音,一本正经的。“别告诉别人哦2我才舍不得离开爸爸,妈妈!”
她天真无邪的话引起他一阵笑声。她坦白得真可爱,看她圆碌碌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转呀转的,就算有再大的心事,再大的烦恼都会忘了。
她是一株忘忧草!
她永远在帮助人,使别人开心,使别人快乐,尽自己所能的付出所有力量她往往忘了自我!或者,忘忧草本身是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的,是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若有一天,当烦恼、忧愁降临到忘忧草身上时,她会需要另一株能帮助她的忘忧草吗?
四个人—之颖、以哲和之颖父母。吃了很融洽的晚餐。以哲是个很随和、很能适应环境的男孩子,饭后,他竟帮忙着收拾碗碟,和之颖分工合作的做完所有的善后工作。他第一次来,那幺奇妙,他竟赢得比韦皓十多年在之颖父母面前更多的欢心!
“弹吉他,唱民歌?”之颖望着他征求同意。
“不做功课?”他关心的。
“放一晚假,陪你!”她不在意的拍拍手。“其实,又不是中学生,哪要天天做功课的?”
拎着吉他,她领先走出客厅。
夜,是这条岔路或说小径最美的一刻,美在它的静谧,美在它的安详。难怪之颖总说夜空中孕育着看不见的灵气。真的,当你放开了所有世俗的一切,把自己融入那宁静的夜色中,或者你也能领略、享受那灵气?
她抱着吉他弹出一个音符,他用手更快的压住了她的。
“别出声,别破坏了这份宁静!”他说。
“想做诗吗?”她笑起来。“看你紧张的样子,这宁静,是晚晚相同,夜夜相似,你若喜欢,晚晚都来吧!”
“我想来,怕有人不欢迎!”他半真半假的。
“作怪!谁会不欢迎你?”她放开吉他,躺在地上。
“那边有条小溪,你去过吗?”他用手指一指。
“淡水河?”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她又想起玫瑰的眼睛。
“淡水河算什幺小溪?”他说:“就在山坡背后,很窄的一条,不知来自何方,不知流向何处,但很美!”
“这幺好的地方我怎幺不知道?”她把视线转向他。
“你把自己局限在小径里,不知道吗?”他说得有深意。
“瞎扯!”她拔下一把草扔在他脸上。“身体局限在小径里,可是我思想领域广阔!”
“思想?”他笑一笑。眼中有一丝捉弄之色。
“否认不了,”她坐起来。“你学医,读的东西已经狭窄,你又成了什幺专家,思想纹路只有一条,愈专就愈窄,不是吗?而我呢?炜杖挝倚校硭皇呛眉虻サ氖拢俊?br>
“尖嘴利牙!”他说了一句并不纯正的广东话。“算你思想领域宽广,去小溪吗?”
“还等什幺?”她跳起来。
他拿着吉他,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像牵一个小妹妹。走了十码,一阵惊人喧嚣的摩托车声音直奔过来。
“李立奥!”她扔开他的手,迎着上去。她总是对别人的事比自己更关心。
立奥的摩托车停在她身边。他穿著紧身牛仔裤,窄腰花衬衫,领口有一条小丝巾,很新潮,很够味,可是他的脸色那幺坏,几乎像囚犯行刑前的死白。
“看见今天的报纸吗?”他的声音又冷又硬。
“你和施薇亚”她说。她看见他唇上的伤口。
“不是那件,另外一件!”他喝着。他的眼光那幺愤怒、那幺绝望,像一堆将燃尽的煤炭。
之颖原谅他的不礼貌,她知道必然发生了什幺特别的事,她几乎完全能了解他的感觉、他的心情。
“没看到,”她缓缓的摇头。“施薇亚本来说昨天要找我的,她没来!”
他咬着唇,阴森得令人心寒,右眼下的肌肉不听指挥的抽搐、跳动着。
“她做错了,她会后悔,她一定会后悔,”他喃喃的说。他是那种刚硬得只会表现欢乐而不会表现痛苦的男孩,痛苦,对他来说就是毁灭。“我告诉她错了,她不信,她完全不信,她真的会后悔!”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幺!”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幺?”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幺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幺。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幺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幺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幺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幺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幺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幺?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幺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幺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幺这幺清澈?你怎幺发现的?”
“那幺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潘黄鹱谙摺?br>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像好像”她说不下去。
“好像什幺?”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像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幺绿成这幺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幺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幺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还有呢?你们玩些什幺?”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
“韦皓很喜欢跳舞,他说那是运动,我可没天才!”
“很有意思!”他依然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怎幺?”她歪着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会让家人招待你。”他说得诚恳。
“算了,我只是讲讲,我是不会出国的!”她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
“你不像有大志的人!”他说。
“出国就是有大志?荒谬!”她仰望天上星星。“如果我去了美国,我可还有机会躺在小溪边数星星?我可还有时间和朋友闲话家常?我可还能感觉到亲爱的父母就在不远的山坡另一边?我可还能嗅到屋前的青草味?我不出国,我相信我喜欢的一切比出国更有意义!”
“你有权选择,”他有些感动,多纯良淡泊的女孩子!“你是很特别!”
“我只是不贪心!”她说。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错愕,没讲错什幺话吧?她似乎有些不对,她的声音有浓重的鼻音,她怎幺了?
“之颖,你做什幺?”他凑近她,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他看见她眼角有一粒晶莹的泪珠。她用手指揉揉眼睛,好稚气的一个动作。
“想着会离开爸爸、妈妈,我就想哭!”她瘪瘪嘴,一滴眼泪又落下来。
“傻孩子,又没有人强迫你出国,伤什幺心?”他拍着她,像在拍一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子。
“但是”她再抹一抹眼泪,睁开眼睛。“我想起也不行,我的心其实一点也不硬!”
“我知道!”他再拍拍她。“别再想了,我唱个歌给你听很好听的一首歌!”
“什幺名字!”她马上高兴起来?崴姑桓赡兀?br>
“theylongtobeclosetoyou!”他说。他的英文发音真好听。“是‘木匠姐弟’合唱的!”
“哎!我听过,”她叫起来。“木匠姐弟声音好美,尤其是姐姐,歌词、音符好像流水不,不,好像在一块平的玻璃板上滚动水银珠一样!”
“形容得多好!”他说:“不过木匠姐弟的确是近来比较出色的合唱团,没有乱喊乱叫的噪音!”
“听说木匠姐姐每次演唱总穿衬衫,长裤,也不化妆,很嬉皮士的,”她好感兴趣。“她还是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是吗?”
“是吧!”他点点头。“不过并不很嬉皮士,比起一般乐队,他们简直可以说正派!”
“你唱吧!”她再躺下去。
以哲调弄了一阵琴弦,开始唱了。他歌声和木匠姐弟自然不同,他的音色很低沉,带着很重、很重的感情,他把这首“他们希望接近你”唱出另一种风格,纯男性的风格。
拌声停了很久,很久,她都没出声,只是那幺定定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的凝视着他。
“你是谁?”她傻傻的、稚气的问,声音有些像在做梦。“你怎幺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我是以哲,不是吗?”他捧起了她的脸那是很自然、很真纯、很含蓄、很特别的一种感情。“我是你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帮助玫瑰的!”
“噢,程以哲,”她醒转过来,高兴得跳起来。“你唱得多好,知道吗?你唱得多好!”“这首歌为你而唱,再加了翡翠溪流的伴奏、星光、月光的点缀和上帝的祝福,你才会觉得歌声好!”他微笑着,那微笑多安详,多恬适,眼中没有恶作剧,夜空的灵气更盖住了他那份不羁,他全身发光!
“你为我唱?”她有不置信的真诚喜悦。
“我为你唱!”他轻轻在她脸颊上亲吻一下。“这是一个祝福,希望你能接受!”
“啊!”她涨红了脸,心中飘荡着异样情绪。
以哲已是一个朋友,但这朋友和韦皓不同,他带给她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喜欢这感受!
“刚才你为玫瑰而给我亲吻的祝福”他的眼光清澈似翡翠溪水。“现在我也祝福你和我们的友谊!”
祝福!很美、很温暖,包含一切感情的两个字!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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