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自己的缺点,都是个人不能发现的,至少也是自己发觉了也不会责备自己,而力求改过的。情况反倒会恰恰的反过来,比如再进一步为自己的缺点作辩解,直到找到坚持继续如此的理由。到最后,反倒使那缺点得到了巩固。孔子说:“算了吧,我就从来没见过有谁看见了自己的过错而能够自我检讨的”(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这算是说的大实话吧。由是,我倒是喜欢起他来了,更加倾信,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是连自己也算进去的。
就此话题转入了人性。啊,天杀的人性,无论是可赞美的,还是可诅咒的,人类从未停止过对它的思考,与不断的作大大小小的文章。
文章作大了,成了哲学,成了理论,至少也成了洋洋千万字的小说。作小一点,便是散文随笔,数千字而已。可长短不论,却始终在讲述那一个解不开拆不破的人性。
这一个月,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中午吃过饭的时候,便犯困,想要上床。上床了,却不愿意立刻午睡,却愿意在那昏昏欲睡中看一点书,这个感觉很好。
看什么书呢,必须是合适于这昏昏欲睡的气氛的书本,太严肃了不行,会马上睡去。太理性了不行,这时候刚吃下的食物还不愿意动作起来使劲动脑子呢。也不能格调低沉,那会影响午睡的质量,于是挑来挑去,又选中了百年孤独与走出非洲。
前一本我看过至少三遍了。都看得是中文版,还记得最早翻开那本书的时候,着实被吓了一大跳,这也不惊奇。因为之后我发现了,在我之前,那本书已经吓翻过一批又一批的人。更有不少的人现在,还在用同样的口气讲又一篇又一个的故事呢。
不能脱俗。你说仅仅为了欣赏文学而读书的人还有多少呢?利益与欲望已使人们无法除却功利的干任何一件事了。所以这次也不能再看中文版了吧,那就看英文版的。可惜的是,年纪轻轻,却只能想一想,那么干巴巴的想一想,等咱什么时候学一点西文,直接去体会那马尔克斯笔下世界的美吧。却也不会真的立马从床上跳下来,去图书馆借几本西文的教材来,从头学起。
马尔克斯自己已经坦言的很明白了,他是在模仿他祖母的口气,以一种一直板着脸讲故事,哪怕讲瞎话的方式来创造他的所有文学的。书是好书啊,讲法也是好讲法,可是始终经不起这多变的人性的考验。当我第四次读百的时候,我已然麻木了。不仅仅因为我知道他的下一个转锋会在哪里出现,或者某一个主人公又要去做出什么行为,而是源于我仿佛已经看透了作者所有的把戏与玄机。他从未变化的口气,一直將假作真,將假作真的神态惹恼了我,也许马尔克斯也曾经他的祖母的故事有一天厌倦过。
走出也是绝好的中午午睡时可读的选择。拉丁美洲如果是热情,混乱,充满生命力与幻想的,那么走出之中的非洲草原则显得空旷与冷清。但是可以亲近自然,大象,斑马,狮子,还有原住民,这其中夹杂有一个来自丹麦的白色女人,书内书外,都成了一个好的意象与景致了。
如果说百的成功是由于其独特的叙事方式,这种叙事方式不但打动了读者,也打动了当年提笔写作的马尔克斯本人。当他发现卡夫卡居然用一种奇怪的语调讲述一个人变虫的故事之后,他震惊了,随之有了自己的讲述方式。那么走出的特色就是没有特色。散文似的平铺直叙,经典的女人特有的细腻描写与联想,简单的故事,白开水似的,但仍然是白开水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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