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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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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锣鼓喧闹,鞭炮冲天。

    宽广的大宅门前停下一顶朱红色的轿子,顿时恭贺声四起,访客络绎不绝。

    头上顶着凤冠,脸上覆着大红色的盖巾布,冬舞不晓得自个儿嫁到了哪里。出门前一阵兵慌马乱,只来得及找出身上这一套她预藏了好久的凤冠霞帔穿上。上了轿,又忙着烦恼“羽梦馆”未来的生计,根本还没有时间把婚契打开来看。不过,听这声音,她的夫家来头似乎不小,倒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思及此,红盖巾里头的冬舞开心地微笑,仿佛看见银两在她的眼前飞过。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进人婆家的帐房动算盘,搞不好还能让她拨出几两余钱,偷偷转给娘家呢!

    她越想越兴奋,甚至兴奋到笑出声来。

    糟糕,兴奋过头了!

    “咳咳。”她连忙假装咳嗽以免轿外的人察觉有异,总得留些好名声供人探听。

    不得已,她只好假装害羞,低头等新郎前来掀轿。只不过等啊、等啊的,新郎没等着,倒是等出一堆奇怪的声音。

    “人呢,这人到哪里去了?新娘还等着掀轿帘呢!”

    朦胧中,冬舞听见一个尖拔的女声如此说道,好像是煤婆的声音。

    “咱咱们也不知道呀,现在正在找。”

    冬舞又听见一个苍老的男声这般国道,感觉上应该是府宅里头的总管。

    “嘘,小声点,别教新娘子给听见了。”

    媒婆的声音突然变小,冬舞马上变得什么也听不见,只听见一堆吱吱喳喳的声音,于轿外热烈的讨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久都还不见有人来掀轿帘?

    冬舞纳闷,她怀疑会在新郎官前来接她下轿前,就先闷死在轿子里。这轿子虽说颇有个样儿,但坐久了一样腰酸背痛,她好想赶紧下轿。

    她偷偷地掀开头盖巾,乘机呼吸一下。哪知她才刚举手,轿帘就被掀开。她只好连忙把手缩回来,假装贤淑的正襟危坐。

    “新娘子,咱们要进去拜堂了。”轿旁的媒婆说道,冬舞点点头,把手交给新郎官。可能是紧张的关系,新郎官的手似乎有点抖,比她这个新娘子还没用。

    由于头盖巾的关系,冬舞看不见任何东西,只看见红红的一片在她眼前晃动。因此,她只能被人牵着走,任人摆布。

    就这样,她迷迷糊糊的拜了堂,被人引人洞房坐在新床上,等待新郎官招呼完客人以后,前来掀开她的头盖巾。等他掀掉了头巾,他们会一起喝交杯酒,然后放下高挂在床边的纱帐,再吹熄腊烛,从此一切尽在不言中,结果任凭人想像

    想到这儿,冬舞哎呀呀的笑得花枝乱颤,怪脸红一把的。倒不是说她有多期待今晚啦,只是既然身为新娘子,难免对那档事儿好奇。她不像她那三个怪胎姐姐,除了工作以外啥事都不想,她早把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事都给摸透了。既然爹娘不负责任,她只好自力救济,多买几本教人脸红的书来看喽!反正买春宫画又不犯法,只要把责任都推给总管,说是替他买的。自然什么事儿也没有,还可以博得几道同情的眼光,何乐而不为?

    就不知可怜的总管知道这件事以后,会怎么想喽!

    脑中的思绪,推敲到这田地,冬舞忍不住又是一阵偷笑,将满满的思绪,转移到未来夫婿的身上。

    不知道他长相为何,是圆还是扁,是高还是瘦?再者,她爹会不会把她许给一个很老的人?因为她听说很多新娘子都是进了洞房,才发现自己原来嫁给了老头。

    冬舞惴惴不安地猜测着,原则上她不认为爹娘会将她讲给一个老头,但又怕对方欺骗她的爹娘,告诉他们她是要嫁给他儿子,实际上是自己想娶她。

    一大堆可怕的情节在她脑中打转,弄得她更加不安,越来越坐不住。

    到底怎么啦,新郎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该不会真的要等到送完最后一个客人,才醉醺醺的跑进来要求跟她洞房吧!

    一想起这个可能性,冬舞就呕到快要吐血。她发誓绝不和一个醉鬼上床,绝不!

    她很有志气的立誓,但很快地她发现这动作根本是多余的。她已经足足等了好几个时辰,还是不见新郎官前来掀头盖巾,浪费她一堆口水。

    就在她几乎快放弃的时候,新房外头传来一阵悉恰钡纳簟脑嗔12刺孟窨煲善鹄矗晕牡却鸵n峁?br>

    不料,来的人不是她想像中的新郎官,而是两个多嘴的公仆。她连忙下床,踏起脚尖,悄悄地溜到门边,偷听她们到底在说什么。

    结果冬舞听见她们说

    “糟了!听说少爷执意不肯回来呢,这下可惨,总管铁定急死了。”第一个女仆说道。

    “可不是嘛,总管这会儿不正在大厅里一个头两个大。宾客都到齐了,就是不见新郎官前来敬酒。”另一个女仆叹息。

    “这有什么稀奇的?依我看,新娘子才可怜呢!不但没有人掀轿帘,就连拜堂的人也是临时找人充数的。”

    “你说的有理,我要是新娘子,这会儿铁定呕死了。好好的一个春宵,居然比不过几只蟋蟀。”

    “唉,真不知道少爷这小孩子脾气什么时候才会改?按理说老爷子去世也有一些日子了,少爷怎么就是不肯长大?”

    “就是这样,老爷子才会交代总管,等他去世以后,快点去把新娘子娶回来呀!”

    “仔细想想,老爷也真辛苦,养了这么个儿子。”

    “是呀!不过老实说,少爷会变成今日的模样,老爷也脱不了干系,谁要他那么宠少爷。”

    “说的也是。”

    两个女仆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起前后任主人的不是。在新房内的冬舞这会儿再也听不下去,脑子里只记住女仆方才的对话。

    为她掀轿帘的人居然不是新郎本人?和她一道拜堂的人也不是新郎官,只是一个随便拉来的冒牌货?

    包甚者,她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居然抵不过几只蟋蟀,她的夫婿此刻还留在天晓得哪一个蟋蟀会馆内斗蟋蟀,而且死也不肯回来?

    可恶!她东方冬舞就这么不值钱,让一个有钱公子哥儿这般戏弄着玩,她若不亲手把他揪回来,她东方冬舞四个字就倒着写,绝不食言!

    于是乎,她气得二话不说忙扯下头盖巾,当场就打开新房的门,差点没有把两个多嘴的女仆吓昏。

    “你们家公子在哪里?”一打开房门,她就揪着一位女仆的袖子问。

    女仆吓得眼珠子快爆出来,万万没想到她们的对话会被冬舞听见。

    “呢少夫人这”女仆不晓得该怎么回应,顿时成了哑巴。

    “我再问你们一次,你们公子现人在哪里!”冬舞人小声量倒不小,也没耐心和女仆慢慢磨,吼得女仆只好松口。

    “在在城东的转角处。”女仆猛吞口水,把蟋蟀会馆的全名托出。“少少爷这会儿正和人在那儿斗蟋蟀,咱们的总管已经去过好几回了就是就是没法把他请回来。”

    没法请回来?她就去“请”给他们看!她倒要看看那些蟋蟀有什么迷人之处,居然抵得过她这软玉温香。

    “通知总管备轿,我现在就去追你们家少爷,看他有什么话说!”冬舞恶狠狠地宣布。

    看情形,她们家少爷惨了。

    长安城,唐朝的首都,天底下最大、最富有与最壮丽的都市。

    整座长安城呈正四方建构,皇城就位于这个四方形的正上方,前方是太庙、大常寺、鸿肿寺、大社,后面是以大极宫为主的宫殿,方形东北边凸出的部分,搭建着历来最著名的皇宫大明宫,那也是皇帝住的地方。

    除了皇城之外,长安城还有个特色,就是寺庙特多。长安城的庙宇多到几乎每过一条街,就得人内参拜一番,就连东市和西市这两个热闹的市集旁,也各自建了好几座庙以及佛寺,算是为这两处商贾往来之地,多增添了一些人世的气息。

    可惜的是,无论这些佛寺的暮鼓晨钟再怎么响亮,始终无法和东市转角口儿的一栋矮平房内传出的喧呼声相比。别看这栋小小的平房外表虽不起眼,里头却聚满了人潮,严然就是清晨市场上人声鼎沸的翻版,让人无法联想现下是晚上

    聚蛩楼

    “呀喝,跑得好啊!咱的‘十里猛’跑得可真快呀,看样子我是赢定了!”

    “啐,你这三八羔子说什么鬼话,我的‘千条风’才真是跑得快呢!瞧瞧那几只长脚,要我说,咱家的蟋蟀铁定跑过你那只病恹恹的蛩蛩。”

    “你倒会吹牛,咱们就来比比看谁的蛩蛩才是最后赢家。”

    “比就比,我就不信会输给你!”

    “一言为定!”

    就因为主人的一句话,两只原本只是在旁热身的蟋蟀倏地被端上桌并列,随主人的吃喝声一起整装待发。

    锵地一声,敲锣声响起,两只蟋蟀跑得飞快。

    “跑啊,千条风!”

    “追呀,十里猛!”

    两个粗壮的大汉就这么大声嚷嚷起来,为自己养的蟋蟀大声加油。而四周围观的群众也没闲着,纷纷掏出银两下注,赌赌看哪只蟋蟀跑得快。

    “掌柜的,您这儿可真热闹,每天都这么多人。”

    在嘈杂的人群中,一位长相斯文的公子对着蟋蟀会馆的老板如此说道,由于他身着红衣,又长得眉清目秀,在这龙蛇混杂的斗蛩馆中,自是特别显眼。

    “这还不是托您的福吗,温公子。”会馆老板笑得粲然。“要不是有您这样的老主顾撑着,单凭区区在下,哪可能有今日的局面。”

    “听您这么说,我可要觉得不好意思了。”姓温的公子被赞美得有些赧然。“不过就跟您买过几只蟋蟀,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斗输,哪谈得上是什么主顾。”恐怕是运气最背的主顾。

    “谈得上、谈得上,怎么谈不上!”店家连忙送上更热络的笑容,疾声保证。“温公子您买得那几只蟋蟀,可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因为是温玉公子您,小的才肯忍痛割爱。至于为什么每战必输,那纯粹是运气不好,您就不要太自责了。”

    果然是他运气不好。

    温玉绽开一个和气的笑容,默默接受店家的解释,总觉得店家的人好好,一直帮他找好的蟋蟀,而且还拼命安慰他。

    另一方面,在旁猛点的店家才觉得他人好好。他的好一来是因为容易欺骗,二来是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被骗,俨然是整个蟋蟀会馆不,甚至是整个京城的店家最欢迎的客人。生性善良又容易受骗的温玉对什么事物都有兴趣,只要哪个店家进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他一定第一个报名当冤大头,教他们这些生意人想有良心都很难。

    所谓无奸不成商,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当然要趁此机会好好的捞一票了,只不过

    “温公子,今儿个不正是您的大喜之日?我见您家奴仆都来来去去好几回了,您还不回去吗?”店家为人奸虽奸矣,但毕竟还是有点良心,赶忙提醒一身红袍的温玉,家中还有个独守字阎的新娘。

    “啊?糟糕,我忘了耶!”经店家这么一提,温玉这才想起新房里还有个冬舞,才想起他从踏出大门后就没回家过,而那已经是正午以前的事了。

    “温公子呀,成亲乃是人生最大的一件喜事,您怎么可以糊里糊涂就给忘了呢!”听见温玉的回答,蟋蟀会馆的掌柜忍不住叹气。难怪温老爷临死之前叨叨念念放不下他这唯一的独子,他根本还跟小孩一样。

    “您说的是,店家。”温玉不好意思的搔搔头。“但我一听说您特地下江南去帮我找来一只很棒的蟋蟀,兴奋之余只顾着往您这儿冲,其他的事全给抛在脑后。”

    说穿了,他就是瞻前不顾后,标准的小孩子脾气。

    斗整馆的店家摇摇头,不晓得能再对他说些什么。怪只怪温老爷生前太宠他了,才会造就温玉今日的模样。

    “温公子,您请等等,小的马上去把您那只蟋蟀带来。”叹完了气,摇完了头,店家决定那不关他的事,转而蒙蔽良心骗钱去也。

    温玉兴奋地点点头,睁亮眼睛等待店家前去将他预订的蟋蟀拿来。

    不多久,只见店家手里提着一个方形的木笼,里头关着一只体型颇大的蟋蟀,朝温玉的方向走过来。

    “就是这只。”一走到温玉的面前站定,店家就忙着介绍。“这只蟋蟀,可是小的托人在江南的荒林杂草间找到的珍品。小的向您保证,温公子您若是用这只蟋蟀同人争斗,铁定必赢无疑。”

    店家得意洋洋地举高木笼,炫耀他宣称得来不易的蟋蟀。温玉则是忙着弯腰低头,透过木笼子观赏打从江南的珍品。

    原来这就是江南特有的品种,果真不是盖的。

    温玉绽开一个天真的笑容,频频点头。

    他瞠大眼儿看着在笼子中跳来跳去的蟋蟀,发现这只蟋蟀的脚很长,身体很大,看起来雄壮威武,比一般蟋蟀来得巨大许多,总算不枉他从早到晚等待。

    “辛苦您了,店家。”想起还得麻烦人家特地下江南去找,温玉就觉得抱歉。“为了帮我找这只蟋蟀,您一定费了不少神,花了不少银两吧!”明眼人都瞧得出这只蟋蟀绝非平凡之物,恐怕得来不易。

    “可不是吗?”既然对方主动提及,店家当然把握住机会接话。“您瞧瞧,这只蟋蟀的脚特长,身体又特大,触角又长。和咱们京城这些瘦弱的蟋蟀一比,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呢!”

    店家提起笼子向温玉仔细解说,但见温玉拼命点头,秀气的脸上显露出孩子般的神情。

    “店家说得一点也没错,这只蟋蟀真的很大,和我上回买的那只比起来,足足有两倍那么大呢!”温玉隔着笼子描形比划,兴奋地发现到,现下这只蟋蟀有如巨无霸一样,威风极了。

    “是呀,温公子。”不经意提起上回那笔不成比例的交易,店家满头大汗地陪笑。“若不是因为这回的蟋蟀够大、够猛,小的怎敢让温公子在大喜之日从早等到晚,您说是吗?”

    店家贼兮兮地邀功。其实他是不好说,他根本忘了答应帮他找蟋蟀这事儿。要不是温玉一大早就找上门,等在斗蛩馆向他要事先预订的蟋蟀,他也不会急急忙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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