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后,王路懒洋洋地抚摸着躺在胸口的冯臻臻细腻的背,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君王一得美人就不愿意上早朝了--看看外面的大太阳,何况不早朝,根本就是白日宣yin嘛。
这旦旦而伐的日子,已经足足过了三天,王路简直如同忙碌的雄峰一样,只要冯臻臻狩猎回家,稍有得空,就被他拖上了床,有时两人面对面吃饭,碗里的肉汤还没喝完,就已经腻在了一起。
怎么也没个够的时候。
荒唐,荒唐得无以复加。
王路不是没想过崖山,可每次看到冯臻臻媚到骨子的里眼神,就统统抛到了脑后,自我安慰只要有封海齐、周春雨等人在,崖山并无大的风险。
无耻,无耻得令人发指。
但两人正是食髓知味之时,恨不能两人做一人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王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谢玲。
基于性的爱。也是爱。
王路爱陈薇,那爱,偏于理性。两人相识时,并称不上一见钟情,当时陈薇在学校里开了个写作兴趣小组,因王路在上小有才名,七拐八弯托人请他来上课,两人这才慢慢走到一起。相恋的经过也很平凡,压压马路,看看演出,偶尔逛下啤酒馆喝点扎啤,借着酒劲儿搂搂小腰,陈薇很保守,结婚前两人都没越过最后一步,反倒是商量着因为房价太高,先租人家房住才合算等很现实的问题。结婚后,王路才越发看出陈薇的好来,性情平淡和顺,眼中除了儿子就只有自己。
王路爱谢玲,那是末世里的一段不该有的爱情。在极端条件下的同生共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偏偏谢玲也是个痴心的,认准了王路,就此死心塌地。真要说起来,是王路对不起谢玲,两人的爱,是同甘共苦,是生死相从。
王路爱冯臻臻。与和陈薇、谢玲的爱都不同,如果非要一比,那就是最原始的**裸的爱,性爱。一如发情期的野兽,爱了。那就上。也许这种爱,被小资们鄙视,但却也最纯粹,爱就是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扯,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
爱到极处。甚至不用动脑筋,你有多爱我,这和月亮无关,来吧。和我做,做得越多,你就越爱我。
短短3天来,王路已经彻底迷失。人生的意义--去他妈的,什么狗屁的人生意义。人生的意义就是**!
除**,天下无大事。
而令王路自傲的是,他的**很争气,此前在陈薇和谢玲面前的不举荡然无存,一夜三次郎那是小菜一碟,反正两人从白天到黑夜就没有穿衣服的时候,黄帝曾一夜连御十女,王路自认不比他老人家差。
这肯定也是异能带来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很爽,真的很爽,天下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要这样的异能?
冯臻臻显然很喜欢王路这特殊的能力,她是真的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她因为保留了对王路粗暴性事的记忆,还有些畏惧的话,那到了现在,在王路的引诱下,她将所有王路看过的脚盆国的小电影里的花样都学了个遍。一个手把手地教,一个身体力行地学,更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此间乐,不思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王路完全迷失在桃花源中--她的桃花源。
一根纤纤玉指在王路胸口调皮的划着圈,故意在他的敏感处挑逗着--这个喂不饱的小娘皮,王路半是苦笑半是欢喜,手又伸了过去
冯臻臻突然道:“肉干保存得很好,已经能带在路上吃了。”
“什么?”王路摸不着头脑。
冯臻臻在心里叹了口气,委婉地道:“风干角麂肉晾晒好后,我就将它收了起来,放在塑料袋里,找了处阴凉地收藏着,昨天打开看了下,果然像你说的,比熟肉要更方便保存,我嗅了嗅,并没有变质的迹象。这些风干肉,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了。我想,走出这个小山村应该不成问题。”
王路的坚挺,立刻化成一摊软泥,半晌,他才闷闷地道:“明天,我们就出发。”
王路松开了搂着冯臻臻腰的手,翻了个身,背对着冯臻臻。
冯臻臻平躺在床上,怔怔瞪着梁柱。
她知道,自己刚才那话不应该说出口,说出口,就是把王路推离自己的身边。
但是她忍不住。
忍不住想知道,在王路心里,自己到底有多少分量。相较于陈薇、谢玲,王路是爱她们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
这很愚蠢,真的。
尤其对一只智尸来说,更是愚蠢到家了。
这就像吃食物,对智尸来说,只要不是同类,都能下肚,可对人类来说,非要美食美器,多加点盐,少了点糖,就要皱眉,这可真是可笑到了极致。
智尸寻找爱情,就象希望能享受美食一样,可笑,多余,滑稽。
冯臻臻啊冯臻臻,你已经享受到了性爱之乐,更因此而得到进化,这已经足够你满足了。只要多施展些手段,让王路彻底迷失在你的身体上,日子一久,将陈薇、谢玲、王比安等家人忘了可不是好。
为什么你偏偏要提离开这小山村呢?
仅仅为了知道他有多爱你?
愚蠢啊,愚蠢的女人。你总是忘了,你是智尸,只不过是只更像活人的智尸。
这一夜,王路和冯臻臻都知道,身边的人没有入睡,但两人都在装睡,一言不发。
次日,王路和冯臻臻默默地穿上尿素服,背上风干肉,出发。
王路以前没少到过这样的小山村,或是因为采访,或是自驾游,这样的自然村。座落于深山冷岙,离正规山路有不少距离,但总有村民上下山出入或者耕种砍伐的小道。
冯臻臻这段时间四处狩猎,倒也找到过好几条类似的道路,但因为多年没有人走动,路都被野草阻塞,分不清哪条路是通向山外的。
王路却也不急,一边寻路,一边竖着耳朵听水声。水流永远是山里人家的好向导,顺着水走,总能找到大路。
山村的蓄水池,多半建在山泉处,两人沿着蓄水池的水流一路向前。水流越来越大,山涧也越来越宽,突然,王路的眼睛一亮--涧道里,出现了几个矿泉水瓶子,有人乱扔垃圾就说明这里是人来人往之处。王路捞起石缝里的瓶子看了看,日期显示是2年前的。很好,果然找对路了。
两人沿着溪水又走了一阵,王路欢呼一声,前方的一段溪岸明显是人工加固过的。他托着冯臻臻爬上了堤岸,自己也翻身爬了上去,这才看到,脚下踩的是一条砂石路。太好了,终于找到人工硬化路面了。
王路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虽然砂石路因为久无人迹,车道上长满了杂草,但依稀还能看出车辆轮胎在道中沙石上压出的车辙,只要顺着这条沙石走,就一定能找到大路。
王路和冯臻臻的脚步加快了不少,又行了2个多小时,终于眼前一亮,一条水泥路出现在眼前,同时,在水泥路和砂石路交界出,还出现了一块简陋的路牌,上书“里岙村”三个字。
想来两人所住的废弃小山村,就叫里岙村了,只不过,光这个村名还不能让王路辨认出身处何地--里岙村这样的自然村村名在山区不要太多,甬港地区没有一百也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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