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东的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我先前看过,这次蒙一位朋友推荐,遂重读一遍。很遗憾,我实在看不出此文好在哪里。思维、逻辑上的混乱、矛盾,使此文极不如人意。
一、道德高姿态的困境
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直接背景是1999年的科索沃危机,此文开头便提到北约对南联盟实施了大规模轰炸。通过分析该危机中的不同态度、立场,有助于了解、把握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然而,正是在开始的地方,王小东用起了粗陋不堪的“二分法”
王小东把这场争论的参与者分为两派“一派人支持美国,他们支持美国的一切,不问具体细节”是民主主义者或人权主义者;“另一派人反对美国主要原因还是他们认为美国与中国有国家利益上的冲突”是民族主义者或族权主义者。王小东至少偷换了两次概念。其一,把参与讨论者对北约的态度偷换成对美国的态度,欧洲与美国的区别消失了,从欧洲角度支持或不甚反对动武的人霎时成了亲美派;其二,武断地把支持美国的人说成“支持美国的一切,不问具体细节”与民族主义者相比,忽视了中国的国家利益。照这种推理,难免得出如下结论:因为王小东支持吃东西,所以他支持吃一切东西,不问具体细节。王小东们玩弄这类文字游戏玩不止一次两次了,当代中国民族主义论里便有“面对强势的西方话语及其众多的国内帮腔者”云云。套用王小东自己的话,他们“在道德水平和行为准则方面与几千年以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同样“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的是咄咄逼人的道德高姿态。鼓吹“强权即公理”的王小东忽然对南联盟悲天悯人起来“在伊拉克和南斯拉夫,无论你的政见是什么你和你的家人、你的邻居都正在轰炸中突然死去、在围困中慢慢死去,至少是你的原本小康的生活在美国的围困中变成了赤贫”所以“没有族权,就没有人权”
这次王小东说对了,没有族权的确没有人权。不过我想请他将伟大的人道主义眼光稍稍投向阿族——正是在米洛舍维奇“大塞尔维亚”的高压下,阿族没有族权,也就丧失了人权。关于这点,秦晖先生的民族主义:双刃剑下的血腥悲剧——南斯拉夫-科索沃问题的由来做了细致的阐述。王小东将整个南联盟一锅端,闭口不谈严峻的民族矛盾,不通过具体的历史分析得出结论确定立场,而是做整体主义的理解,表现出惊人的“智力”王小东屡屡辩白自己不主张族权和人权对立,但他又屡屡将国家看作抽象物,颇有国家主义之嫌。我不禁想反问,究竟谁把族权和人权对立起来了?
历史是复杂的,远远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游戏。当你用富有道德激情的话语斥责某种你认为不道德的事物时,别忘了,你维护的“道德”本身并非铁板一块。
二、强权即公理与人权观念
实际上,国际社会或者西方社会对于科索沃战争远非歌功颂德,比如可爱的民族主义者攻击最甚的哈贝马斯,就不是什么西方霸权主义的辩护者。只不过轻蔑于“抽象问题”的王小东不以为然罢了,王小东坚持一根筋地认为“强权即公理仍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
这种思维来源于西方国际法学中的“虚无论”代表人物是马基亚维里和霍布斯,他们认为国际社会基本原则是弱肉强食,主张国家至上论和唯主权国家论。哈贝马斯明确反对这套理论,他指出:“国际法主体以其在二十世纪灾难史中留下的斑斑血迹证明,认为古典国际法是清白无辜的这一推想是极其荒谬的”据此,哈贝马斯提出“以人权驯化国与国之间的自然关系”哈贝马斯说“人权只有在国家制度框架中才能‘具体表现为’可以诉讼的公民权”“但是,由于人权同时还奠定了民主共同体的基础,因此,主权立法者也不能随意支配这些基本的规范。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这也表明,自由的基本权利和政治的基本权利是密不可分的。”(转引自偏师侧卫人权理念的重新概念化)
显然,哈贝马斯是在对国际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思考人权问题的,力求找到人权的实现条件和途径,从而避免斑斑血迹的历史重演。王小东大约对“斑斑血迹”不感兴趣(这一点他同毛派惊人相似),或者说,他就是要踏着斑斑血迹实现国富民强。
世界上强权确乎横行霸道,但承认其“实然”不等于承认其“应然”强权仍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但它不应该是,所以,强权不是公理。否则很可能会导致对霸权主义的默认,也自动取消了王文开头的道德高姿态。叹惜中国未赶上地理大发现、原始积累、殖民时代,要么属于毫无价值的梦呓,要么是弱者向更弱者举起屠刀的奴才心态。而两者在逻辑上与霸权主义同质,只不过弱国的霸权主义总是对内的。因为一旦对外,逻辑上的同质必然构成以强权排序为标准,弱国永无出头之日。切莫指望丛林规则为我所用,口头上指责西方霸权,心里却打着丛林规则的算盘,妄想取而代之,依然是在别人的秩序里打转,能成功吗?
有些人硬要成功,于是“生存空间”“强权即公理”“尚武精神”在许多民族主义者的文章里形成密集轰炸,甚嚣尘上。对此,任丙强的90年代以来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陈大白的民族主义的中国道路、何家栋的中国问题语境下的主义之争均有系统有力的批驳,恕不赘述。瓦解这些异想天开的“成功模式”是要指出,走那种换汤不换药的强权之路,既不现实,也无可能。说它是缘木求鱼算轻的,缘木求鱼毕竟无害,但恶化到乔良、王湘惠超限战这类耸人听闻的地步,就令人不寒而栗了。
三、荒谬的“民主奴隶制”
王小东在文章的后半部分转述了一篇署名岳东晓、题为“民主自由的美国”的文章。虽然王小东欲盖弥彰地表示“年轻人说话未免火爆了点,有些观点还是比较牵强”但从不厌其烦地大段引用来看,王小东对这篇“十分富有启发性”的文章基本赞同。
这是怎样的“启发性”呢?引文称,西方民主的典范美国、罗马共和国、雅典最大共同点是实行奴隶制,所以“西方民主的产生源于种族奴役的需要”是“民主奴隶制”别的下面再说,先说将美国民主一股脑儿归结为“民主奴隶制”就够惊世骇俗了!岳东晓是如此论证的:“在这种制度下,一个种族奴役其他种族,在居统治地位的种族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奴隶主种族的人民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力,有充份的人权和自由,奴隶族则被剥夺了人生自由,成为奴隶主任意处置的财产。为了使种族奴役长期地进行,奴隶主种族内部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和利益冲突,必须建立一种确保其内部平等和平权的机制,以非暴力方式解决政治危机。”乍一看倒头头是道,可众所周知,美国早已废除黑奴制,这怎么解释呢?别急,且看岳东晓的乾坤大挪移——奴役对象已转为第三世界的弱小民族。
岳东晓进行了一次“飞跃”;当他论述“种族内部实行民主制”时,范围是国内,并相当程度地套用了阶级斗争模式;当他要为种族外部填进奴隶自圆其说时,便潇洒“出国”了。于是,在断定“美好的地球村神话破了产”之后,魔术师王小东借他人之口把地球村改造为君主国。“君主”自然是美国,而按“岳东晓理论”美国国内各种族应摇身一变,成为“具有完全相同利益”的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可以通过较为公平的法律程序根据既定的法律解决”这么说美国国内不存在奴隶制?但恰恰是岳东晓信誓旦旦地宣称美国是“民主奴隶制”!难道王小东是由此提出“外争国权,内修人权”的?岳东晓就这样打了自己一巴掌,也给失察的王小东狠狠一巴掌。而说到底,这一巴掌是王小东自找的,在噼里啪啦不亦乐乎的巴掌交响乐中,滑天下之大稽粉墨登场。
美国是“民主奴隶制”洵属胡扯,只是给“资产阶级民主”换了个标签而已,与历史与现状均不符;说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以奴隶制为基础,也不尽然;更糟糕的是,雅典—罗马共和国—美国的路径恐怕同样出自王小东们的发明。王小东意识到民族主义不应排斥民主主义,却偏偏在追溯民主主义的历史渊源时暴露了他的一知半解和一厢情愿。
四、“民主奴隶制”还是民主主义?
王小东们一面论证美国的“民主奴隶制”号召中国学人家“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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